1 定定 义义 地区 由隶属于 6 个地区联合会之一的所有国家和地区构成的地理区域 地区联合会 国际田联的地区联合会是指会员协会按照“章程”划分并隶属的、负责本地区田径运动发展的 6 个 地区之一 运动员代理人 按照国际田联运动员代理人管理规定相应授权并注册为运动员代理的个人 运动员代理人管理规定 国际田联运动员代理人管理规定由国际田联理事会不定期通过运动员辅助人员 在国际比赛中,由运动员或运动员所在会员协会雇佣的或与其共同工作的任何教练员、训练人员、 管理者、运动员代理人、经纪人、运动队工作人员、官员、医务人员或者辅助医务人员、父母或其他任 何个人 田径运动 包括径赛和田赛、公路赛跑、竞走、越野赛跑、山地赛跑、野外赛跑 体育仲裁法庭 体育仲裁法庭是一个独立仲裁机构,位于瑞士洛桑 公民 具有某一国家的合法公民身份或某地区管辖国合法公民身份,并依照相应法律享有该地区适当法律 地位的人 公民身份 某一国家的合法公民身份或某地区管辖国合法公民身份,并依照相应法律享有该地区适当法律地位 俱乐部 根据会员协会的有关规定,直接或通过某个机构隶属于会员协会的俱乐部或运动员社团 委员会 依据国际田联章程条款,由理事会任命的国际田联工作委员会。
章程 国际田联章程 理事会 国际田联理事会 国家(译注:国家或地区) 被国际法和国际政府机构承认具有独立政权的自治性地理区域 IAAF 国际田联是国际田径协会联合会的简称 国际比赛 主要包括世界田径系列赛(如规则中表述)、奥运会田径比赛,由国际田联组织或者代表国际田联组 织的赛事,以及规则规程明确规定的赛事 国际邀请赛 由赛事组织者邀请两个或两个以上会员协会运动员参加的田径比赛 国际级运动员 被列入注册检测名单或者参加反兴奋剂规则规定的国际比赛的运动员 IOC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的缩写 会员协会 2 国际田联下属的国家地区性田径运动管理机构 会籍 国际田联会籍 国家地区协会 国际田联会员协会,即根据国际田联章程,运动员或相关人士直接或通过协会下属的俱乐部或其他 团体隶属于某会员协会 中立运动员 规则 221a 规定(运动员资格规则) ,运动员经理事会批准以特殊资格和个人名义参加一项或多项国 际赛事,并满足理事会规定的任何条件除非另有说明,竟赛规则和规程中的所有适用于运动员的条款, 同样适用于中立运动员在国际比赛中,由中立运动员雇佣的或与其共同工作的任何教练员、训练人员 管理者、运动员代理人、经纪人、运动队工作人员、官员、医务人员或者辅助医务人员、父母或其他任 何个人,视为运动员辅助人员。
规程 国际田联的规程需经理事会通过 居住地 居住地是指运动员在有关当局注册登记的主要和永居地点或位置 规则 国际田联规则包括竞赛规则(包括技术规则) 、原道德条例、诚信行为准则、代表大会程序规范以 及依据章程通过的其他相关规则 技术规则 国际田联竞赛规则涵盖田径比赛的技术规则 领地(地区) 非国家形式的地理领地或地区,但有一定范围的自治权,至少在体育方面的管辖具有自主权,并得 到了国际田联的承认 世界田径系列赛 是指国际田联 4 年官方竞赛计划内的主要国际比赛 注(i):以上定义道用于所有规则,但不适用于反兴奋制规则中的相同术语如在国际比赛中, 上述定义适用于除反兴奋剂规则外的所有规则 注(ii):规则中所有对男性的引用也适用于女性,所有 对单数的引用也造用于复数 注(iii):本书中双竖线指示部分为新增内容 注(iv):本书中铺灰底部分(原出现在国际田联出版的判断法中)提供了对执行竞赛规则的 具体解释和实践指南 注(v):国际田联竞赛规则 (2018-2019)相关条款的修订部分(除编辑修订外)经理事会通 过,并于 2017 年 11 月 1 日起执行(除非另有说明) 国际比赛国际比赛 第 1 条 国际比赛 1下列比赛为国际比赛: (a) (i)世界田径系列赛所含比赛。
