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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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江苏江苏苏美达集团苏美达集团有限有限公司公司 2015年度年度第一期第一期中期票据中期票据发行公告发行公告 一、重要提示一、重要提示 1、 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发行人民币9亿元的中期票据, 期限为3年。 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担任联席主承销商。 2、 本 次 中期票据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投资者除外)。 3、本次中期票据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 券市场机构投资者之间流通转让。 4、本公告仅对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有关事 宜向投资者做扼要说

2、明,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在决策前,请仔细阅读刊 登于中国货币网 () 和上海清算所 () 上的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等文件。 5、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发行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并对其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6、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 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 也不代表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 险作出任何判断。 二、释义二、释义 在本发行公告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发行人/ 苏美达集团 指 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 中期票据 指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

3、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 约 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本期中期票据 指 发行额度为人民币 3 亿元、 期限为 3 年的江苏苏美达集团 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2 本次发行 指 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 主承销商 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商 指 与主承销商签署承销团协议, 接受承销团协议与本次发行 有关文件约束,参与本期中期票据簿记建档的机构 承销团 指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 由主承销商和承销商组成的 承销团 簿记建档 指 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 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 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

4、价格)及数量意愿, 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 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 式, 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 化处理 簿记管理人 指 簿记管理人指制定集中簿记建档流程及负责具体集中簿 记建档操作的机构,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期间由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承销协议 指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签订的 江苏苏美达集团有 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协议 余额包销 指 本期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商按照 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协议的规定,在规定的发 行日后,将未售出的中期票据全部自行购入 上海清算所 指

5、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北金所 指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人民银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交易商协会 指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银行间市场 指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债务融资工具 管理办法 指 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 资工具管理办法 节假日 指 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工作日 指 中国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节假日) 元 指 人民币元 三、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中期票据名称 指 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发行人 指 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人待偿还债 务融资工具余额 指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

6、,发行人待偿还债务融资工 具余额为 0 注册文号 指 中市协注2015MTN400 号 注册总金额 指 9 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指 3 亿元 3 中期票据期限 指 3 年 中期票据面值 指 壹佰元(100 元) 发行价格 指 本期中期票据平价发行,发行价格即面值 中期票据票面利 率 指 本期中期票据采用固定利率方式,根据集中簿记建档结 果确定,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 一致确定,在中期票据存续期限内固定不变。本期中期 票据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发行对象 指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 投资者除外) 计息年度天数 指 闰年 366 天,

7、非闰年 365 天 托管方式 指 指实名记账式 发行方式 指 组建承销团,面值发行,利率招标,通过集中簿记建档、 集中配售方式发行 承销方式 指 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发行日 指 2015 年【10】月【13】日至 2015 年【10】月【14】日 缴款日 指 2015 年【10】月【15】日 起息日 指 2015 年【10】月【15】日 债权债务登记日 指 2015 年【10】月【15】日 上市流通日 指 2015 年【10】月【16】日 付息日 指 2016年至2018年每年的【10】月【15】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兑付日 指 2018年【10】月【15】

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兑付价格 指 本期中期票据按年付息,面值兑付。 付息方式 指 每年付息一次,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兑付办法 指 本期中期票据每年付息一次,于兑付日一次性兑付本金。 本期中期票据的付息和兑付将通过托管人办理(到期日 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随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兑付) 兑付方式 指 本期中期票据本期到期日前由发行人按有关规定在主管 部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按照上海清 算所的规定,本期中期票据的兑付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 成兑付资金的支付工作。相关事宜将在“兑付公告”中 详细披露。 信

9、用评级 指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 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级;评级展望稳定 集中簿记建档系 统技术支持机构 指 北金所 担保情况 指 本期中期票据无担保 认购和托管 指 本期中期票据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发行;上海 清算所为本期中期票据的登记、托管机构 税务提示 指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 中期票据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4 四、四、发行时间安排发行时间安排 (一)(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1、本期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簿记管理人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

10、一期中 期票据承销团成员须在 2015 年【10】月【13】日 9 时至 11 时整,通过集中簿记 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 据申购要约 (以下简称“申购要约”) ,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 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 2、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 ,申购金 额超过 1,0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二)分销安排(二)分销安排 1、认购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者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的除外) 。 2、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 A 类或

11、B 类持有人账户,或通过全国银 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 C 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 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 C 类持有人账户。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2015 年【10】月【15】日 11:00 之前,承销团成员将本期中期票据认购 款划至主承销商指定账户。 收款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人账号:110400382 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清算中心 清算行行号:102100099996 汇款用途: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承销款 2、2015 年【10】月【15】日

12、 15:00 之前:发行人向托管机构提供本期中期 5 票据的资金到账确认书 。如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按照签订的承销协 议和承销团协议有关条款办理。 3、2015 年【10】月【15】日为本期中期票据债权债务登记日。 4、2015 年【10】月【15】日在中国货币网、上海清算所网站公告本期中期 票据的实际发行规模、发行利率、期限等情况。 5、本期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束后, 中 期票据的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中期票据的转让、质押。 (四)登记托管安排(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以实名记账方式发 行

13、,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上海清算所为本期中期票据的法定债权登记 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中期票据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 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五)上市流通安排(五)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在债权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2015 年【10】月【16】日) ,即 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 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 规定进行。 五、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五、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1、发行人 名 称: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19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198号 法人代表:蔡济波 联 系 人:郑云鹏 联系电话:025-84531810 传 真:025-84531898 邮政编码:210018 6 2、主承销商 名 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人代表:姜建清 联 系 人:张剑 联系电话:010-81011847 传 真:010-66105674 邮政编码:100140 3、联席主承销商 名 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人代表:田国立 联 系 人:何希子 联系电话: 010-66592195 传 真:010-66591706 邮政编码:010-6659170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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