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住宅、商业用房、配套设施及绿化工程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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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家益石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商品住宅、商业用房、配套设计及绿化工程 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一段3号商品住宅、商业用房、配套设施及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人:四川家益石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二O一二年十一月投 标 邀 请 书致: 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一段3号商品住宅、商业用房、配套设施及绿化工程,已由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成发改政务2008101号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选定承包人。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一段3号商品住宅、商业用房、配套设施及绿化工程。2、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92000平方米。3、 工程建设地点:成都市成华区府

2、青路一段。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所表达的全部内容。5、计划工期:总工期 日历天。6、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本工程拟邀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单位投标。经考查,我方认为你单位具有投标资格。在此,邀请你单位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若你单位愿意,请于2012年 月 日至2012年 月 日17:00时前携带贵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和盖鲜章的复印件)到四川坤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过时不候。招 标 人: 四川家益石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联 系 人: 日 期: 二0一二年 月 日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

3、表第二章 合同条款第三章 合同文件格式第四章 工程建设条件及技术规范第五章 图纸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内 容说 明 与 要 求1工程名称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一段3号商品住宅、商业用房、配套设施及绿化工程2建设地点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一段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92000平方米。4发包方式招标发包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6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所表达的全部内容。7工期要求总工期 日历天。8资金来源业主自筹9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贰级或其以上资质10资格审查方式符合资格11工程报价方式按四川省2009定额

4、清单取费进行报价12最高限价 元。13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4投标担保金额投标保证金:贰万元(人民币)15踏勘现场和答疑会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进行。提交答疑时间:2012年 月 日12:00时以前16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允许17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18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地点: 四川坤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时 间: 2012年 月 日 时19开标开标时间: 2012年 月 日 时地点: 四川坤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20评标方法及标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二、投标须知(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 1.

5、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2、招标范围及工期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3、资金来源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4、合格的投标人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4.2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投标邀请书。4.3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5、踏勘现场5.1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的方式,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

6、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第三章 合同条款第四

7、章 合同文件格式第五章 工程建设条件及技术规范第六章 图纸、清单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

8、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8.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四川坤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立即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招标文件的修改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或修改。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之

9、后立即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予以明确。9.5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报有关部门备案。(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文字。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

10、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1.3投标函;11.4相关资料:11.4.1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11.4.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员)注册证复印件;11.5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11.6项目管理机构。11.7施工组织设计;12、投标文件格式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0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按同样样式扩展)。13、投标报价13.1本工程的投标

11、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方式。13.2 按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一段3号商品住宅、商业用房、配套设施及绿化工程的建筑面积报平方米单价,然后各投标单位报该工程总价。13.3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3.4相关说明13.4.1本工程报价所含内容为设计施工图纸及相关文件说明的全部内容。13.4.2投标报价由投标人依据以上编制依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自身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经营状况、机械设备以及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进行编制,投标报价在此基础上由投标人自主确定。13.5投标人的报价(包括风险费

12、用),有效期应保持到整个合同履行完毕。13.6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4、投标货币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

13、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6、投标担保16.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同时以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16.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6.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本须知第15条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经投标人同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满后5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6.4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5条规定签订合同后3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6.5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16.5

14、.1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30条规定修正标价;16.5.2 投标人在交纳投标担保以后放弃投标;16.5.3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16.5.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16.6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在法定期限内,不与中标人签署合同,则双倍返还投标担保金额。17、投标人的替代方案17.1遵照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执行。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8.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18.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或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8.3投标文件的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18.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需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18.5未按上述规定签署的投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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