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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指南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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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指南3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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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指南山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指南 3 3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主导,由银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操作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不需要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时间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时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学年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须在贷款学年新学期开始前(每年的 8 月 1 日),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不可以中途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县(市、区);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人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人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资助对象父母均已故的,可在其直系亲属、同学、老师或近邻中选择一名 60 岁以下,无不良行为记录,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地居民作为共同借款人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材料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材料1、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 1,一式二份)或《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 2,一式二份,家庭经济困难已经高校认定的在校生适用);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请向生源地学生资助中心索取,一式二份);3、入学报到通知书及报到须知复印件(新生,一式二份)或本人学生证复印件(在校生,一式二份);4、申贷学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首次申请一式三份,正反两面复印到一面纸上);5、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正反两面复印到一面纸上);6、家庭户口本;7、户籍已迁往就读高校的学生还须提供户籍(迁出)证明(一式二份)8、在校生申请贷款,曾休学的,需提供休学证明材料(一式二份)。

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办程序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办程序1、学生备齐除生源地作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外的其他申请材料,登陆学生服务系统 填报有关申请信息,打印申请表;2、学生与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以上材料共同向家庭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进行资格审查(持有有效《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贷款申请表资硌审查情况一栏免去贷款证明出具单位的审查意见);审查通过后,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署借款合同3、学生携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先行赴校报到,并将校方出具的合同回执在规定的期限内(报到后 20 日内,以邮戳日期为准)寄回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否则,借款合同自动解除4、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后报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审核后报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5、国家开发银行山西分行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支付贷款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使用范围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使用范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仅用于学生在读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在学校已获得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新生或在校生,当年度不得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金额?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金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学年最低 1000 元,最高 6000 元,且不超过申贷学生该学年应缴学费和住宿费的总额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利率和利息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利率和利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按政策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且每年 12 月 21 日调整一次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财政贴息),无需支付利息毕业后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每年 12 月 20 日偿还一次利息(毕业当年自 9 月 1 日起计算)中途休学不享受财政贴息,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负担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期限和还贷期限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期限和还贷期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期限,最短 5 年,最长 14 年,正常情况下,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及毕业后两年为宽限期贷款后,宽限期不因借款学生中途休学而延长宽限期内,可以只还利息(在校学习期间享受财政贴息),不还本金宽限期后,每年须等额偿还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如需提前还款,学生登陆服务系统 提出申请,按照单笔借款合同,一性性提前偿该合同项下尚未清偿的所有债务。

十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支付途径十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支付途径国家开发银行山西分行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后,贷款资金全部通过山西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在中国建设银行太原并州支行(结算代理行)开立的拨款账户,直接划汇到合同回执上注明的学校收费账户,代借款学生缴纳学费和住宿费每名学生每笔贷贷款对应一笔汇款,结算代理行汇款手续费由国家开发银行山西分行垫付 还可以通过支付宝实现贷款发放、批量扣款、短信催收、还款通知等十二、用于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个人账户十二、用于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个人账户首次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国家开发银行山西分行将代理借款学生在代理结算行中国建设银行办理个人存折,用于扣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到期本金和利息为避免存折遗失可能造成的各种风险,在借款人还清贷款前,存折由国家开发银行山西分行代为保管借款人(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可向生源地县资助中心查询存折办理情况及存折账号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只需在约定的还款日期前,将足额资金汇入已代办的个人存折即可收款行:中国建设银行太原并州支行营业部;账户名:借款学生姓名;账号:代办存折的账号。

特别提示:小额账户管理费是银行针对日均存款余额低于一定数额的账户每月收取一定数额费用的账户管理费,属正常收费项目上述用于还本付息的个人存折账户如发生小额账户管理费,由借款人负担,由建行自动扣收目前建行小额账户管理费收费标准为:日均存款余额 300 元以下的,每账户每月壹元;日均存款余额 300 元以上的,免收借款人汇划还本付息款项时应考虑学生个人账户的小额管理费,避免因余额不足造成扣款不成功的情况十三、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之后,如果学籍发生变动该怎么办?十三、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之后,如果学籍发生变动该怎么办?当借款学生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退学,被迫取消学籍时,自办理相关手续之日的下月首日起自付利息十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违约后果十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违约后果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将对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2、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将借款人违约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对恶意拖欠贷款的违约借款人,采取限制措施,不予提供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等金融服务;3、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违约行为等信息;4、严重违约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十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联系人十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联系人晋城市学生资助中心:张静媛 2066135城 区学生资助中心:肖柳露 2250369泽州县学生资助中心:陈晋霞 3034756高平市学生资助中心:侯卫强 2268931阳城县学生资助中心:茹云峰 4228645沁水县学生资助中心:韩何云 7022539陵川县学生资助中心:郭咏梅 6209466监 督 电 话: 2066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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