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达建筑沉降观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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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科达新一期工程沉降观测方案江苏科达新建厂房一期工程沉降观测方案江苏建业科达项目部2011年10月24日目 录一、 概述1 1.1工程概况1 1.2气候地质1二、测区已有资料分析及评价1 2.1控制资料1三、 作业依据1四、 设计方案1 4.1高程基准2 4.2方案概述2 4.3监控网(基准网)的布设2 4.4沉降观测点的布设2 4.5监控网的观测3 4.6观测点的观测3 4.7监控网观测次数的确定4 4.8沉降观测周期和观测时间要求4五、 沉降观测精度5 5.1其他要求5 5.2质量控制与检查验收7 5.3上交成果资料7一、 概述1.1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常熟沿江开发区长宏路东侧,东周路北侧

2、,建筑面积47921.91,单层工业厂房,有夹层。上部结构为钢结构,厂房外测墙体为200mm混凝土加气砌块。1.2气候地质本工程场地地貌类型属于长江三角洲冲、湖积平原。气候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雨量较大,年降水量为1043毫米,轻度潮湿。历史最高水位为2.36m,历史最低水位0.00m,常年地表水位1.08m。场地浅层地下水为孔隙潜水,其水位随季节、气候变化而上下波动,具有典型蒸发入渗动态特征。该工程基础底标高位于1.77m2.21m。二、已有资料分析及评价2.1控制资料根据1985国家高程基准建立独立高程系统,联测国家高等级水准点与国家高程接轨。本工程的基准点位于长宏路和东周路交叉口处,基准点

3、标高为黄海高程3.20m。三、作业依据1、 工程建设标准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法(DGJ32/J18-2006);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四、设计方案4.1高程基准高程基准采用1985年黄海高程系,原始高程控制点位于长宏路和东周路交叉口处,场地内基准点标高为黄海高程3.65m。4.2方案概述根据工程测量规范要求,在施工影响范围外布设水准基点,在结构主体承重墙或者承重柱上布设沉降观测点。在结构施工至0.00以上,基础梁、柱结构施工完成后开始第一次观测,上部每加高5米观测一次,直到建筑物进入稳定期停止观测,观测时间为2年。观测仪器采用精密水准仪按照二等水准观

4、测要求进行观测。4.3监控网(基准网)的布设根据对沉降观测点观测的需要及建筑变形测量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的规定,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沉降监测网拟布设成由14个基准点组成的一个环形的二等水准网,编号为101114#(2#为201214#、3#为301314#)高程测量采用独立假设高程系统。厂房内基准点将设在变形影响范围以外便于长期保存的位置,基准点采用建筑物外固定物体上水准基点方式。墙柱式水准基点标石埋设在沉降稳定的基础柱上。其具体位置根据现场情况及“规程”的有关要求进行布点。4.4沉降观测点的布设根据设计及“规程”的有关要求,在各建筑物能反映变形特征的墙(柱子)上,如建筑物的四角、中点、伸缩

5、缝两侧,沿外墙每隔30米左右混凝土柱等处,室外0.00处布设观测点。 沉降观测点采用直径16的螺纹钢呈“”形状。标志的埋设位置避开如雨水管、窗台线、暖水管等有碍设标与观测的障碍物,并视立尺需要离开墙(柱)面和地面一定距离。观测点编号采用顺序编号法。示意图如下:1#厂房沉降观测示意图 107 114108 109 110 111 112 113106 105 104 103 102 1014.5沉降点的观测沉降点监控网为二级水准网(变形测量等级为二级)。高差观测采用经检校的精密水准仪2台。首次观测成果是计算沉降量的起始值,在水准点埋设不少于10天后进行第一次观测。首次要进行两次观测,两次观测高程

6、之差在允许范围内(1.0mm)时,取其平均值做为初始观测结果,否则需重新测量。4.6观测点的观测观测点与基准点组成附合或闭合水准路线,原则上按与监控网相同的观测方法和要求施测,不同之处是;受场地条件限制,固定设置镜站和立尺点在实施上有一定的困难,因此不做十分严格的要求,只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实施。前后视距差和前后视距累积差亦不做十分严格的要求,但应尽可能前后视距大致相等,以减小前后视距差不等的影响,保证成果质量。4.7观测次数的确定沉降观测点第一年内每二个月检测一次,一年后每12个月检测一次,工程竣工结束时进行最后一次检测。检测测段高差与零周期已测测段高差之差不大于1.0 mm (N为测站数)时

