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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管理与职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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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管理与职称管理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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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1,,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三、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任免,,四、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五、事业单位人员奖惩,,六、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2,,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要政策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6〕44号,巴南人事发〔2006〕154号转发)、《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以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7号)等,3,,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主要政策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3〕37号,巴南府发〔2003〕72号转发)、重庆市巴南区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巴南人事发﹝2006﹞156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渝人发〔2008〕2号)(巴南人事发〔2008〕81号)等1+11个文件、渝府发〔2002〕73号(巴南府发〔2002〕101号转发)、渝人发〔2003〕164号(巴南人事发〔2003〕275号)。

一)聘用合同的签订,,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员与拟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将《合同书》、《事业单位签订人事聘用合同人员花名册》和《事业单位签订人事聘用合同人员情况统计表》上报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审核后将《合同书》归入甲、乙双方和本人档案各一份新招收聘用人员原则上应在报到后1周内签订聘用合同4,,不违反原则而订立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按相应程序,通过审核即为有效合同签订聘用合同的几点注意事项:,,1.《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的适用范围:仅供事业单位正式在册职工签订聘用合同时使用,各单位对借用人员、临时工使用无效2.订立原则: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调一致3.聘用合同的期限,,(1)分类聘用合同分为短期合同、中期合同、长期合同和项目合同短期合同:3年以下(含3年),对流动性强、技术含量低的岗位一般签订短期合同中期合同:3年至5年,适用于事业单位中大多数岗位长期合同:5年以上,适用事业单位中技术含量高、稳定性强的岗位;,,长期合同的条件:巴南府发〔2003〕72号第十八条“对在本单位工作满25年或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人员,以及工作年限累计已满3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签至退休”。

渝人发〔2004〕2号补充规定:对在本单位工作满25年可按在本单位及国有单位工作的工龄合计已满25年掌握项目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根据工作任务确定合同期限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应聘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年限5,,(2)试用期受聘人员为新参加工作的,应实行试用期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单位接收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军人等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原固定用人制度职工,不实行试用期二)续聘,,聘用合同期满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可续聘,并签订《聘用合同续签书》续签合同,应在上一次聘用合同期满之前,且不得约定试用期三)聘用合同的变更,,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已经发生变化的,或因特殊情况致使聘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按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变更书》;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岗位或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变更时,并向乙方出具《岗位调整通知书》原聘用合同未变更(调整)部分继续执行四)聘用合同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聘用合同终止:,,1、本合同期限届满;,,2、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3、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休或退职的;,,4、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5、甲方被依法注销、撤销或者解散的。

聘用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具《终止聘用合同证明书》,并办理相关手续6,,(五)聘用合同的解除1.甲方、乙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1)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3)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4)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5)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以及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甲方也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7,,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1)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3)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5)乙方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6)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3)被录用或者选调为公务员的;,,(4)依法服兵役的除上述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本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本合同仍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6.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双方均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9,,(六)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经济补偿1、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不包括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几类情形);,,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3、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4、聘用单位分立、合并、撤销的不能安置受聘人员到相应单位就业而解聘的经济补偿以乙方在甲方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个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渝人发〔2003〕164号补充规定:“月平均工资”是指“本人月基本工资、国家和重庆市规定的津补贴”10,,三、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任免,,政策依据:《重庆市巴南区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巴南委发〔2004〕1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巴南人事发〔2006〕329号),,选拔任用的原则,,(一)选拔任用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以下原则: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二)选拔任用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必须符合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三)选拔任用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的职责四)选拔任用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控制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规格和职数范围内区组织人事部门将不定期对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选拔程序、配备等进行检查),,,选拔任用的形式,,事业单位行政领导干部可采取直接聘任、招标聘任、推选聘任、选任、委任、考任等多种任用形式。

