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开得胜 读万卷书 行万里路 1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金属零件的表面较小区域内 (包括孔) 及现场局部 的旋片喷丸强化工艺中旋片喷丸的 (以下简称喷丸) 强度符号、 材料和工 具、 工艺参数的确定、 步骤和操作要求、 质量控制及喷丸后零件的处理等 技术要求 1.2 本标准适用于在交变应力和应力腐蚀条件下工作的民用航空金属(含结 构钢、不锈钢、铸铁、铝合金、镁合金、铜合金、钛合金以及铁、镍基高 温合金等)零件及部件的喷丸强化处理 2 依据 2.1 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MH/T3017民用航空金属零件旋片喷丸强化工艺 3 术语 3.1 弧高度: 试片在旋片的打击下表面层发生塑性流变, 导致试片向喷丸面呈 球面状弯曲, 取一平面作为基准面切入变形球面内, 由该基准面至球面最 高点之间的距离 3.2 表面覆盖率:被喷零件表面弹痕凹坑所占面积与被喷表面总面积的比值, 通常以百分数表示 (注:通常难以用肉眼判断并恰好寻求到 100%的表 面覆盖率,而 98%的试验比较易进行,因此以 98%的数字定义为 100% 旗开得胜 读万卷书 行万里路 2 的表面覆盖率,而 2 倍于 100%的表面覆盖率时间所达到的表面覆盖率 定义为 200%的表面覆盖率,并依次类推。
) 4 规定 4.1 喷丸强度符号 4.1.1 使用 N、A、C 三种弧高度试片测定出的喷丸强度分别用字母 N、A、C 表示 4.1.2 各强度值之间的关系为: 1) CC 强度值乘以 3.5 等于 A 强度值; 2) A 强度值乘以 3.0 等于 N 强度值 4.1.3 示例:采用 AA 试片测得的弧高度值为 0.3.48mm(0.012in)时,则其 喷丸强度应表示为 0.012A;采用 N 试片测得的弧高度值若为 0.08382mm(0.033in)时,则其喷丸强度应表示为 0.033N 4.2 喷丸强化材料和工具 4.2.1 组成和组装 喷丸工具由喷枪、 旋片、 芯轴与套筒装配件和转速表等组成 芯轴、 旋片、 套筒的组装如图所示 旗开得胜 读万卷书 行万里路 3 4.2.2 喷枪 喷枪是提供动力的气动工具,其转速应保持在确定转速的5%范围内, 并应能在操作时达到 1000r/min1000r/min 4.2.3 旋片 旋片为粘附有碳化钨弹丸的胶片弹丸应为 330 号碳化钨钢球,其技术 特性应符合 MIL-S-851D 的要求旋片的规格如表 1 所示。
4.2.4 芯轴与套筒装配件 芯轴与套筒装配件用于固定旋片,如图 1 所示 旗开得胜 读万卷书 行万里路 4 转速表 4.2.5 转速表用于测量喷枪的转速 其测量范围应不小于 10000r/min, 精度为 1% 4.2.6 320 号400 号碳化硅或氧化铝砂纸;320 号400 号碳化硅或氧化铝 砂纸用于打磨弹丸表面胶膜 4.2.7 弧高度试片 弧高度试片是一种度量喷丸强化工艺参数的专用量规, 用 70 号冷轧弹簧 钢制成,共有 N、A、C 三种型号三种试片的主要技术要求见表 2,其 他技术性能应符合 GSBA69001 的要求 4.2.8 弧高度试片夹具 弧高度试片夹具是固定试片的工具,应采用磁力吸紧器 4.2.9 测量规(仪) 旗开得胜 读万卷书 行万里路 5 测量规 (仪) 是一种测定试片经喷丸后在所规定长度范围内产生的弧高度 值的专用测量工具,这种专用测量规(仪)的形状及尺寸应符合图 2 的 要求四个钢球的平面度为 0.05mm 4.2.10 放大镜 放大镜用于检查喷丸表面覆盖率放大倍数应至少为 30 倍。
