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机房管理制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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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信息系统机房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为了保证公司机房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公司各业务的安全,信息化工作有序、正常的开展,保障机房设备与软件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信息系统机房的运维管理。第三条 职责公司负责机房内部基础设备及供电系统的管理工作,制定机房出入管理规定。公司负责机房内信息系统的建设、运维管理工作。第二章 机房使用管理第四条 机房必须设置专人管理,并建立机房出入登记制度。未经批准,严禁非机房工作人员随意无故地进入机房作业。第五条 非机房人员如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作业的,应该由机房管理负责人批准并认真填写登记表后方可进入机房开展相关工作。

2、机房相关的工作人员应负责该客人的安全防范工作,未经批准严禁非机房工作人员动用机房内与工作无关的设备器材及仪表。最后离开机房的人员必须自觉检查和关闭所有机房门窗、锁定防盗装置。应主动拒绝陌生人进出机房。第六条 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区域前,应保证工作区域内保存的重要文件、资料、设备、数据处于安全保护状态。如检查并锁上自己工作柜枱、锁定工作电脑、并将桌面重要资料和数据妥善保存等等。第七条 任何人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进入机房。第八条 未经部门领导批准,禁止将机房相关的钥匙、保安密码等物品和信息外借或透露给其它人员,同时有责任对保安信息保密。

3、对于遗失钥匙、泄露保安信息的情况要即时上报,并积极主动采取措施保证机房安全。第九条 绝不允许与机房工作无关的人员直接或间接操纵机房任何设备第十条 出现机房盗窃、破门、火警、水浸、110报警等严重事件时,机房工作人员有义务以最快的速度和最短的时间到达现场,协助处理相关的事件。同时把情况迅速上报给主管领导。第三章 机房设备管理第十一条 机房人员必须熟知机房内设备的基本安全操作和规则。机房内互联网和公安网计算机必须物理隔离,严禁内、外网计算机混用。第十二条 应定期检查、整理硬件物理连接线路,定期检查硬件运作状态(如设备指示灯、仪表),定期调阅硬件运作自检报告,从而及时了解硬件运作状态。第十三条 禁止

4、随意搬动设备、随意在设备上进行安装、拆卸硬件、或随意更改设备连线、禁止随意进行硬件复位第十四条 禁止在服务器上进行试验性质的配置操作,需要对服务器进行配置,应在其它可进行试验的机器上调试通过并确认可行后,才能对服务器进行准确的配置。第十五条 对会影响到全局的硬件设备的更改、调试等操作应预先发布通知,并且应有充分的时间、方案、人员准备,才能进行硬件设备的更改。第十六条 对重大设备配置的更改,必须首先形成方案文件,经过讨论确认可行后,由具备资格的技术人员进行更改和调整,并应做好详细的更改和操作记录。对设备的更改、升级、配置等操作之前,应对更改、升级、配置所带来的负面后果做好充分的准备,必要时需要先

5、准备好后备配件和应急措施。第十七条 不允许任何人在服务器、交换设备等核心设备上进行与工作范围无关的任何操作。未经上级允许,更不允许他人操作机房内部的设备,对于核心服务器和设备的调整配置,更需要相关领导负责人同意后才能进行。第十八条 要注意和落实硬件设备的维护保养措施。第四章 机房安全用电管理第十九条 机房人员应学习常规的用电安全操作和知识,了解机房内部的供电、用电设施的操作规程,实习、掌握机房用电应急处理步骤、措施和要领,机房应安排有专业资质的人员定期检查供电、用电设备、设施第二十条 机房内不得乱拉乱接电线,应选用安全、有保证的供电、用电器材。在真正接通设备电源之前必须先检查线路、接头是否安全

6、连接以及设备是否已经就绪、人员是否已经具备安全保护。严禁随意对设备断电、更改设备供电线路,严禁随意串接、并接、搭接各种供电线路,如发现用电安全隐患,应即时采取措施解决,不能解决的必须及时向部门汇报。第二十一条 机房人员对个人用电安全负责。外来人员需要用电的,必须得到机房管理人员允许,并使用安全和对机房设备影响最少的供电方式。机房工作人员需要离开当前用电工作环境,应检查并保证工作环境的用电安全。最后离开机房的工作人员,应检查所有用电设备,应关闭长时间带电运作可能会产生严重后果的用电设备。禁止在无人看管下在机房中使用高温、炽热、产生火花的用电设备。第二十二条 在使用功率超过特定瓦数的用电设备前,必

7、须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并在保证线路保险的基础上使用,在危险性高的位置应张贴相应的安全操作方法、警示以及指引,实际操作时应严格执行。第二十三条 在外部供电系统停电时,机房工作人员应全力配合完成停电应急工作。应注意节约用电。第五章 机房消防管理第二十四条 机房工作人员应熟悉机房内部消防安全操作和规则,了解消防设备操作原理、掌握消防应急处理步骤、措施和要领。第二十五条 任何人不能随意更改消防系统工作状态、设备位置。需要变更消防系统工作状态和设备位置的,必须取得主管领导批准。工作人员更应保护消防设备不被破坏。第二十六条 应定期进行消防演习、消防常识培训、消防设备使用培训。如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应即时采取

