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电站运营达标管理标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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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Q/Q/GCLGCL 协鑫协鑫新能源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企业标准控股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Q/GCLGCL- -XNYXNY 20205 51 15 5- -20201 15 5 光 伏 电 站 运 营 达 标 管 理 标 准光 伏 电 站 运 营 达 标 管 理 标 准 协鑫协鑫新能源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控股有限公司 20201 16 6- -0303- -2323 发布发布 20201 16 6- -0303- -2323 实施实施 - - 1 1 - - 1 1 范围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控股公司)下属运营光伏电 站达标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报告和记录。 本标准

2、适用于控股公司下属运营光伏电站的达标管理工作。 2 2 管理职责管理职责 2.1 2.1 控股公司运营管理部负责达标管理标准编制工作及管理工作,负责达标 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审批。 2.2 2.2 省公司负责所属运营光伏电站达标工作的执行、检查、上报。 3 3 达标管理目的达标管理目的 3.13.1 达标工作基本指导思想为:检查省公司及所属运营光伏电站组织架构是 否符合控股公司要求;运营工作是否符合安全和经济运行要求;人员素质是否 达到岗位要求;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执行情况;设备状况及备品备件是否 符合标准;大数据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运营光伏电站合规性文件是否齐全; 并网后遗留问题的解决

3、情况;技术创新工作的落实情况;反事故措施的落实情 况;生产、生活区域的文明生产情况。 3.23.2 达标遵循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原则,以提高运营光伏电站管理水 平为目的,持续改进,逐步完善达标管理体系。 3.33.3 通过达标完善省公司及运营光伏电站管理体系,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可 控性、经济性,为区域管理模式的推广打下坚实基础。 4 4 达标达标总体要求总体要求 4 4. .1 1 达标运营光伏电站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4 4. .1 1.1.1 未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4 4. .1 1. .2 2 未发生重大设备损坏事故; 4 4. .1 1. .3 3 已取得并网调度协议与购售电合

4、同或临时购售电合同 。 Q/Q/GCLGCL- -XNYXNY 2020515515- -20201 15 5 - - 2 2 - - 4.4.2 2 光伏电站全容量并网后1个月内完成移交生产手续(包含资料档案), 移交 生产6个月之内运营光伏电站依据本标准必须完成达标工作。 4.4.3 3 移交生产6个月之内完成达标工作的运营光伏电站经控股公司审批合格 授予“达标电站”称号,并给予一次性奖励。按下表进行奖励。 电站容量 P30MW 30MWP60MW 60MWP100MW P100MW 奖励金额 2 万 5 万 8 万 10 万 4.4.4 4 移交生产6个月之内未完成达标工作的运营光伏电站

5、,限期3个月内整改 完毕,并报控公司审批。审批合格的运营光伏电站授予“达标电站”称号不予 奖励;对审批仍不合格或移交生产9个月之内未完成达标工作的运营光伏电站 进行考核。按下表进行考核。 电站容量 P30MW 30MWP60MW 60MWP100MW P100MW 考核金额 1 万 2.5 万 4 万 5 万 4 4. .5 5 本标准下发之日前已移交生产的光伏电站, 按照全容量并网后1个月执行 本标准。 5 5 达标检查办法达标检查办法 5 5.1.1 达标检查应严格按照光伏电站运营达标检查评价表执行,通过现场 查阅、综合分析、现场提问、实物检查、抽样检查、仪表分析等,对检查项目 做出全面、

6、准确的评价。 5 5.2.2 移交生产 6 个月之内,省公司按照此标准领导、督促、检查所属运营光 伏电站完成达标工作, 完成达标工作的运营光伏电站以省公司为单位申报控股 公司审批, 未完成达标工作的运营光伏电站必须在移交生产 9 个月内完成达标 并报控公司审批,否则按本标准进行考核。省公司检查程序:由省公司分管运 营的副总经理或运营管理部总经理为组长,成立达标检查小组;将检查项目分 解到小组成员,明确各自应检查的项目、依据、标准和方法;根据检查结果编 制检查报告: 报告包括达标检查总结、 达标检查评分、 达标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整改意见及达标评定结果。 5 5.3 .3 控股公司对省公司所上报

7、移交生产 6 个月之内完成达标工作的运营光伏 电站进行审批,审批合格电站授予“达标电站”称号,并按本标准给予奖励。 不合格电站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完成整改后经控股公司检查合格授予 “达标电站”称号;检查仍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者,按本标准进 行考核。控股公司检查程序:成立以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副总经理)为组长的 达标检查小组;组织对上报达标电站总数的 30%-50%进行抽查,具体对象由控 Q/Q/GCLGCL- -XNY XNY 2020515515- -20201 15 5 - - 3 3 - - 股公司运营管理部确定;将检查项目分解到小组成员;根据检查结果编制达标 检查报告,

8、报告包括达标检查总结、达标检查评分、达标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整改意见及对本次检查综合评价。 6 6 达标检查项目及评分方法达标检查项目及评分方法 6 6.1 .1 达标工作由省公司管理体系及运营光伏电站管理体系两个部分组成,详 细检查项目及评分方法见附件 光伏电站运营达标检查评价表 , 总分五百分, 各部分占分比例见下表: 序号 检查项目 项目分值 1 省公司管理体系 50 2 运营光伏电站管理体系 450 总分 500 6 6. .2 2 光伏电站运营达标检查评价表中如有不适用(不存在)的项目不计 分,相应标准总分也不计入。 6 6. .3 3 检查组根据现场情况逐项扣分,检查项目中的扣分如