4.2.11 防护眼镜 防护眼镜用于防止弹丸飞出打伤眼睛 旗开得胜 读万卷书 行万里路 6 4.3 喷丸工艺参数的确定 4.3.1 喷丸设备与试片(工件)表面之间的距离 喷丸过程中, 喷丸与试片 (工件) 的距离应确保达到规定的表面覆盖率和 喷丸强度 4.3.2 喷丸强度 4.3.2.1 喷丸强度的确认 任何一组工艺参数下的弧高度曲线上均存在一个饱和点(确切地说为准 饱和点) , 过此饱和点弧高度值随喷丸时间的增加而缓慢增高 (见图 3) 旗开得胜 读万卷书 行万里路 7 在一倍于饱和点对应的喷丸时间下,弧高度值的增量不超过饱和点处弧 高度值的 10%饱和点处的弧高度值定义为该组工艺参数的喷丸强度 所以,一组工艺参数下的弧高度曲线上只有一个喷丸强度 注:弧高度曲线为同一类型的试片在相同的喷丸速度和相同旋片的工艺 条件下,弧高度值与喷丸时间的关系曲线 4.3.2.2 喷丸强度试验 1) 将弧高度试片放入弧高度试片夹具(磁力吸紧器) 旗开得胜 读万卷书 行万里路 8 2) 确定表 1 规定的旋片规格。
注 1:用不同的转速、不同的喷丸时间获得不同的表面覆盖率 注 2:试片的修正强度为试片的测试强度的 77% 3) 可参考表 3 的数据确定喷丸强度 旗开得胜 读万卷书 行万里路 9 旗开得胜 读万卷书 行万里路 10 4) 喷枪转速与喷丸强度的关系曲线如图4所示 可根据不同的喷丸强度, 在曲线上确定相应的喷枪转速 5) 如果喷丸强度不在规定的强度值范围内,应调整喷枪转速,用新的弧 高度试片按 4.3.2.2 第 1 项4.3.2.2 第 4 项的要求重新进行喷丸强度 试验 6) 如果喷丸强度是一个定值,除非另有规定,其强度的允差范围应为- 0.002A 和0.003A如果喷丸强度给的是一个范围,则其喷丸强度 应在此范围内 旗开得胜 读万卷书 行万里路 11 7) 示例: 当给定的喷丸强度为0.005A时, 实际强度为0.003A0.008A 4.3.3 弧高度试片 根据喷丸强度范围,参考表 4 选择弧高度试片。
旗开得胜 读万卷书 行万里路 12 4.3.4 表面覆盖率 弧高度试片上的表面覆盖率应至少为 200%在被喷零件在达到规定的 喷丸强度条件后, 如果其硬度低于或等于试片的硬度时, 则零件的表面覆 盖率能够达到 100%; 如果零件的硬度高于试片的硬度时, 则零件的表面 覆盖率会低于 100% 注: 用两倍于获得 100%表面覆盖率的时间进行喷丸即可得到 200%表面 覆盖率 零件达到 100%表面覆盖率所需时间,并不等于达到 50%表面覆盖率所 需时间的两倍(见示例 1 和示例 2)应用公式(1)计算经 n 次喷丸后 的表面覆盖率在操作中,可用 30 倍放大镜目视检查表面覆盖率 式中:Cn经 n 次喷丸后的表面覆盖率; C1第 1 次喷丸获得的表面覆盖率 示例 1:若表面覆盖率在 1min 内达到 50%,则下一个 1min 只能使剩 旗开得胜 读万卷书 行万里路 13 下的 50%面积获得 50%的表面覆盖率,达到的总表面覆盖率为 50% 25%75% 示例 2:若 C150%,将 n2、3、4、5、6 时所计算出的 Cn 列入表 5每次喷丸时间应与第一次喷丸时间相同。
由表中的数据可见,由 50% 增加到 98%的表面覆盖率,其喷丸时间需延长 5 倍 4.4 喷丸步骤和操作要求 4.4.1 从事喷丸工作的人员应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考核,其培训和考核内容参见 附录 5.1 4.4.2 应佩带防护眼镜,以免弹丸飞出,打伤眼睛 4.4.3 进行喷丸处理前应对被喷零件表面进行目视检查, 确保其上没有油漆、 镀 层、涂层、腐蚀物、油脂等,否则应进行清洗或清除 4.4.4 