(ii)奥运会中的田径比赛 (b)地区、区域性或集团性运动会中的田径比赛,参赛运动员不限于单一地区,国际田联不具独 辖权 (c)区域或集团性田径锦标赛,参赛运动员不限于单一地区 (d)来自不同地区代表不同会员协会、地区或联合代表队之间的对抗赛 3 (e)经国际田联理事会批准,列入国际田联全球赛事体系的国际邀请赛和其他比赛 (f)地区联合会组织的地区锦标赛和其他地区内比赛 (g)地区、区域或集团性运动会中的田径比赛,以及区域或集团性的田径锦标赛,参赛运动员限 于单一地区 (h)同一地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会员协会,或联合代表之间的对抗赛,U18 和 U20 级别比赛除 外 (i)除规则 11(e)外,出场费、奖金和成非现除外 金奖励价值总额超过 50000 元,或任何单项奖金数额超过 8000 美元的国际邀请赛和其他比赛 (j)类似规则 11(e)的地区性比赛 2规则适用范围: (a)运动员资格规则、争议规则、技术规则适用于所有国际比赛其他国际田联承认的国际组织 可以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对其管组织的比赛提出或者采取更多的限制性资格条款 (b)反兴奋剂规则适用于所有国际比赛(除非另有明确说明)以下情况除外:国际奥委会或国际 田联承认的国际组织,在比赛(如奥运会)中根据自己的规则实施兴奋剂检查,这些规则在一定范围内 适用。
(c)广告规则(第 8 条)适用于规则 11(a) 、 (i) 、 (d)和(e)的所有国际比赛地区联合会 可以公布自己的广告规定,以适用于规则 11(f) 、 (g) 、 (h) 、 (i) 、 (j)所列的比赛,否则,应适用 国际田联广告规则 (d)规则第 2 条至规则第 7 条应适用于所有的国际比赛,除非有其他规则特别限制其适用范围 第 2 条举办比赛的授权 1.国际田联会同地区联合会负责全球竞赛体系的管理国际田联与各地区联合会协调制定竞赛日程 和计划,以避免或减少时间冲突按照规则第 2 条的规定,所有国际比赛必须经国际田联或地区联合会 授权任何国际比赛如需整合或联合成为系列赛巡回赛或联赛,都必须经国际田联或相关地区联合会批 准,申请时需提供必要的规程和条约性文件比赛的具体运行可以委派给第三方对于地区联合会未能 按照规则对国际比赛进行适当的管理与控制,国际田联有权进行干预并采取其认为必要的措施 2国际田联对奥运会田径比赛和世界田径系列赛所包含的赛事有独立组织权 3国际田联应在奇数年举办世界锦标赛 4各地区联合会有权举办地区锦标赛及其认为适宜的地区内比赛 需经国际田联批准的比赛 5.(a)规则 1.1(b) 、 (c) 、 (d) 、 (e)所述的比赛需经国际田联准许。
(b)申请举办国际比赛的国家或地区的会员协会需至少提前 12 个月,或者遵照国际田联规定的 具体截止时间,向国际田联提出申请 需经地区联合会批准的比赛 6.(a)规则 1.1(g) 、 (h) 、 (i) 、(j)、所述的所有国际比赛须经地区联合会准许对于出场费、奖 金和/或非现金奖励价值总额超过 250000 美元,或任何单项奖金数额超过 25000 美元的国际邀请赛或比 赛,批准之前,地区联合会应与国际田联协商竞赛日期 (b)申办上述国际比赛的国家或地区的会员协会需要至少提前 12 个月,或者遵照地区联合会规定 的截止日期,向地区联合会提出申请 会员协会授权的比赛 7. 会员协会可以授权举办全国比赛,外国运动员可以根据规则 4.2 和 4.3 的规定参加这些比赛如 果外国运动员参加这样的比赛,运动员的出场费、奖金和/或非现金奖励价值总额不得超过 50000 美元, 或任何单项奖金数额不超过 8000 美元按照国际田联、比赛主办国、运动员的所属国/地区协会的相关 规则,如果运动员不具备参赛资格,则不能参加此类比赛 第 3 条 国际比赛的管理规定 1. 理事会负责制定规程,管理按国际田联规则举办的国际比赛,用以规范运动员、运动员代理人、 4 比赛组织者和会员协会之间的关系。