9、无特别注明,扣完 为止。 6 6. .4 4 最终得分采用相对分值来衡量光伏电站运营达标基础工作的实际状况。 检查最终得分=(实得分/应得分)100。 6.5 6.5 最终得分 85 分及以上为“达标电站”。 7 7 报告和记录报告和记录 附录 A 光伏电站运营达标检查评价表 附录 B 合规性文件台账 附加说明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控股公司标准化管理机构负责提出。 本标准由控股公司运营管理部负责起草或修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起草人: 陈 奇、季卫忠 审核人: 陈 宇 审 定: 安令毅 审 批: 孙兴平 本标准由控股公司运营管理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于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第一次发布实施。 Q/Q/GC

10、LGCL- -XNY XNY 2020515515- -20201 15 5 - - 4 4 - - 附录 A 光伏电站运营达标检查评价表 光伏电站运营达标检查评价表光伏电站运营达标检查评价表 序号序号 项目项目 评分标准内容评分标准内容 标准分标准分 评分规定评分规定 得得 分分 否决项否决项 1 1、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2 2、发生重大设备损坏事故。、发生重大设备损坏事故。 3 3、 合规性文件中未包含 并网调度协议 、 购、 合规性文件中未包含 并网调度协议 、 购 售电合同或临时购售电合同。售电合同或临时购售电合同。 检查折算总分合计检查折算总分合计 总

11、分合计总分合计 500500 一、省公司管理体系一、省公司管理体系 5050 1 1 管理体系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省公司运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 明确责任关系。 20 未建立运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每项扣 4 分;责任关系不明确,每项扣 1 分。 2 2 人员管理人员管理 省公司及所属运营电站运维人员配备应符合控 股公司人员要求,明确其岗位职责;运维人员所 取证件须满足地方政府及电网要求。 20 人员配备不符合控股公司人员要求,每人次扣 2 分;岗位职责不明确,每人次 1 分;运维人员所 取证件不满足地方政府及电网要求,每人次扣 2 分。 3 3 经营成本管经营成本管 理理 根据控股公

12、司年初下达的指标,制定省公司及 所属运营电站的目标,通过月度经济分析会议, 及时总结分析,制定下一阶段的相应措施,并及 时上报控股公司。上报内容要求及时准确、杜 绝弄虚作假。经营成本分析应有专人负责。 10 未根据控股公司年初下达的指标,制定省公司 及所属运营电站目标的,扣 2 分;未召开月度经 济分析会议,每次扣 1 分;未制定下一阶段相应 措施,每项扣 0.5 分;未按要求上报控股公司, 每次扣 1 分。 二、运营电站管理体系二、运营电站管理体系 450450 Q/Q/GCLGCL- -XNY XNY 2020515515- -20201 15 5 - - 5 5 - - 1 1 安全管理

13、安全管理 100100 1.1 安全目标 项目公司应制定明确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不 发生人身重伤以下事故、 不发生一般设备事故、 不发生一类障碍、不发生二类障碍、不发生环 保考核事件、不发生职业病病例。 50 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扣 20 分。发生人身 重伤以下事故, 根据受伤人数和伤害程度扣减, 每次扣 30 分至 50 分;一般设备事故,根据损 失情况扣减,每次扣 30 分至 50 分;一类障碍, 电站(主设备)非停指标超过规定次数,按次 扣减,每次扣 20 分;二类障碍,每次扣 10; 发生环保考核事件,每次扣 20 分;发生职业病 病例每次扣 20 分;。 1.2 组织机构和 职能

14、 建立安全生产机构,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 人员责任,定期进行检查、考核,组织召开月度 安全生产分析会议, 安全生产月报按要求上报。 10 未建立安全生产机构,扣 5 分;未制定安全生产 责任制的,每项扣 2 分;未按要求执行的,每次 扣 0.5 分。未按要求上报安全生产月报,每次 扣 0.5 分。 1.3 培训与作业 制定安全培训计划,按要求对生产岗位人员进 行安全培训、考试;新员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 三级教育。严格执行“两票五制”制度。对外 来人员在进入生产现场前进行对应的安全教育 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生产岗位人员应配备国 家及电力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规程。专业作业人 员须持证上岗。 10 未

15、制定安全培训计划,扣 2 分;未按要求对生 产岗位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考试,每次扣 0.5 分;新员工在上岗前未进行三级教育,每人次 扣 0.5 分。“两票五制”制度不完善,每项扣 1 分;未严格执行“两票五制”制度,每次后 0.5 分。未进行安全教育,每人次扣 0.5 分。专业作 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每次扣 0.5 分。 1.4 应急预案与 隐患管理 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预 案培训、演练。按控股公司要求积极开展隐患 排查工作;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要加 强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10 未制定应急预案,扣 1 分;未按要求培训演练, 扣 1 分;未报控股公司备案,扣

16、 1 分。未按要求 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查出问题未及时整改,每次 扣 0.5 分;治理过程未监督检查,每次扣 0.5 分。 1.5 事故调查管 理 事故报告应按规定及时汇报;事故调查报告应 实事求是;应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意见及 “四不放 过”原则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10 未按要求汇报,每次扣 0.5 分;未按要求调查, 每次扣 0.5 分;调查报告不符要求,每次扣 0.5 分;未按要求整改,每次扣 1 分。 Q/Q/GCLGCL- -XNYXNY 2020515515- -20201 15 5 - - 6 6 - - 1.6 自然灾害与 交通安全 完善厂区交通安全设施;加强人员培训,严格驾 驶行为管理,专人驾驶;机动车辆按国家要求定 期检测、检验、缴纳保险;制定特殊路段、天气 的相应措施。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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