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_4(可编辑)

柏**
实名认证
店铺
DOCX
27.89KB
约19页
文档ID:298944896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_4(可编辑)_第1页
1/19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第一篇: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一、党员因各种理由要求外出流动的,应在外出流动前向所在党组织提出申请,经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流动党员要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职 二、党组织要支持人才和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对学非所用、用非所长或自谋职业、带头创业的党员,如本人提出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不能用限制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等办法阻止其合理流动 三、党员个人与所在单位在能否流动问题上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充分协商妥善处理达不成协议的,个人和单位均可向当地的人事、劳动仲裁机构提请仲裁党组织应根据仲裁结果确定是否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手续 四、党员外出流动前,必须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原因、外出地点、外出时间、从事活动的内容以及外出后与党组织的联系方式等党支部要建立外出流动党员登记制度,在党员流动前对其进行党员管理基本要求等方面的教育,并根据党员外出时间长短、地点是否固定等情况,进行分类管理 五、党员三人以上集体外出,同在一个单位或地点相对集中,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外出前所在党组织应组织他们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指定负责人,出具有关证明,介绍给所去地方或单位的党组织。

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负责人应定期向原单位党组织汇报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工作情况 六、党员单独外出,有固定地点或单位,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居住地或单位党组织,外出六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流动性大,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要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到所去地方参加组织生活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的,仍在原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七、因公出国出境的党员,其组织关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出境的党员,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党组织,党费可在出国出境前一次交齐,也可委托其他党员或亲属定期代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党员应自觉与党组织保持联系,定期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八、下岗职工党员已经再就业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再就业单位的党组织再就业单位没有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至居住地街道党组织,或由上级党组织安排其归属某个基层党组织,并参加那里的组织生活暂没有再就业的下岗职工党员,可把组织关糸转至居住地街道党组织 九、流动党员持有相应的手续后,应及时到外出居住地或单位的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或与之取得联系,积极参加那里的党组织生活原单位党组织要指派专人与流动党员保持经常性联系,及时了解流动党员在思想。

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流动的党员返回后,党支部要及时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 十、凡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民营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合资企业、外资企业、经济开发区、集贸市场等经济组织以及居委会、个体劳协、人才(劳动力)中介机构等组织中必须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党员不足三人的,可建立联合党支部,负责接收、管理外地流入的党员 十一、凡是按照有关规定转来的党员组织关系,有关单位党组织不得拒绝接收对外来流动党员,在街道接收党员关系,验证其党员身份后,应及时将他们编入相应的党组织,并登记造册,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十二、对流入到本地本单位时间在半年以上的党员,用人单位或街道党组织要通知他们将组织关系转入对没有转入党员组织关系,又没有出具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组织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不得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十三、开具党员证明信或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流动党员,在原所在党组织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其原所在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如外出党员确因情况特殊无法到会,经党员大会同意,可不计算为应到会人数 十四、没有转移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应回原所在党组织参加一年一度的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因特殊情况无法返回参加民主评议的,必须向党支部写出书面自我总结材料,接受党员和群众的评议,党支部负责将评议结果转达党员本人 十五、流动党员持党员证明信和《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流动期间,应定期向原所在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按时交纳党费持《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可将党费交到所去的流入地党组织 十六、对外出不向党组织报告,长期不转移组织关系,不交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与党组织取得联系的流动党员,党组织应按照党章和民主评议党员的有关规定,给予其必要的组织处置处置时必须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十七、本制度同时适用于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中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的管理 第二篇: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一、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 二、流动党员外出前,应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内的应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持证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外出超过六个月并有固定地点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往流入地 三、党支部要建立《流动党员登记台账》,掌握外出党员的流动去向、外出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四、外出流动党员返回后,党支部要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有关材料,发现流动党员无正当理由长期不与流入地和流出地党组织联系的,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不改正的,按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二、民主评议以《党章》所规定的党员标准为主要依据,重点围绕政治思想、宗旨观念、理想信念、组织原则、工作作风、社会公德等方面进行评议 三、整个评议按一会四评程序进行 四、民主评议应召集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分别评议,听取意见 五、评议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对优秀的进行表彰和表扬,对不合格的进行严肃处置和帮教 发展党员制度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度 1、入党积极分子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条件成熟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党支部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至少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2、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3、发展对象须经短期集中培训;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4、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团组织推荐。

5、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 二、发展党员申报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通过申请入党的决议后,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和批准的规定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制度 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党支部对预备党员要进行进一步教育、考察,要有明确的考察重点和要求,指出优点和不足 对考察合格的预备党员,党支部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按时办理转正手续,对考察不合格的应给予办理 党员民主评议情况 表格见EXCEL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专项承诺 为认真发行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根据镇党委对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我在2022年郑重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1、抓好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单位党建阵地建设,继续抓好干部职工考勤和周例会等制度 2、抓好党员队伍建设,规范党组织生活,年内争取发展党员1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名,每季度按时为流动党员寄送相关的学习资料,并采取党员大会及党员红星视频网络学习的形式加强党员的综合素质 3、抓好基本活动建设,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巴陵先锋先行”的具体要求,结合“五服务两争创”、“党员进社区”等活动开展,提升党员形象和群众满意度。

4、抓好基本制度建设,重点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从今年4月起结合“两学一做”坚持每2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上一堂党课、开展一次专题讨论,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议和党小组会议 5、抓好其他党建特色工作 第三篇: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一、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职业,应事先向党支部报告 二、党员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的,将其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地区或单位党组织 三、党员临时或季节性外出且无固定地点的,组织关系仍由原单位党组织管理,并报乡(镇)党委核发《流动党员活动证》 四、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在点相对集中的,建立临时党小组 五、外出党员和临时党小组负责人应主动经常与党支部保持联系,定期汇报情况外出党员接到党支部有重要活动通知后,应按时返回 六、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七、对外来务工经商的党员,积极接受他们的组织关系和党员身份证明件,安排他们参加党的活动和过组织生活 兰岭社区党支部 二00四年二月 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作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党员享有的八项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兰岭社区党支部 二00四年二月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一、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申请入党的人一经被批准入党,接收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

下载提示
相似文档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