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材料买卖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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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装饰材料买卖合同模板 装饰材料买卖合同该如何拟定呢?下面随一起看看装饰材料买卖合同模板,欢迎阅读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为实现合同目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沈阳神洲天润置业有限公司执行。 第一条、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供方按国家质量标准及供方提供的产品样品及检验报告指标参数生产制造供应给需方,产品免费承保年。供方保证按质、按量、按时交货。第三条、商品包装标准: 第三条、商品包装标准:有国家技术规定的,按国家技术规定执行;无国

2、标准家技术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1、交货时间:2、交货地点:3、运输方式及费用: 第五条、验收标准及方法:货到工地后,需方按现行国家验收标准及双方认定型号规格及样品为准。供方须向需方提供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第六条、对质量提出异议期限:需方对供方产品如有疑问及异议,在1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并负责对货物进行保管。在此期间内,需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款。供方收到需方通知后,须在1天内派人员到现场处理。否则,即视为接受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作为合同订金。供方发齐货到需方工地经需方验收合格后,需方再支

3、付到合同货款总额的%,余下合同货款总额的%作为质量保证金,待需方使用满壹周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于7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供方所交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同规定的,应无偿包退、包换、包修;并承担因退货、换货或维修所产生的实际费用。否则,按违约处理。 2、供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导致货物刮花、破损的,供方应当负责赔偿。 3、供方逾期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需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4、产品错发到货地点的,供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外,还应承担需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未经需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

4、工具的,应承担由此增加的一切费用。 5、由于需方原因,如没落实产品规格型号、数量等而使供方交货期延迟的,责任由需方承担。 6、如供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不可抗力除外),从规定交货期限起每延迟壹天按合同总价的%对延期交货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并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和保留进一步追究其由此造成需方间接损失的权利。另外,对于因供方迟交货而导致需方增加缴纳有关税费或其它费用,则此等增加之费用须由供方承担。 第九条、不可抗力:火灾和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动乱等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

5、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甲方:北京欧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甲、乙双方应在协议签署的同时交换如下资料: 1、甲方:向乙方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等有关法律文件。 2、乙方:向甲方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含企业标准的检验报告),代理厂家提供代理授权书等有关法律文件。 3、双方提供的如上资料的复印件都作为本协议的附属件。 二、合作产品: 1、乙方为产品的(生产商、经销商),并提供相应的证件和文件资料。 2、乙方应

6、及时向甲方供应继续开发或引进的后续产品,以保障双方长远的合作伙伴关系。 三、供货价格: 1、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在北京地区销售乙方之产品时,乙方按该产品市场最低销售价(基础价)的折与甲方供货结算。乙方提供的所有供货价格表及甲方销售价格表为本合同附件。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如果乙方在同一时间的市场最低销售价(基础价)调低,则与甲方的结算价相应发生调整;如果乙方在同一时间的市场最低销售价(基础价)调高,则与甲方的结算价在下一个批次中调整。 2、甲方从乙方买断的部分产品价格另议。 3、甲、乙双方商定,在协议有效期内,由于厂家或市场需求需要调整价格时,乙方保证在价格调整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同意,并

7、将最新价格表提供甲方,甲方签字后生效。 4、甲、乙双方商定,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组织的促销优惠活动,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甲方,并且在乙方优惠促销活动的基础上,给与甲方供货价格与本条第一项相似比例的折让。 四、订货确定: 1、甲方销售乙方产品后,将订单传真或通知乙方。 2、乙方接到通知后,当日与甲方联系,确认订货情况及供货时间,并按要求将产品送达指定地点。 3、乙方接到通知后,如选定的产品型号有误,乙方应在2小时内回复甲方,以便甲方通知客户及时调换,否则由此造成甲方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4、对于乙方已停产的产品,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停止销售,若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而甲方已销售该产品,

8、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产品订货金额双倍费用作为补偿。 5、若遇乙方某些型号的产品北京市场缺货或已停止生产,乙方应尽量与其它代理商或销售商协调,24小时内为甲方配齐相应产品。若不能配齐,乙方承担订货金额200%的处罚。 五、供货时间及方式: 1、甲乙双方按照统一订单格式依据协商价格开具统一供货订单,并在指定的供货期限内,将订货产品送至指定的供货地点(限北京地区)。 2、测量安装类:乙方在甲方通知的时间进行测量,测量完成后2日内将测量结果及相应方案传真至甲方处,并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安装(详见工作流程图)。 非测量类: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的任一工作时间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3、乙方未按期交货,每延

