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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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城步苗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简版)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二一六年十二月18 第一章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第一节 区域发展战略定位坚持以城镇经济为主线,以优势工业为支撑,以农业产业化为基础,以城镇化为依托,积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创新发展模式,把城步县建设成为一个充满生机的资源节约型和环境优化型新兴工业强县。第二节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规划到2020年总人口达到29.66万人,城镇人口达到13.32万人,城镇化水平为44.91%,到2020年GDP达到42.02亿

2、元,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52.63亿元,人均GDP达到14167.23元/人。第三节 土地利用目标一、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目标1、耕地保有量:到2020年不低于18940.00公顷。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规划期内不低于13333.00公顷。二、建设用地控制目标1、建设用地总规模:到2020年控制在5970.36公顷以内。2、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到2020年控制在4577.50公顷以内。3、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到2020年控制在1398.20公顷以内。4、新增建设用地: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1746.67公顷以内,建设占用农用地控制在1623.75公顷以内,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781.

3、97公顷以内。5、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到2020年控制在105.00平方米以内。三、补充耕地任务量2006-2020年全县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563.07公顷。其中土地整理增加482.42公顷,土地复垦增加10.36公顷,土地开发增加70.29公顷。四、土地生态保护目标规划期内,积极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有效控制水土流失,加强生态林建设,消灭宜林荒山,提高土地生态环境质量。到2020年,全县林地为204043.7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8.83%;到2020年,全县园地为7353.9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84%。到2020年,城步县将对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地质灾害

4、危险区和法律法规禁止建设占用的其它区域,实行严格保护,禁止各类建设开发。第二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第一节 农用地结构调整2014年,全县农用地面积为245901.28公顷,规划至2020年为245554.67公顷,较2014年减少346.61公顷。农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95.00调整为2020年的94.87%。一、耕地2014年,耕地面积为20726.44公顷,规划至2020年为20510.23公顷,较2014年减少216.21公顷。耕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8.01%调整为2020年的7.92%。二、园地2014年,园地面积为6564.47公顷,规划至2020年为73

5、53.92公顷,较2014年增加789.45公顷。园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2.54%调整为2020年的2.84%。三、林地2014年,林地面积为204833.19公顷,规划至2020年为204043.61公顷,较2014年减少789.58公顷。林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79.14%调整为2020年的78.83%。四、牧草地2014年,牧草地面积为8500.82公顷,规划至2020年为8459.04公顷,较2014年减少41.78公顷。牧草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3.28%调整为2020年的3.27%。五、其他农用地2014年,其他农用地面积为5276.36公顷,

6、规划至2020年为5187.87公顷,较2014年减少88.49公顷。其他农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2.04%调整为2020年的2.00%。第二节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2014年,全县建设用地面积为5327.04公顷,规划至2020年为5970.36公顷,较2014年增加643.32公顷。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2.06%调整为2020年的2.31%。一、城镇用地2014年,城镇用地面积为587.50公顷,规划至2020年为1105.56公顷,较2014年增加518.06公顷。城镇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0.23%调整为2020年的0.43%。二、农村居民点

7、用地2014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3622.74公顷,规划至2020年为3179.30公顷,较2014年减少443.42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1.40%调整为2020年的1.23%。三、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2014年,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为201.60公顷,规划至2020年为292.64顷,较2014年增加91.04公顷。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0.08%调整为2020年的0.11%。四、交通运输用地2014年,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668.84公顷,规划至2020年为1007.63公顷,较2014年增加340.79公顷。交通运输用

8、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0.26%调整为2020年的0.39%。五、水利设施用地2014年,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165.85公顷,规划至2020年为251.17公顷,较2014年增加85.32公顷。水利设施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0.06%调整为2020年的0.10%。六、其他建设用地2014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82.53公顷,规划至2020年为134.06公顷,较2014年增加51.53公顷。其他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0.03%调整为2020年的0.05%。第三节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2014年,全县其他土地面积为7606.63公顷,规划至2020年为73