11,,四、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政策依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渝人发〔2000〕138号)(巴人事发〔2002〕259号)、《重庆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若干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渝人发〔2001〕161号)(巴人事发〔2002〕260号)一)考核原则,,1.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科学发展;,,2.注重实绩、群众公认;,,3.客观公正、简便易行;,,4.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5.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12,,(二)考核内容、标准、等次,,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4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对不同专业和不同职务等级有不同的考核标准和要求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单位参加考核人员总数的10%,最多不超过15%,我区执行的是14%13,,(三)考核特殊情况的处理,,(四)考核主要程序及材料报送,,各主管部门按考核通知规定的比例(以主管部门管理的所有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数量为基数)自行计算优秀比例限额→单位按规定程序开展考核→将优秀指标审批表、考核结果统计表、等次花名册交区人事局审查→区人事局核发优秀证书并将按干部管理权限将考核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14,,五、事业单位人员奖惩,1.奖励的原则,,(1)公平合理、奖励得当;,,(2)奖励及时、注重实效;,,(3)奖励与惩戒相结合;,,(4)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2.奖励的种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的种类为:授予荣誉称号、记一等功、记二等功、记三等功、嘉奖5种3.奖励的权限,,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或市政府工作部门有权批准本办法规定的记三等功及其以下奖励,并报市人事局备案15,,事业单位人员处分,,1.适用范围:除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件执行外(渝人发〔2008〕67号),其余的事业单位人员按《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办法》的规定执行2.处分的种类和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政处分的种类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7种,专业技术人员不适合受降职处分工人不适合给予降职、撤职处分16,,六、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文件依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渝人发〔2008〕2号)(巴南人事发〔2008〕81号)等1+11个文件一)实施岗位设置管理的目的,,一是,变固定用人为合同用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实现,按需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岗变薪变,。

岗位管理是与身份管理相对应的,长期以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直沿用管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办法,存在着人事管理方式行政化、用人机制不灵活、实际上的身份终身制等问题二是,搞活事业单位用人制度,引入竞争机制,激发事业单位人员活力,实现“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达到优中选优三是,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优化人员配置,促进人员合理流动和人才团队建设17,,(二)岗位设置管理的主要环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主要包括,岗位设置、岗位聘用、岗位设置及聘用认定,三个环节1.岗位设置,,岗位设置是岗位管理的第一个环节岗位设置应主要坚持两个原则:,一是,因事与因人相结合,以事为主的设岗原则,即主要根据单位的职能职责、功能定位和事业发展设置岗位,同时,适当兼顾目前的单位及人员状况,但不能用因人设岗代替因事设岗二是,精简效能的原则,即花最少的钱办最多的事18,,岗位聘用,,(1)程序可细分为七个步骤:,,第一步:,公布竞聘上岗有关信息包括时间步骤安排,竞聘的岗位名称、任职条件、聘期、目标任务和待遇等第二步:,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第三步:,竞聘竞聘上岗可以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等方式,运用笔试、面试、民主测评、专家评议、组织考察、双向选择等方法进行。

第四步:,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或事业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第五步:,公示一般应为5个工作日第六步:,核准按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主管理部门审核,并报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后,由单位聘用第七步:,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经核准后,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都应及时、规范签订聘用合同19,,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取得:初定、确认及转评,,二、职称申报评审,,三、职称考试,20,,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取得:初定、确认及转评,政策依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职务初定、确认、转评和多评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职改办〔2010〕73号)一)关于初定问题,,1.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的全日制毕业生,经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合格后,经批准即可初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2.初定仅适用于取得相应学历后,首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且要求其所从事的专业与所学的专业相同或相近3.国家或我市已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系列,不实行初定4.初定的具体规定如下: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为“员”级资格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可初定为“助理”级资格。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为“助理”级资格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二年,可初定为“中级”资格取得博士学位后,可初定为“中级”资格21,,(二)关于确认问题,,1.专业技术人员(含部队转业或自主择业调入地方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调动工作后,其专业技术资格不变,但属不同职改部门审批的,应在调入单位试用考核的基础上,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由各级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对原有专业技术资格进行重新认定2.确认高级资格须报市职改办审批,确认中、初级资格由各区县职改办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批其资格取得的时间按原评审委员会通过的时间计算3.在国家或我市对某专业实行“以考代评”前,经评审取得的资格,由调入地职改部门发文确认其资格;在我市对某专业实行“以考代评”后,经外地职改部门评审取得的资格,由调入地职改部门发文确认其资格办理国家或我市“以考代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手续时,不再重新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2,,(三)关于转评和多评问题,,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发生变更,且变更前后的专业属不同的专业技术资格系列(或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岗位),必须重新申报转评与新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1.转评应按新的岗位及系列规定的标准条件,报相应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才能取得同级的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其资格取得时间从原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之日起计算。