9、迟一天按合同货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1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除全额返还甲方货款外,还需每日按合同货款的5承担违约金;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六、货款结算方式: 1、乙方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客户验收无误后,甲方客户在乙方提供的销售单上签字确认完成验收工作,此订单视为双方交易的有效凭证。 2、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甲方或乙方货到客户工地验收无误后,作为结算依据,按15天(半个月)作为一个周期进行结算。每月3日、18日前双方进行上个周期结算对账,乙方凭送货单及验收单到甲方办公地点进行核对,每月10日、25日结清上月账目。 3、所有结算数量以实际发

10、生为准,乙方只对甲方进行结算,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与甲方客户进行结算。 4、如甲方需要正式发票,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价格及金额开具发票。如乙方不开具发票,需向甲方支付由甲方开具发票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开票金额不大于甲方从乙方处购物的累计金额。 5、结算单据: 甲方给乙方传真的订货单、货到甲方或客户处的验收单、变更单等甲方要求提供的相关单据。 七、退货规定: 1、甲方销售乙方产品后,在无损坏情况下,可以退换货。如有退换,经乙方检验合格后可办理退货手续,货款自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八、验收及质量标准: 1、乙方提供的产品由甲方的最终客户进行验收,客户验收合格视为合格; 2、若外包装完好而产品发生破损

11、,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3、由乙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及国家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的标准。乙方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应以乙方企业标准为检验产品质量的标准。 九、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积极了解乙方产品的相关知识,积极向客户推荐乙方产品。 2、甲方应保守合作事宜的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甲方应积极维护乙方及产品声誉,不得出现故意伤害乙方声誉的言论或行为。 十、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须确保供货产品的质量符合其所承诺的质量标准,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及由质量引起的相关问题,乙方负全责,并负责所提供产品的一切售后服务,同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

12、接的经济损失。 2、乙方须确保按约定日期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3、乙方与客户间的任何变更(仅限测量安装类产品)需于8个小时工作日内及时反馈给甲方,同时对于甲方客户没有及时确定型号、款式、颜色等而可能影响到工期的任何情况,乙方都需在8个小时工作日内及时反馈给甲方,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完全承担。 4、乙方同意因乙方服务不到位或因乙方服务行为不妥而造成甲方客户投诉、延期、或其它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应积极规范市场销售秩序,在乙方促销期期间,甲方应在促销价格基础上享受合同中规定的优惠比例。(双方协商了另议) 6、乙方须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产品资料、价格、及产品检验

13、报告或相关文件资料。 7、乙方应就其产品的特性及相关内容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8、乙方应积极支持甲方开展业务推广工作,必要时可派专人协助甲方作好业务推广工作。 9、乙方应保守合作事宜的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10、乙方不得出现故意伤害甲方声誉的言论或行为。 11、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推荐客户所购买产品实行一切售后服务。 12、乙方在接到甲方或甲方客户的投诉和维修电话,不得迟于24小时到达现场,并于24小时内向甲方反馈情况。 十一、解除条款: 1、在协议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本协议。 2、因不可抗力如战争、严重自然灾害、国家政策或法规等因素使本协议不能执行时,本协议自动解除

14、。 3、协议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守约方均有权决定是否解除协议。 十二、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当遵守本协议之各项规定,如有违反,则视为违约;因违约而给对方和第三方造成的直接、间接的任何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赔偿。 十三、其他: 1、乙方不得与甲方员工进行非甲乙双方合同范围内的私下交易,一经发现,甲方将终止和乙方的合作,并扣除所有未结算金额。 2、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结算价格为乙方提供给北京地区其它客户的最低价或同等最低价,乙方若违反此条款应给予甲方差额部分十倍的补偿。甲方并且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销售价格为市场最低销售价,若甲方客户在市场中购买到同样产品的最低销售价比乙方供应给安图瑞公司的低,乙方应给予甲方差额部分两倍的补偿,且最低不少于1000元/单品。甲方凭在乙方处购得产品的发票或收据,直接从乙方的结算款中扣除。 4、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产品的相关资料。 5、乙方现场测量收款的,需在测量后7日内将测量结果、设计方案及报价传真至甲方。 10、乙方所有的送货及服务需以乙方相关部门规定的相关单据为准,其他任何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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