9、09.32公顷,较2014年减少296.71公顷。其他土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2.94%调整为2020年的2.82%。一、水域2014年,水域面积为2058.17公顷,规划至2020年为2042.60公顷,较2014年减少15.57公顷。水域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0.80%调整为2020年的0.79%。二、自然保留地2014年,自然保留地面积为5548.46公顷,规划至2020年为5267.32公顷,较2014年减少281.14公顷。自然保留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2.14%调整为2020年的2.04%。第三章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布局一、中心城区总体布局 城步县中

10、心城区用地的发展方向主要是向南、北延伸为主,东西扩展为辅。规划形成“一带一轴两心五组团”的县城空间结构,“一带”即巫水风光带;“一轴”即儒林大道,是一条南北向贯穿县城的城市空间发展轴;“两心”即老城商业中心、新城公共服务中心;“五组团”即南部旅游服务组团、老城组团、新城组团、工业仓储组团与白云居住组团五部分。南部旅游服务组团:用地范围主要为巫水南岸规划用地。以度假村、休闲商业、旅游酒店为主要功能的城市形态。老城组团:用地范围主要为八角路以南现状建成区以及巫水北岸用地。建设成县城商业中心。新城组团:用地范围主要为八角路以北、高速公路连接以南城市用地。建设成以公共服务、商业金融、高尚生活为一体的城

11、市综合区。工业仓储组团:高速公路连接以北的新增城市拓展用地。结合北部拓展区打造成工业物流组团。白云居住组团:县城东南部用地。打造高端住宅区。 二、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 根据2014年土地变更数据库和本年度的遥感影像图进行叠加分析,现行规划实施到2014年,城步县中心城区建设规划范围内,实际建成面积为531.58公顷,相比2005年城步县中心城区城镇用地面积增加了158.35公顷,年平均增加17.59公顷。规划至2020年,中心城区总人口达到8.39万人,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881.20公顷,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105.00平方米。同时划定城镇有条件建设区207.17公顷。三、中心城区功能定

12、位与发展目标1、功能定位城步县中心城区是县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以旅游商贸为主导、具有浓郁苗族文化特色的旅游型城镇。2、发展战略中心城区采取“北扩南延”的发展战略,以南山大道、儒林大道、白云大道为主轴主要向北发展向。3、发展目标到2020 年,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体系逐步形成,建成国内知名的旅游强县。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全面增强,重点生态区域治理取得积极进展,合理布局生态休闲农业区、商业住宅集中区、新型工业发展区用地空间结构,提升中心城区品质。四、中心城区扩展方向 为适应中心城区发展的不确定性,加强对城镇工矿用地的空间管制,在县城区用地规模边界之外划定规划期内可选择布局的扩展边界

13、。由于地形地貌的原因,城镇建设主要向县城北面扩张。规划期内,在中心城区规模边界外设立有条件建设区,总面积为207.17公顷。第一部分位于中心城区规划区北部,分布于勤俭村、罗家村及大竹坪村;第二部分位于中心城区规划区南部,主要分布在庄稼村。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前提下,扩展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第四章 乡镇土地利用调控第一节 乡镇土地利用调控重点根据土地利用分区的调控方向和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综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发展趋势、资源环境条件、土地利用现状和潜力等因素,落实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各项控制指标,并制定各乡镇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土地利用约

14、束性指标,强化乡镇行政辖区内的土地利用调控责任,为各乡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资源保障。第二节 乡镇土地利用调控目标一、儒林镇土地利用方向:重点保障县城及城步县工业集中区的发展用地需求。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2900.00公顷;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756.00公顷,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625.92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354.60公顷以内。二、茅坪镇土地利用方向:重点保障建制镇及工业集中区发展用地需求。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1250.00公顷;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940公顷,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403.29公顷以内,其中

15、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00.11公顷以内。三、西岩镇土地利用方向:重点保障建制镇发展用地需求。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3600.00公顷;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488.00公顷,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018.70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08.80公顷以内。四、丹口镇土地利用方向:重点保障建制镇发展用地需求。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2300.00公顷;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755.00公顷,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27.88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39.22公顷以内。五、五团镇土地利用方向:重点保障建制镇发展用地需求。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1400.00公顷;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020.00公顷,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57.47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03.22公顷以内。六、长安营镇土地利用方向:重点保障建制镇发展用地需求。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1100.00公顷;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650.00公顷,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74.02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24.92公顷以内。七、威溪乡土地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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