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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大学主辅修专业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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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大学主辅修专业的管理办法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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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大学主辅修专业的管理办法为适应社会的需求,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进一步拓宽学生的专业知识面,培养复合型人才,决定在本科生中实行主辅修制,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辅修专业全校各本科专业均可供学生辅修辅修学生少的专业,采取跟班听课的教学方式;辅修学生多的专业,采取单独办班的教学方式辅修专业培养方案由辅修专业所在学院制定,设置专业主干课7—9门,教学总学分为 20—25学分二、招收对象及条件我校二年级本科生(从第四学期始),考核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上,身体健康者,均可申请选修辅修专业三、报名及录取程序1.各学院按照本科辅修专业培养方案,于每学年第一学期组织本学院 (本科二年级)符合规定的学生报名并推荐;将推荐的学生名单一式三份报送教务科2.教务处对上述名单进行复审,并将批准辅修的学生名单一式二份,于第十五周分发给辅修专业所在学院及学生所在学院各一份3.各学院根据批准辅修的学生名单,通知被录取的学生到财务处办理交费手续4.教务处对辅修的课程进行排课5.辅修专业所在学院根据已批准的学生情况组织学生参加学习四、考核辅修专业的课程考核按考试课的要求进行,考试不及格给一次复考机会考试成绩记载采用单科累计的方法进行,即考试及格一门结业一门。

辅修专业课程均及格者(包括重考学习成绩),发给辅修专业毕业证书;辅修课程未全部及格,只在学籍卡中单列成绩对辅修学生在毕业前未完成辅修的个别课程,可在毕业后一年内,提出书面申请,经辅修专业所在学院教学院长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主管处长批准,在指定时间返校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补发辅修专业毕业证书五、辅修资格的取消及善后处理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辅修资格:(1)达到学业警告的学生;(2)自愿放弃修读辅修专业者2.对取消辅修资格的善后处理(1)自愿放弃辅修资格者,可退还未开课程学费的95%;(2)因故取消辅修资格者,全部退还未开课程学费;(3)取消辅修资格的辅修生,已修读的辅修课,成绩合格的,将作为主修专业的选修课记入该生档案2006年1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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