理事会在其认为适宜的情况下可修改或增补这些规程 2. 国际田联和地区联合会可指派一名或多名代表参加所有经过批准的国际比赛,以确保比赛按适用 的规则和规程进行这些代表应根据国际田联或地区联合会的各自要求,在比赛结束后 30 天内提 交一份情况报告 第 4 条 参加国际比赛的要求 1. 运动员菜价国际比赛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a) 运动员隶属于某会员协会的俱乐部;或 (b) 运动员自己隶属于某会员协会;或 (c) 同意遵守相关会员协会的规则;或 (d) 经理事会批准,具备特别资格以中立运动员身份参加该国际比赛,并满足理事会有关该资格的 任何条款;和 (e) 在国际田联负责兴奋剂检查的国际比赛中,运动员已签署一份由国际田联你定的协议书,保证 其本人同意遵守国际田联有关规则和规程(时常修改) ,并保证在于国际田联或会员协会发生 争议时按照国际田联的规则提请仲裁裁决,而不向国际田联规则未涉及的任何法庭或权力机构 上诉 2. 会员协会可以要求其所属运动员火俱乐部在得到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参加在本国/地区以外举行的 国际比赛在这种情况下,主办比赛的会员协会未经确认,不得允许任何没有参赛许可证明的外 国运动员或俱乐部参加比赛。
会员协会应向国际田联通报这些约束要求为了便于执行这条规则, 国际田联应在其官方网站闪公布具有这种要求的会员协会名单这一规则不适用于中立运动员 3. 运动员未经原从属国家/地区会员协会同意,如该协会要求,不得加入另一国家/地区会员协会 运动员现居住地国家/地区协会未经运动员原从属会员协会同意,不得为其报名参加在另一国家/ 地区举行的比赛因为这条规则,运动员现居住国家/地区的会员协会需向其原从属的会员协会提 出书面申请,原从属国家/地区协会要在收到申请 30 日内惊醒书面回复对这些文件的传输需进 行收发确认,可以采用具备收发确认功能的电子邮件如果 30 日内未收到运动员原从属会员协会 的回复,可视为允许运动员参赛 如果运动员原从属国家/地区会员协会对此申请予以否定答复,则必须有足够的理由运动员及 其现居住国家/地区会员协会可就此向国际田联提起申诉国际田联应出版有关申诉的指南,并公 布在官方网站上为了便于执行这条规则,国际田联应在官方网站上公布有这种批准要求的国家/ 地区会员协会名单 注:规则 4.3 适用于当年 12 月 31 日将满 18 周岁及以上的运动员此规则不适用于无国籍、政 治难民、和中立运动员。
第 5 条 代表会员协会的参赛资格 1. 规则 1.1(a) 、 (b) 、 (c) 、 (f)或(g)的国际比赛,各会员协会只能由其所属国家/地区的公 民代表该国家/地区参赛,并遵守规则第 5 条关于比赛资格的规定 2. 从未参加过规则 1.1(a) 、 (b) 、 (c) 、 (f)或(g)的国际比赛的运动员有资格代表某一会员协 会参加规则 1.1(a) 、 (b) 、 (c) 、 (f)或(g)的国际比赛,前提是该运动员是在一个国家 (或地区)出生的公民,或者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实在该国(或地区)出生的公民 3. 根据规则 5.4,一个运动员已经代表一个会员协会参加了规则 1.1(a) 、 (b) 、 (c) 、 (f)或 (g)的国际比赛,则不能代表另外一个会员协会参加该比赛 4. 一个运动员已经代表一个会员协会参加了规则 1.1(a) 、 (b) 、 (c) 、 (f)或(g)的国际比赛只 有满足下列条件,方可代表另外一个会员协会参加这些比赛(立即生效,除非另有说明): (a)如果该会员协会的国家(或地区)合并到另一个国家,而该国已是或者成为另一个会员协会 (b)如果该会员协会的国家(或地区)不复存在,通过签署条约获得到国际社会承认成为新建国 家,随后成为新的会员协会该运动员是新建国家的公民。
(c)如果会员协会所在领地没有国家奥委会,而该运动员已获得资格代表该领地的祖国参加奥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