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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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一、企业法人代表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1.本单位法人代表是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保证本单位职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全面责任。2.生产经营活动中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和本地区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标准。3.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素质。4.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审核批准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病防治工程技术措施和长远规划,努力改善劳动环境。5.保证本单位职业卫生投入的有效实施。6.把职业卫生管理

2、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每月召开一次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会议,听取各部门和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广先进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和管理方法。7.经常深入了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掌握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情况,组织职工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对重大隐患组织落实整改措施。并布置和检查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及时消除隐患。8.对于新建、改建、扩建、迁建和挖潜、革新、改造等工程项目,确保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报区安监局审批。9.负责制定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应急救援预案,并每年至少演练一次。10.保障职工的职业卫生劳动条件,保障女工的合法

3、权益,不得使用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11.开展职工职业卫生知识教育与考核工作。12.及时、如实上报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组织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分析及处理工作。二、企业分管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1.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做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对分管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负直接指导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国家和本地区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标准。3.负责组织制定职业卫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4.把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列入管理的重要日程,每月应研究一次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办法,在计划、布置、检

4、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职业卫生管理工作。5.组织并参加本单位职业卫生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采取措施,及时消除。6.对于新建、改建、扩建、和挖潜、革新、改造等工程项目,负责组织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报安监局审批。7.负责督促、检查职业卫生管理技术措施及技术改造项目和专项经费的有效实施情况,为职工无偿提供职业卫生防护用品。8.负责每年组织制定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应急救援预案,并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9.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后,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事故的分析、责任界定,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10.加强对职业卫生管理

5、工作的考核,向经理(厂长)提出奖惩意见。三、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人员)岗位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及其规章制度。对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2.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3.汇总和审查职业卫生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计划执行。4.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5.负责组织对职工的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对新员工进行三级职业卫生教育,考试合格后,建立个人三级教育档案,方可上岗作业。6.定期进行现场职业卫生检查,协助解决问题。遇到特别紧急的事故隐患,有权指令先行停止作业,同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并

6、立即报告单位领导。7.督促和检查企业职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8.定期组织厂级职业卫生检查,并做好记录,向主管领导汇报。9.定期召开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会议,并做好记录,对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建议和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10.负责对涉及职业病危害的危险作业审批和现场监管。11.有权向主管领导提出奖惩意见。12.总结和推广职业卫生管理的先进经验。13.参加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大修的设计计划,并按规定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和参加工程验收及试运行工作。14.协助有关部门参与职业卫生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并且督促有关部门落实。15.做好女工的职业卫生保

7、护工作。16.组织实施本单位职业卫生应急预案的演练,做好记录和归档,并根据演练情况修订应急预案。17.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档案。18.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四、行政(人事)管理部门及人员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1.行政(人事)管理部门及人员负责组织与员工签订(变更)劳动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如实告知员工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真实情况。2.组织新员工进行岗前体检,不得将有残疾的工人或者有职业禁忌的工人分配到其所禁忌的工作岗位。3.协调组织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对新员工进行三级职工职业卫生教育、培训。4.做好职业劳动纪律教育,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提出处理意见。5.依法为

8、从业人员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并缴纳保险费。6.每年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到有资质的职业健康体检机构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根据体检结果,对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应调离原岗位。凡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员,离职时应当进行职业健康离岗体检。7.按照规定为从业人员建立健康监护档案。8.为离职人员无偿提供个人职业健康档案复印件。五、车间主任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1.对本部门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全面负责。2.认真组织职工学习、贯彻、并落实国家、本市和本企业的有关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及其规章制度。3.在生产(经营)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时,把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做到职业卫生管

9、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标准化4.每周至少检查、分析一次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针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并做好检查记录。对于本部门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确保职工在安全的条件下工作。5.定期对职工进行部门级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以及对新职工、复工人员、转岗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情况进行调查。6.教育职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防滑设备、设施,并进行监督检查。7.发生职业卫生伤亡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员,撤离疏散人员,采取紧急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及次生,衍生伤害,保护现场,及时上报。事后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防治同类事故再次发生。8.对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有贡献者或对事故有责任者提

10、出奖惩意见。9.负责编制本部门的职业病防护工程技术措施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确保职工的安全与健康。10.做好本部门女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六、班(组)长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1.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职业卫生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本班(组)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2.根据工作任务、作业环境和职工的身体、思想状况等情况,具体安排职业卫生工作。3.对新员工进行现场职业卫生教育,并在其熟悉工作环境前,制定专人负责其劳动安全、健康监护。4.组织本班(组)员工学习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员工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蛮干,发现违章蛮干,

11、立即制止。5.生产经营活动中要经常检查职业卫生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不能彻底解决的问题,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6.督促、检查职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防护设备、设施。7.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积极抢救伤员,撤离现场工作员工,做好现场保护,立即上报,并详细记录。事后组织全班(组)工人认真分析,吸取教训,落实防范措施。七、从业人员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1.从业人员应本着对自身和同事安全健康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单位各项职业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2.认真参加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4.认真执行交班

12、制度,接班前认真检查本岗位职业病防护设备和设施是否齐备完好。5.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和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6.发生事故时要立即抢救、报告、保护现场,参加对事故原因分析,吸取教训。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为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保护职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建立职业病危害警示告知制度。一、警示、告知的内容1.规章制度2.操作规程3.劳动合同中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4.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结果5.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结果二、警示、告知的方式(一)书面告知:1.人力资源部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

13、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员工粉尘、二甲苯、噪声等,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与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详见附件)。2.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人力资源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告知补充合同。(二)公示、警示告知:1.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2.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

14、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三、告知的责任部门根据不同的危害因素,由职业健康管理员告知人力资源部、各车间主任;人力资源部书面告知各员工,职业健康管理科公示告知各车间和员工;各车间经理或主任口头告知各员工。四、考核本告知制度由职业健康管理科对各相关告知的责任部门负责人进行检查考核,对未进行落实的相关部门,对相关负责人员进行考核罚款100元200元。附件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员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您受聘于 公司所在的 部(车间、组、室) 岗位。该岗位存在一些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 。如防护不当,该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导致 等职业病。 在本岗位

15、,我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职业病防护措施,并对您发放了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主要有 。一旦发生职业病,本单位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为您提供相应待遇。当您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时,请重新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在受聘期间,您将享受以下权利: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要求公司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提供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参与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获得职业健康岗前、岗中、离岗、应急体检并建立职业健康档案、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权利的,有权向我公司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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