2.变更到国家或我市已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系列,不实行转评3.转评专业技术资格,从无外语、计算机要求或外语、计算机要求较低的系列转到有外语、计算机要求或外语、计算机要求较高的系列,必须参加相应等级的外语、计算机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4.转评不受岗位数限制,应按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工作规范所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23,,二、职称申报评审,主要政策依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规范〉的通知》(渝职改办〔2010〕83号)及《重庆市巴南区职称改革办公室转发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公示工作的通知》(巴职改发〔2003〕19号)24,,(一)申报评审工作中,要严格按照三级审查、分级负责、层层把关、各司其职的原则,坚持程序控制和标准条件控制二)申报范围、对象,,一是各类企、事业专兼职在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晋升条件的人员;二是社会人才中,在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晋升条件的人员凡国家已实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的系列,只能通过考试获得相应资格,不适用申报评审工作政策三)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一般条件(具体的评审条件见各专业职务评审条例),,1.本科毕业工作满一年,大专毕业任“员”级职务满二年,中专毕业任“员”级职务满四年,可申报评审助理级职务任职资格;,,2.研究生毕业,任助理级职务满二年,或大专以上毕业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可申报评审中级职务任职资格;,,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任中级职务满五年,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四)申报评审程序、要求,,关于申报评审工作程序、要求及申请之后的报送材料种类、要求等问题,可根据每年七月市职改办职称申报评审文件要求办理25,,(五)申报评审工作中的两个具体问题,,1.学历问题,,政策依据:按照《国务院发布〈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的通知》(国发〔1986〕27号)规定,任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专科、中专毕业的学历经市人事局验证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或通过读农广校获得,《中专后继续教育结业证书》,,在相同或相近专业上,申报晋升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可按大专对待,但不能用于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破格晋升与破格推荐问题,,政策依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农业、科研、高校、中专校中小学、卫生等七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条例(试行)〉的通知》(渝职改办〔2000〕439号)所谓破格,是指不具备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档次,或不具备相应的学历,或任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限不足的人员,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符合条件的,在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可不受现行规定中学历、资历、职务档次的限制。

破格可以破学历、资力或职务档次的格,职称外语、计算机及继续教育的要求不在此列26,,三、职称考试,职称考试是职称工作中对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水平的一种评价方式这是实现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人才评价机制,深化职称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一)职称考试分类,,一是,以考代评的职称资格考试全国性的有:经济、会计、统计、审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卫生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二是,考(测)评结合的资格考试主要有:高级经济师测评、高级会计师测评、药学专业高、中级“考评结合”资格考试三是,全国执业(职业)资格考试包括:执业药(中药)师、企业法律顾问、出版专业、珠宝玉石鉴定师、假肢制作师等四是,重庆市职业(水平)考试:药学专业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福利机构护理保健人员职业水平考试、信息技术管理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其中三、四类考试可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统筹规范执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职改办〔2010〕34号)对应聘用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五是,专业技术资格辅助考试主要有全国(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模块考试)27,,(二)报名条件,,报名条件以相应的开考通知所规定的条件为准。

三)报名考试程序,,参见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制发考试通知(现多类考试通知直接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考生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接市考试中心下发的考试成绩后制发成绩通知并办理证书(挂巴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28,,(四)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要求,,政策依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及继续教育有关政策的通知》(渝职改办〔2009〕290号)1.职称外语考试,(1)范围和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各系列正高、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应按国家有关职称考试的要求,参加职称外语相应级别考试,考试合格成绩作为评聘专业技术职称的必备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报考职称外语考试的级别应与其评聘专业技术职称的级别相对应(考试级别及适用范围见附表一),不得随意拔高或降低等级报考;,其合格成绩在评聘同一级别专业技术职称时使用有效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专业技术人员可选考相应等级外语或医古文2)免试条件及要求   乡镇基层单位(我区界定为:龙洲湾街道、鱼洞街道、李家沱街道、花溪街道以外的乡镇(街道)所属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评聘高、中、初级职称者;如调入区县属及以上单位,需参加相应级别外语考试才能聘用。

29,,2.,计算机考试,(1)范围和要求,,①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各系列正高、副高、中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应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以下称“模块考试”),考试合格成绩作为评聘专业技术职称的必备条件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或全市“以考代评”中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其“模块考试”合格成绩作为单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③专业技术人员报考“模块考试”的科目应与其评聘专业技术职称的级别相对应(“模块考试”科目及适用范围见附表二),,其合格成绩有效期限为5年(从考试当年起计算)④转评专业技术职称,从无计算机要求的系列转聘到有计算机要求的系列,须参加新系列相应级别“模块考试”2)免试条件及要求   乡镇基层单位(同上)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中初级职称者如调入区县属及以上单位,需参加相应级别“模块考试”才能聘用30,,重庆市职称计算机考试科目(模块)数适用范围,,级别,考试科目,,,,,5个模块,4个模块,3个模块,2个模块,评聘职称,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注:乡镇基层单位人员评聘正、副高级职称考2个,模块,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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