应用胶带或胶布遮盖非喷丸区或禁止喷丸区 4.4.5 除另有规定,零件应在不受外力的自由状态下接受喷丸强化 旗开得胜 读万卷书 行万里路 14 4.4.6 一般应在进行喷丸处理前完成零件的无损检测, 包括做其他处理, 例如镀 铬或镀镍后的无损检测 4.4.7 如果是表面阳极化处理的铝及铝合金,应在喷丸处理前祛除阳极化处理 层祛除溶液采用 133mL(4.5fld.oz)磷酸和 76.5g(2.7oz)铬酸以及 4.5L(1gal(UK))的水的混和溶液 4.4.8 钛及钛合金应使用粘有碳化钨球的喷丸;除钛及钛合金外的其他材料则 可用粘有钢球或粘有碳化钨球的喷丸 4.4.9 应按第 4.3 章确定喷丸的转速以及旋片与被喷表面间的距离,并保持这 一距离。
喷丸作业时应握紧工具使芯轴平行于受喷试片(工件)表面,移 动喷丸工具,对零件进行喷丸 4.4.10 除非另有规定,在要求限制喷丸区域内其界限偏差应不大于 3.2mm (1/8in) 4.4.11 除非另有规定,所有被喷零件的表面覆盖率不应低于 100% 4.4.12 渐弱喷丸区的表面覆盖率应均匀地减小 注:渐弱喷丸区是指规定的喷丸区到渐弱喷丸表面中最小表面覆盖率 25% 处 4.4.13 如果被喷丸零件的表面比弧高度试片硬, 则应延长喷丸时间, 以达到 100% 旗开得胜 读万卷书 行万里路 15 的表面覆盖率 4.4.14 零件的喷丸区内不应做硬度试验 4.4.15 对孔进行喷丸时,应按表 6 修正喷枪转速 4.4.16 喷丸后如需对被喷零件加热处理, 除特殊规定外, 各种材料的最高加热温 旗开得胜 读万卷书 行万里路 16 度应符合表 7 的要求 4.4.17 当旋片上的弹丸损失 20%以上时,应更换旋片更换旋片后可不必再作 喷丸强度试验 4.5 喷丸的质量控制 4.5.1 检查 保留确定喷丸强度的弧高度试片,并用放大镜检查零件被喷表面的喷丸 强度和表面覆盖率是否达到规定的要求。
如果被喷零件的喷丸强度或表 旗开得胜 读万卷书 行万里路 17 面覆盖率低于规定要求,应按 4.5.3 进行再次喷丸处理;如果被喷零件的 喷丸强度或表面覆盖率高于规定要求时,应按不合格品处理 4.5.2 记录 对零件进行旋片喷丸后,应如实记录: 1) 零件名称、件号、序号、数量; 2) 喷丸日期; 3) 所用喷丸芯轴及旋片; 4) 喷丸强度(测试强度和修正强度); 5) 表面覆盖率达到 100%的时间; 6) 喷枪的转速及喷丸表面覆盖率 4.5.3 再次喷丸处理 4.5.3.1 经检验如发现零件的实际喷丸强度或表面覆盖率低于规定要求时,应进 行再次喷丸处理 4.5.3.2 再次喷丸所采用的强化工艺参数应符合规定的要求,而喷丸强度应取规 定强度的下限进行喷丸 4.5.3.3 再次喷丸处理后的强化质量应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 旗开得胜 读万卷书 行万里路 18 4.5.3.4 再次喷丸后的表面覆盖率不应超过 600% 4.6 喷丸后零件的处理 4.6.1 撤去零件表面的保护物 4.6.2 清除喷丸使用过的旋片,并清除零件表面的弹丸及粉尘 4.6.3 需要时,可用溶剂清洗零件表面。
4.6.4 无特殊要求时,不应以任何切削方式对喷丸后的零件表面进行表面去层 加工 4.6.5 当喷丸后的零件表面需进行表面切削加工时,应采用珩磨或研磨加工去 层对于铝合金和钛合金及抗拉强度超过 1400 MPa 的结构钢,去层深 度不应超过 A 试片喷丸强度值的 1/10对于高温合金,因其表面粗糙度 要求高,喷丸强度低,不应对喷丸面进行去层加工 4.6.6 零件喷丸后,在其喷丸区内不应进行硬度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