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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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1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细则1、按着国家关于专业技术职称条理规定:中学教师的职称有高级和中级(中学一级)之分。特级教师,不是职称系列,是荣誉称谓。2、请见中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一、评审条件中级:中学一级(满足一条即可)1、 硕士学位、中学二级职称满两年2、 本科满五年,中学二级满四年3、 专科满七年,中学二级满四年4、 专业不对口,毕业时间加五年高级:中学高级(满足一条即可)1、 博士学位、中学一级满一年或硕士学位六年以上,任中学一级满四年2、 本科满十年,中学一级满五年3、 专科满二十年,中学一级满五年4、 中专满二十五年,并已取得大专学历,中学一级满五年5、 专业不对口,毕业时间加五年

2、附件: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政策说明一、年限的计算(一)任职资格的起算时间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任职时间,由各级评委会评审通过后,经批准组建该评委会的职称工作部门批准发文之日起算。(二)专业技术资格年限(职龄)的计算专业技术人员的“职龄”从签订聘约、被聘任之日开始计算。各专业技术资格试行条例(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任职条件所提的任某级职务的年限,是指实际被聘任的年限。为此,今年任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是2008年12月31日。二、职称报评材料的有效性根据市职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规定,今年职称报评的有效材料原则上应为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到上一年度末的材料。三、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一)申报

3、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1.任职年限、学历要求: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4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学工作,取得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5年以上;从事小学教学工作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小中高”),1979年底以前从事教学工作,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小学教学工作满12年、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小学高级教师6年以上。2.在任职年限、学历符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的同时,原则上必须坚持在教学第一线,是学校公认的教学骨干,工作量基本达到规定的要求

4、,任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或负责团队工作、教育教学管理工作)5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不少于2年),或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从教以来曾担任过1次大循环或2次小循环的教学工作,或连续担任3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在担任中学一级教师期间,曾获市(县)、区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是教研组长以上的教学骨干,或在指导学生课外兴趣小组和运动队工作中取得成绩,由其指导的学生在市(县)、区一级竞赛中获奖或本人在市(县)、区以上学科评优活动中获奖;学校领导或中层干部,应坚持兼课并符合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较好,其负责的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二)申

5、报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1.任职年限、学历要求: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3年以上;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4年以上;1979年底前从事教学工作,1995年底前取得中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从教20年,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6年以上。2.在任职年限、学历符合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资格条件的同时,还必须达到学校规定的工作量,担任班主任工作(或负责团队工作、教育教学管理工作)3年以上,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任中学二级教师期间,在毕业班任教2年以上或担任过一轮循环教学工作;积极开展课外活动,指导的学生在市(县)、区一级教育行

6、政部门组织的竞赛中获奖,或本人在市(县)、区以上的学科评优活动中获奖;在担任中学二级教师期间,曾获市(县)、区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或有两次被评为校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或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或受嘉奖奖励。(三)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1.任职年限、学历要求:具有中师学历,从事教学工作满9年,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5年以上;大专专科学历,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5年以上;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3年以上;1979年底前从事教学工作,1995年底前取得小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教龄满20年,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6年以

7、上;2.在任职年限、学历符合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的同时,还必须具备和中学一级教师相同的基本条件之一。四、破格申报凡学历或任职年限未达到规定的教师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均视为破格申报。破格申报人员严格按照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苏职称20039号)规定的破格条件掌握。任职年限原则上不破格。1957年(含)以后出生的教师原则上不实行学历破格晋升(省职称工作职能部门有文件规定的人员除外)。五、关于任职资格和学历的说明(一)凡196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中学教师申报晋升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原则上应取得本科或双专科学历、小学教师申报晋升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原则上应取得大学专

8、科学历。(二)对年龄在四十周岁(含)以下的四星级高中教师和三十五周岁(含)以下的其他高中教师原则上须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方可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如不符合上述学历(或学位)要求,可以按学历破格要求来申报,但须为在读教育硕士一年以上或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三)凡1956年(含)以前出生的农村中学和薄弱学校的教师及1951年(含)以前出生的其他初中教师,从教15年以上,取得双专科学历,经审核和考核教育教学教研效果显著,达到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者,任期内综合考核为优秀者,可不作为学历破格。其他人员,凡取得省教育厅认可的双专科学历(其中必须有一个专业学历与所申报专业相同),

