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及地面出油管线电加热安全操作规定 一、安装验收标准 1、从特种变压器的铁壳开关至井口控制柜的电缆必须完好埋地,规格应为4х70mm2+1的电缆 2、井口控制柜高度与抽油机控制同高,河道区内达到防洪高度 3、井下电缆的规格应为40 mm2耐温为250℃ 4、地面集肤效应不能施工处,采用电磁加热办法加热保温井口和阀组处) 5、控制柜外壳接地良好 6、控制柜至井口三通的电缆要有保护套管,以防与抽油机发生摩擦损坏 7、埋地电缆作好保护工作,防止外力损坏,控制柜搞好防雨措施 二、电加热启动及关闭 1、达到验收标准后,可启动电加热 2、启动或关闭打开控制柜时,防止雨水进入箱内,雨天带绝缘手套 3、按下启动按钮后,观察电流,电流值150-190A为正常值,如电流不在此范围内即按停止按钮,及时与厂家联系进行处理 4、电加热启动后,2-3小时油井温度仍达不到70-90℃,抽油机不能正常启动,须按下停止按钮,找厂家进行处理 5、油井自喷生产需要集肤效应加热时,应找厂家进行施工处理 三、巡回检查 2小时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发现电路系统不正常,或有下列情况之一,按下停止按钮,及时通知厂家进行处理 1、控制柜电流为零或超过正常范围。
2、温度低于70℃,且油井不能正常生产 3、控制柜自动跳闸 4、因防洪须停止地面集肤效应电加热 5、油井要进行作业 6、供电部门停电 7、发生电器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