8、措施解决,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向相关负责人员提出解决。第二十七条 应严格遵守张贴于相应位置的操作和安全警示及指引。最后离开的机房工作人员,应检查消防设备的工作状态,关闭将会带来消防隐患的设备,采取措施保证无人状态下的消防安全。第六章 机房环境安全管理第二十八条 按一般建筑物要求进行机房场地选址。应避开强电场、强磁场、易发生火灾、潮湿、易遭受雷击和重度污染的地区。第二十九条 机房和记录介质存放间,其建筑材料的耐火等级,应符合GBJ 16-1987(2001年版)中规定的二级耐火等级;机房相关的其余基本工作房间和辅助房,其建筑材料的耐火等级应不低于GBJ 16-1987(2001年版)中规定的三级耐火

9、等级。要求配备事宜的灭火设备,除纸质介质等易燃物质外,禁止试用水、干粉或泡沫等容易产生二次破坏的灭火剂。第三十条 机房供电电源设备应具有一定的余量。机房供电系统应将信息系统设备供电线路与其他供电线路分开,应配备应急照明装置。应配置线路稳压滤波装置,保证机房供电电源质量符合GB 50174-1993中规定的C级要求。应配置电源保护装置,加装浪涌保护器。应配置抵抗供电电压不足的设备。当供电电压不足或者中断时,应保证系统至少正常工作30分钟。机房内活动地板下部的电源线应尽量远离系统信号线路,并避免并排敷设。当不能避免时,应猜去相应的屏蔽措施。机房电源系统的所有接点均应镀锡处理,并且冷压连接。第三十一

10、条 防静电地线不得接在电源零线上,应单独接在地线汇集点。第三十二条 系统电源线应设置电源浪涌保护器(SPD),其冲击通流容量及限制电压应按GA 267-2000中表5选取。不得在建筑房屋顶上敷设电源或信号线路。必须敷设时,应穿金属管进行屏蔽防护,金属管应进行等电位连接。第三十三条 机房应设等电位连接网络。机房内设备的金属外壳、机柜、机架、金属管、槽、屏蔽线缆外层、防静电接地、安全保护接地、浪涌保护器接地端等均应以最短的距离与等电位连接网络的接地段子连接,连接线应采用多股铜质金属线,起截面积不小于16mm。等电位连接网络应采用铜排或铜带,其截面积不应小于35mm。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欧姆。当突然电

11、阻率大于2000欧姆M时,系统接地电阻不得大于20欧姆。直流工作接地,接地电阻应按照计算机系统具体要求确定。第三十四条 机房内部综合布线的配置应满足实际的需要。综合不限区内的电磁干扰场强值大于3V/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若采用屏蔽线缆时,布线电缆的屏蔽层应保持连续性,并且与地进行可靠的连接。综合布线电缆与附近可能产生电磁泄漏设备(包括电缆线路)的最小平行距离应大于1m以上。电气防护与防火应符合GB 50311-2000中的要求。第三十五条 必须注意环境卫生。禁止在机房内吃食物、抽烟、随地吐痰。对于意外或工作过程中弄污机房地板和其它物品的,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清理干净,保持机房无尘洁净环境。第三十六

12、条 须注意个人卫生。工作人员仪表、穿着要整齐、谈吐文雅、举止大方。机房用品要各归其位,不能随意乱放。第三十七条 机房应安排人员值日,负责机房的日常整理和行为督导。进出机房必须换鞋,雨具、鞋具等物品要按位摆放整齐。第三十八条 注意检查机房的防晒、防水、防潮,维持机房环境通爽,注意天气对机房的影响,下雨天时应及时主动检查和关闭窗户、检查去水通风等设施。第三十九条 机房内部不应大声喧哗、注意噪音/音响音量控制、保持安静的工作环境。坚持每天下班之前将桌面收拾干净、物品摆放整齐。第四十条 巡检过程中发现问题,必须及时进行处理,登记表中登记的问题,能解决的立刻解决,不能解决的向相关部门及领导进行汇报。第七

13、章 机房环境巡检管理第四十一条 公司机房管理员负责定期对信息系统机房进行巡检。 一、每周一至周五对机房供电系统、空调系统及环境卫生等进行巡检维护。二、每周对公司对信息系统机房供电系统、空调系统以及环境卫生等进行一次巡检维护。第四十二条 巡检过程中必须认真西方巡检登记表。第八章 附 则第四十三条 对于不严格执行本规定而造成信息系统故障的,根据情节轻重、按照公司有关条例对责任人进行处罚。第四十四条 对在系统安全保障、应急处置及维护工作中做出成绩和贡献的人员按照公司有关条例给予适当的奖励。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原制度废止。与本

14、制度内容相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附件1公司19楼机房进入申请审批表编号: 年 月 日申请内容(以下由业务部门填写)申请人姓名申请人所在部门申请人电话随申请人一同进入机房的其他人员信息和人数:申请进入机房的事由:预计进入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预计离开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申请人所在部门领导审批意见:公司领导审批意见:审批内容(以下由公司填写)公司领导审批意见:部门陪同人员机房管理员运维主管附件2机房出入登记表编号: 年 月 日 姓名人数进入时间离开时间工作事由及操作安全检查照明关闭消防正常门窗关闭温湿度电源正常其他备注机房管理员确认维护主管审核附件3机房设备安装登记表编号: 年 月 日 安装部门经办人安装机房机架位置安装设备名称、数量、单台功率及总功率:总功率:以下由机房管理部门填写设备安装UPS使用情况新增设备后机架总功率:机房管理员意见:维护主管意见: 签字: 日期:部门意见: 签字: 日期:备注:附件4机房设备上电申请表 编号: 年 月 日申请上电部门:经办人:上电机架详细位置:需上电设备名称、数量、单台功率以及总功率:总功率:UPS使用情况新增设备后机架总功率:新增设备后UPS使用情况:机房管理员审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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