9、在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称时可作为已符合破格条件中的一条对待。但对1957年(含)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晋升高级职称必须具备本科学历或符合有关破格要求。(四)对1956年底前出生的初中教师,高中(中专)毕业后参加工作、教龄满20年,担任中学一级教师并履行其职责6年以上,取得大学专科学历满15年的,经审核和考核教育教学教研效果显著,达到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任期内综合考核为优秀者,可不作为学历破格。其它人员须具备破格条件中的一条必备条件。(五)对先工作后学历者,如取得的后学历是具备规定学历且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在职称报评时按正常晋升条件掌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按破格处理。1979年底以后

10、参加工作的教师,必须取得规定学历才能评聘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根据锡职办20002号文规定,对1979年底以后参加工作,且中专毕业后、职龄满15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申报系列所规定的相应破格条件,考核优秀的,允许破格报评中级任职资格。六、年度考核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者,方可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破格晋升人员任期内年度考核须有两次以上“优秀”或任期内年度考核有一次“优秀 ”、并在非同一年度获得本单位(含)以上的各类表彰。年度考核有一次基本合格或未定等次,延长职龄1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须年度考核连续三年(含)合格以上,方可申报。七、论文与能力测试凡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者,要提供有一定

11、质量的联系教育教学实际的论文3篇以上,其中经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鉴定通过的论文至少2篇(其中至少有一篇与申报学科相同)。申报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资格者提供论文至少2篇(其中须有一篇发表或县、区级以上获奖),且均须经过学校审定通过,其论文内容原则上要与申报的专业相对口。凡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必须参加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资格考试、能力测试等评价考核。八、引进或调入人员的评审(一)凡从外地引进到同系列学校内任教的中、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确认,可提供个人档案和有关材料及时报市职称办审核并按规定统一办理确认手续,审核未通过的教师不得聘任。(二)已具备非教育系列同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在中

12、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一年以上,现从事教学的专业与原从事专业相同或相关,经考核已具备同级别教师系列职务的任职条件的,可报评中小学教师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三)部队转业军人调入教育系统后,现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具备所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相应学历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的,可以直接报评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九、计算机的考核要求按照省职称部门的有关规定,凡申报高、中级职称者,必须通过相应的职称计算机考核。【职称评定文章刊发】QQ在线咨询:张编辑手机:投稿邮箱:(作者来稿请附带个人联系方式,以便回复)教师职称评审程序有哪些? 发布日期:2005-09-01 字体(大 中 小) 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聘程序:申报程序

13、1)、符合基本任职条件的教师向本人所在学校的聘任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上海市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2)、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岗位聘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职务培训结业证书、外语考试合格成绩、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各种获奖证书以及反映本人教育教学情况、教育教学研究水平的有关材料(已有随堂听课鉴定意见和论文鉴定意见的一并附上)。 3)、申报材料应在聘任委员会指定场所公开展示至少五个工作日。 4)、聘任委员会审核申报材料,并写出书面审核意见,由聘任委员会主任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评审程序 1)、聘任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结合平时的考核情况,对申报人的师德修养与工作业绩、教育

14、教学能力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以无记名评分形式提出评价意见。评价 意见分为优秀(A)、达标(B)、基本达标(C)、尚未达标(D)四等。然后将申报人的材料按评价分值排序,报送有关部门。 2)、有关部门受理学校提供的材料后,将申报人指定的论文送上海市教育评估院鉴定(论文鉴定工作也可在申报前进行)。其他材料送有关高评委。 3)、高评委学科评议组专家对申报人进行随堂听课(随堂听课也可在申报前进行)。 4)、高评委学科评议组综合评议。学科评议组审阅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包括学校聘任委员会的评价意见、上海市教育评估院组织的同行专家论文鉴定意见、学科评议 组专家随堂听课鉴定意见;对申报人进行专业答辩或面试,根据需要还要参加笔试;对申报人的师德修养与工作业绩、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研究水平等方面进行 综合评议。 学科评议组以无记名投票表决形式提出综合评议意见后,报高评委审定。 5)、高评委在讨论后以无记名投票表决形式做出审定意见。 6)、高评委将审定通过人员名单送市人事局上网公示,上网公示结束,将评审结果通知学校。 7)、市人事局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统一颁发上海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程序 1)、聘任委员会将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在本区教育系统公布。 2)、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根据招聘学校的岗位情况和岗位要求,向该校聘任委员会提出应聘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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