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十九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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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度第十九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年度第十九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一、重要提示一、重要提示 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2015 年度第十九期超 短期融资券发行已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注册不代表 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代表对本期 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兴业银行为本期融资券发行的主承 销商。 发行人承诺发行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对其承担个别和连带 法律责任。 本期发行面值共计 10 亿元人民币超短期融资券,期限为 2

2、70 天,每张面值为 100 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主承销商。本期超短期 融资券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 外) 。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 券市场机构投资者之间流通转让。 本公告仅对发行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十九期超短期融资券的 有关事宜向投资者做扼要说明,不构成本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投资建议。 投资者欲了解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山东黄金集团有限 公司 2015 年度第十九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该募集说明书已刊登于 上 海 清 算 所 网 站 (

3、) 和 中 国 货 币 网 () 。 二、释义二、释义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发行人/公司: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2、超短期融资券/融资券:企业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 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 场发行的约定在 270 天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3、注册总额度:本次注册总额度为 200 亿元人民币; 2 4、本期融资券:发行规模人民币 10 亿元,期限为 270 天的山东黄金集团有 限公司 2015 年度第十九期超短期融资券; 5、本次发行: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 6、发行公告:本公司为本期融资券的发行而根据有

4、关法律法规制作的“山东 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十九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7、募集说明书:公司为发行融资券而制作的“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十九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8、主承销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兴业银行”; 9、承销商:由兴业银行为主承销商所组成的本期融资券承销团成员; 10、承销团: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承销商组成的承 销团; 11、簿记建档: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 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同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 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

5、最终发行利率(价 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集中建 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12、簿记管理人:制定集中簿记建档流程及负责具体集中簿记建档操作的机 构,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间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13、余额包销:主承销商按照承销协议的规定,在规定的发行期结束后,将 未售出的融资券全部自行购入; 14、交易商协会: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15、北金所: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16、托管机构/上海清算所: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17、银行间市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18、同业拆借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19、工

6、作日:国内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20、节假日: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21、元: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超短期融资券名称: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十九期超短期融 资券; 2、发行人: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3、主承销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注册通知书文号:中市协注2014SCP109 号 5、注册金额:人民币 200 亿元(即 20,000,000,000.00 元) 3 6、本期发行规模:人民币 10 亿元(即 1,000,000,000.00 元) 7、计息年度天数:366 天;

7、 8、计息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9、超短期融资券期限:270 天; 10、发行方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发行; 11、票面金额:人民币壹佰元(即 100 元) ; 12、发行价格:按面值发行; 13、票面利率:按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14、发行日:2015 年【12】月【9】日; 15、簿记建档时间:2015 年【12】月【9】日 9:00-14:00; 16、缴款日:2015 年【12】月【10】日; 17、起息日:2015 年【12】月【10】日; 18、债权债务登记日:2015 年【12】月【10】日; 19、上市流通日:2015 年【12】月【11】日起在全国银行间债券

8、市场流通 转让; 20、兑付日:2016 年【9】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一个工作日) ; 21、付息日:2016 年【9】月【5】日; 22、还本付息方式: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23、兑付价格:按面值兑付; 24、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 购买者除外) ; 25、托管方式:采用实名记账式; 26、承销方式: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由主承销商以 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期融资券; 27、兑付方式: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到期日前 5 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有关 规定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兑付, 按照上

9、海清算所的规定,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相关事宜将在“兑付公告”中详 细披露; 28、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超短 期融资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9、信用增进情况: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无担保; 30、融资券信用评级机构及评级结果: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级、评级展望稳定;经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 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评级展望稳定; 31、登记和托管机构:上海清算所 4 32、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北金所 33、簿记管理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本期发行时间安排四、本期发行时间安排 (一)

10、集中簿记建档安排(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1、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簿记管理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超短期融 资券承销团成员须在2015年【12】月【9】日9:00时至14:00时整,通过集中簿记 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 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十九期超短期融 资券申购要约 (以下简称“申购要约”) ,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 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 2、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 ,申购金额超 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二)分销安排(二)分销安排 1、认购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投资者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

11、法律、法 规及部门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 2、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A类或B类托管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 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借理人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 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C类持有 人账户。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缴款时间:2015年【12】月【10】日12:00前。 2、簿记管理人将在2015年【12】月【9】日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山 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十九期超短期融资券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 (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 ,通知每个承销团成员的获配超短期融资券面额 和需缴纳的认

12、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3、合格的承销商应于缴款日12:00前,将按簿记管理人的“缴款通知书”中 明确的承销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以下指定账户: 户名:兴业银行 开户行:兴业银行总行 账号:031070177599000114 支付系统行号:309391000011 如合格的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 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 关规定和“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4、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束后,超短期融资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 构的规定进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转让、质押。 (四)登记托管安排(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以实名记帐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

13、记托管。 5 上海清算所为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法定债权登记人, 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 期超短期融资券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 信息服务。 (五)上市流通安排(五)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在债权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2015年【12】月【11】日) , 即可以在国全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 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 关规定进行。 (六)其他(六)其他 无 五、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五、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发行人: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3号楼 法人代表:于常青 联系人:陈静 电话:0531-67710085 传真:0531-67710038 邮编:250101 主承销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0号兴业银行15层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傅强、费茂植 电话:010-89926503 传真:010-88395658 邮政编码:100020 ( 比更元工, 力 山黄金集困右阻/ A k 司2 0 1 5 皮第十九期超短期融資券 友行/ A k 告的蓋幸更) 山黄金集囲有限/ A X 司 “ F 月 7 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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