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化检验控制

上传人:好** 文档编号:99477897 上传时间:2019-09-19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7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理化检验控制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理化检验控制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理化检验控制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理化检验控制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理化检验控制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理化检验控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理化检验控制(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第 11章 理化检验控制11.1 目的本章对 A1级、 A2级压力容器产品理化试验中有关人员的资格、检验设备仪器 管理、理化检验管理、试验方法和试验过程管理、试样制备、原始记录和试验报告 确认、重复试验、部分理化检验分包等控制环节的基本内容作出了规定,以保证各 项试验报告准确可靠,真实并可追溯。11.2适用范围适用于压力容器制造过程中理化检验质量活动控制。11.3 职责11.3.1理化质量控制系统由质管部归口管理,生产部、技术部、采购部和车间配合。 11.3.2理化质量控制实行理化责任工程师负责制。负责本系统控制环节和控制点的 管理,对理化报告的正确性负责,并接受质保工程师的监督和检查。11

2、.4 控制要求“理化检验控制系统控制程序”见图 11-1。11.4.1理化人员资格控制11.4.1.1理化试验人员、 检验人员经申请, 批准后参加省、 市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考 试,取得“理化试验人员资格等级证书”后方可上岗。11.4.1.2理化责任人应具备理化试验专业技术并由总经理任命, 负责全厂理化试验的 质量控制,对理化试验的取样、加工操作、计算的技术标准执行的正确性负责,对 理化试验报告做技术性结论。 其人员资格和责任制见公司标准 Q/HL20815-2012理 化试验管理制度第 4章相关内容。11.4.2试验委托11.4.2.1原材料、 焊接材料、 焊接工艺评定试件、 焊工考试试件及产

3、品试件需进行化 学分析、力学试验、晶间腐蚀试验时,应由委托部门开具“送检委托单” , “送检 委托单”填写要求按公司标准 Q/HL20815-2012理化试验管理制度 第 5.3节的规 定执行。11.4.2.2焊接工艺评定试件、 焊工考试试件、 产品试件,先进行外观检验合格,再进 行无损检测后,才可进行力学试验委托。 11.4.2.3理化责任人应认真核查检验委托单是否符合要求。 检验委托单应经理化责任 人审核签字。检验委托单具体要求见公司标准 Q/HL20815-2012理化试验管理制 度 。11.4.3试样制备11.4.3.1试件取样、标记、加工和制备的基本要求和程序按有关标准及公司标准 Q

4、/HL20815-2012理化试验管理制度第 5.4节的规定程序及工艺科提供的试样加 工图进行。11.4.3.2试样加工应标记移植, 检验员检验试样尺寸, 并对标记进行确认。 理化责任 师应对送检试样进行检查验收,合格方可进行理化试验,验收结果记入试样验收记 录。11.4.3.3试样的管理按公司标准 Q/HL20815-2012理化试验管理制度 的规定执行。 11.4.4理化检验设备应完好,仪表在周检期内。11.4.5理化检验试验前,应确定理化检验试验的方法,其具体要求按公司标准 Q/HL20815-2012理化试验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11.4.6操作过程控制11.4.6.1检验、 试验操作人

5、员必须严格执行检验、 试验方法标准、 试验方案和仪器设 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1.4.6. 2理 化 检 验 、 试 验 人 员 应 根 据 工 艺 科 提 供 的 相 关 标 准 和 公 司 标 准 Q/HL20815-2012理化试验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送检单送检项目进行检验、试 验。11.4.6.3理化责任人、质检员有权制止违章操作11.4.6.4检验、 试验环境条件应满足相应理化检验、 试验的环境条件要求, 其具体要 求按公司标准 Q/HL20818-2012分析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执行。11.4.7试验记录、报告11.4.7.1检验、 试验员应将检验、试验结果记入原始记录,并开具试验报

6、告, 经理化 责任人审核后签发,并加盖理化检验专用章。11.4.7.2原始记录必须在检验、 试验过程中随时、 如实记录,不得过后补记。记录必 须有统一的、连续的页码编号,不得撕页,原始记录必须有操作者签字。11.4.7.3观察记录有效数字位数,中间运算有效数字位数及试验结果有效数字位数, 分别依据钢铁化学分析技术规程和材料机械性能、金相试验技术规程的相 应规定,依据 GB8170数值修约规则 ,对试验数据进行修约。11.4.7.4检验、试验报告必须做到数据正确、字迹清晰、端正、不得涂改。评定意见 应明确标准依据,由理化责任人填写。11.4.7.5检验、 试验报告中检验、试验结果合格与否, 由理

7、化责任人审核判断,并签 名确认。11.4.7.6焊接工艺评定试验报告签发 1份, 及其试验后的试件交焊接责任人存档与保 管;原材料试验报告签发 1份交材料责任人存档与保管;焊接试板试验报告签发 2份交检验责任人归入产品档案及出厂文件。所签发的报告应有台帐记录。11.4.8理化重复试验对试验过程中发生的失误或异常情况,其试验结果应视为无效,必须进行重复 试验,以获取正确的理化数据,重复试验要求按公司标准 Q/HL20816-2012理化重 复试验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11.4.9理化分包对金相、晶间腐蚀等试验,在本单位未配备人员及设备之前暂采取分包方式进 行。 分包的具体要求按公司标准 Q/HL20817-2012理化分包管理制度 的规定执行。 11.5 本章引用的支持性文件Q/HL20815-2012 理化试验管理制度Q/HL20816-2012 理化重复试验管理制度Q/HL20817-2012 理化分包管理制度Q/HL20818-2012 分析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11.6 样表、卡清单HL/LH-1 理化委托单HL/LH-2 力学性能试验报告HL/LH-3 化学分析试验报告HL/LH-4 硬度试验报告HL/LH-5 晶间腐蚀试验报告 图 11-1 理化检验控制系统控制程序图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事务文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