7、,后续观测点观测计算时仍采用原观测成果做为基准值,否则经技术分析后,或改变观测路线,起用没有变化的基准点成果,或起用新的基准点观测成果。必要时(即当对变形测量成果发生怀疑时)报建设方后随时进行检测。4.8沉降观测周期和观测时间要求在建筑物施工阶段,基础梁施工完成后测试一次,土方回填夯实后测试一次,每加高5米观测一次;施工过程中如暂时停工,在停工时及重新开工时各观测一次。停工期间每隔23个月观测一次;在观测过程中,如有基础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减、基础四周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不均匀沉降或发现建筑物有裂缝时,在征得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同意时立即进行逐日或2-3日一次的连续观测;沉降是否进入稳定阶段,

8、由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判定。根据规范要求当最后100天的沉降速率小于等于0.10mm/d时可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具体取值宜根据地基土的压缩性能确定;建筑使用阶段的观测次数,应视地基土类型和沉降速率大小而定。除特殊要求外,可在第一年观测3-4次,第二年观测2-3次,第三年后每年观测1次,直至稳定为止。五、沉降观测精度5.1检测要求使用水准仪、水准标尺在项目开始前和结束后应进行检验,项目进行中也应定期检验。当观测成果出现异常,经分析与仪器有关时,应及时对仪器进行检验和校正。检验和校正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8的规定执行。检验后应符合下列要求:1、 对于一二级水准观测的

9、仪器i角不得大于15秒,水准标尺分划线的分米分划线误差和米分划线间隔真长与名义长度之差,对线条式因瓦金标尺不应大于0.1mm。2、应在标尺分划线成像清晰和稳定的条件下进行观测。不得在日出后或日落前约半小时、太阳中天前后、风力大于四级、气温突变时以及标尺分划线的成像跳动而难以找准时进行观测。3、观测前半小时,应将仪器置于露天阴影下,使仪器与外界气温趋于一致。设站时,应用测伞遮蔽阳光。使用数字水准仪前,还应进行预热。4、每测段往测与返测的测站数均应为偶数,否则应加入标尺零点差改正。由往测转向返测时,两标尺应互换位置,并应重新整置仪器。在同一测站上观测时,不得两次调焦。转动仪器的倾斜螺旋和测微鼓时,

10、其最后旋转方向,均应为旋进;5、对各周期观测过程中发现的相邻观测点高差变动迹象、地质地貌异常、附近建筑基础和墙体裂缝等情况,应做好记录,并画出草图;6、凡超出下述表1-1至表1-5规定限差的成果,均应先分析原因再进行重测。当测站观测限差超限时,应立即重测;当迁站后发现超限时,应从稳固可靠的固定点开始重测。 建筑变形测量的级别、精度指标及其适用范围 表1-1变形测量级别沉降观测主要适用范围观测点测站高差中误差(mm)二级0.3地基基础设计为甲、乙级的建筑的变形测量 水准测量的仪器型号和标尺的类型 表1-2级别使用的仪器型号标尺类型华昌NAL32铝合金标杆二级水准测量观测方式 表1-3级别高程控制

11、测量、工作基点联测及首次沉降观测其他各次沉降观测华昌NAL32华昌NAL32二级往返测或单程双测站往返测或单程双测站往返观测单程双测站水准观测的视线长度、前后视距差和视线高(m) 表1-4级别视线长度前后视距差前后视距差累积视线高度二级302.03.00.5注:1 表中的视线高度为下丝读数;2当采用数字水准仪观测时,最短视线长度不宜小于3m,最低水平视线高度不应低于0.5 mm。 水准观测的限差 (mm) 表1-5级别基辅分划读数之差基辅分划所测高差之差往返较差及附合或环线闭合差单程双测站所测高差较差检测已测测段高差之差二级0.30.5注:表中n为测站数。5.2质量控制与检查验收为保证我方提供

12、的测绘成果质量的可靠性,我项目部将对提交的测绘产品实行两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度,即在作业员、作业组自查、互查的基础上,由工程部对测绘产品实行一级检查;在工程部过程检查合格的基础上,由我项目部的质检部门对测绘产品进行二级质量检查。经项目部质检部检查的测绘产品各种精度满足规范设计要求后,提交由甲方指定的质量监督检验部门验收。在实施作业的过程中,我项目部要求作业员自查、作业组自查、互查,并且规定作业班组的自查、比例为100%,工程部的检查,比例为100%,质检部检查比例为30%,以此来控制测绘产品的质量。5.3资料整理与提交每周期观测结束后,应对观测数据和计算资料及时进行整理验算,计算各观测点的沉降量,填制观测成果表,并及时提交给甲方。沉降观测竣工后,应提交下列成果资料:1、沉降观测成果表;2、基准点及观测点平面位置示意图;3、沉降观测分析报告。第 7 页 共 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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