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医疗过失鉴定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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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医疗过失鉴定申请书 编者按:在医疗纠纷中,患方起诉后法院会委托医学会做医疗事故鉴定,认为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患方可向法院申请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目前北京地区的法院都会准许。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申请书示例 申请人:fqzsh 被申请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申请依据: fq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经贵院委托北京市海淀区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并作出京海医鉴字【20XX】第8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机构在未对患者发生的胰腺炎是什么样时间发生、医方是在什么时间作出诊断、什么时间作出治疗等情况进行鉴定的情况下,遂认定医方医疗行为不构成医疗事故。具体来说,患方认为该鉴定结论未对

2、如下事实进行分析认定:1、被申请人延误继发性胰腺炎诊断15天的事实;2、被申请人延误使用奥曲肽治疗继发性胰腺炎16天的事实。另外,鉴定机构“晚期肿瘤侵犯胰头引起的胰腺炎,目前医学无法预防及有效治疗”的论断,与卫生部临床诊疗指南肿瘤学分册中相关诊疗技术规范完全相悖,因此该说法是错误的。 基于以上事实,申请人不服海淀区医学会的鉴定结论,申请对本案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请求人民法院给予支持。 鉴定事项: 被申请人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若存在过错,过错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过错在损害后果中的参与度。 此致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fqzsh 20XX年12月1日。 司法鉴定申请

3、书 申请人:李凤贤 住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岗区望海街38-5号 电话:13998912682 被申请人:葫芦岛市中心医院 联系人:张翊翔 电话:0429-2138216 请求事项 请求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依法指定司法鉴定机构对被申请人的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以及过错与申请人的损害结果是否有因果关系进行鉴定。 具体鉴定事项 1,CT复查不及时 2,神经外科会诊不及时 3,手术延误 4,上述过错与最后病人出血量增加,以及后来的严重后遗症有因果关系 5,过错与后果因果关系的参与度有多大 事实和理由 1,CT复查不及时 患者于8月2日2点出现再出血症状并不断加重,需要神经内科及时复查CT。但事实上5点才

4、在会诊后做的CT。根据复查CT报告脑出血已经从入院的10毫升增加为60毫升。因为手术不能清除全部出血,而手术记录记载清除出来的血有60毫升,证明出血量在60毫升以上。根据刘贵春主任查房意见出血在100毫升。如果及时做CT,可能在出血30-40毫升的时候及时手术。 根据8月1日22点10分的门诊病历记载,发病已经5小时。到次日2点,发病已经9小时。如果在3点左右完成CT检查,在4点至5点之间做手术已经符合时间要求。 2,神经外科会诊不及时 根据病程记录,从2点后病情不断加重。已经具备需要神经外科会诊的条件。但5点神经外科会诊才进行。 3,手术延误 因为上述原因,手术在发病后次日7点开始。此时,发病已经14小时,再出血已经发生5小时。出血量在60-100毫升之间。已经丧失了最佳手术时机,尽管手术挽救了生命,但确带来了严重的后遗症。 综上所述,被告葫芦岛中心医院存在诊断和治疗的延误,导致本有可能及时诊断治疗的脑出血因为过错而加重了病情。其过错和病人后来的大量脑出血存在因果关系。 此致 北京法源司法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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