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一级建造师《工程经济》考点:工程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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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一级建造师工程经济考点:工程计量 引导语:工程造价的确定,应该以该工程所要完成的工程实体数量为依据,对工程实体的数量做出正确的计算,并以一定的计量单位表述,这就需要进行工程计量,即工程量的计算,以此作为确定工程造价的基础。以下是整理的一级建造师工程经济考点:工程计量,欢迎参考! 工程量的正确计量是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前提和依据。无论采用何种计价方式,其工程量必须按照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采用全国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对于规范工程建设各方的计量计价行为,有效减少计量争议具有重要意义。具体的工程计量周期应在合同中约定,可选择按月或按工程形象进度分段计量

2、。同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XX还规定成本加酬金合同应按单价合同的规定计量。 一、工程计量的原则 1.按合同义件中约定的方法进行计量; 2.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 3.对于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承包人超出施工图纸范围或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4.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以及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变化,应据实调整,正确计量。 二、工程计量的依据 计量依据一般有质量合格证书、计量规范、技术规范中的“计量支付”条款和设计图纸。也就是说,计量时必须以这些资料为依据。 (一)质量合格证书 对于承包人已完成的

3、工程,并不是全部进行计量,只有质量达到合同标准的已完工程才予以计量。所以工程计量必须与质量监理紧密配合,经过专业监理工程师检验,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署报验申请表(质量合格证书),只有质量合格的工程才予以计量。所以说质量监理是计量的基础,计量又是质量监理的保障,通过计量支付,强化承包人的质量意识。 (二)计量规范和技术规范 计量规范和技术规范是确定计量方法的依据。因为计量规范和技术规范的“计量支付”条款规定了清单中每一项工程的计量方法?同时还规定了按规定的计量方法确定的单价所包括的工作内容和范围。 例如:某高速公路技术规范计量支付条款规定:所有道路工程、隧道工程和桥梁

4、工程中的路面.工程按各种结构类型及各层不同厚度分别汇总,以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指示为依据,按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的实际完成数量,以平方米为单位分别计量。计量方法是根据路面中心线的长度乘图纸所标明的平均宽度,再加单独测量的岔道、加宽路面、喇叭口和道路交叉处的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量。除监理工程师书面批准外,凡超过图纸所规定的任何宽度、长度、面积或体积均不予计量。 (三)设计图纸 单价合同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但被监理工程师计量的工程数量,并不一定是承包人实际施工的数量。计量的几何尺寸要以设计图纸为依据,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例如:在

5、某工程中,灌注桩的计量支付条款中规定按照设计图纸以延米计量,其单价包括所有材料及施工的各项费用。根据这个规定,如果承包人做了35m,而桩的设计长度30m.则只计量30m,发包人按30m付款,承包人多做的5m灌注桩所消耗的钢筋及混凝土材料,发包人不予补偿。 三、单价合同的计量 工程量必须以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应予计量的工程量确定。施工中进行工程量计量时,当发现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缺项、工程量偏差,或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时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完成的工程量计量。 (一)计量程序 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XX的规定,单价合同工程计量的一般程序如下: (1)承包人应当按

6、照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和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当期已完工程量报告。发包人应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核实,并将核实计量结果通知承包人。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进行核实的,则承包人提交的计量报告中所列,的工程量应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2)发包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计量核实时,应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当双方均同意核实结果时,双方应在上述记录上签字确认。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派人参加计量,视为认可发包人的计量核实结果。发包人不按照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派人参加计量,计量核实结果无效。 (3)当承包人认为发包人核实后的计量结果有误时,应在收到计量结果通知后的7天内

7、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意见,并附上其认为正确的计量结果和详细的计算资料。发包人收到书面意见后,应在7天内对承包人的计量结果进行复核后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对复核计量结果仍有异议的,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办法处理。 (4)承包人完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每个项目的工程量并经发包人核实无误后,发承包人应对每个项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以核实最终结算工程量,并应在汇总表上签字确认。 (二)工程计量的方法 监理工程师一般只对以下三方面的工程项目进行计量: (1)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项目; (2)合同文件中规定的项目; (3)工程变更项目。 一般可按照以下方法进行计量: (1)均摊法 所谓均摊法,就是对清单中某些项目

8、的合同价款,按合同工期平均计量。如:为监理工程师提供宿舍,保养测量设备,保养气象记录设备,维护工地清洁和整洁等。这些项目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每月均有发生。所以可以采用均摊法进行计量支付。例如:保养气象记录设备,每月发生的费用是相同的,如本项合同款额为2000元,合同工期为20个月,则每月计量、支付的款额为:2000元20月=100元/月。 (2)凭据法 所谓凭据法,就是按照承包人提供的凭据进行计量支付。如建筑工程险保险费、第三方责任险保险费、履约保证金等项目,一般按凭据法进行计量支付。 (3)估价法 所谓估价法,就是按合同文件的规定,根据监理工程师估算的已完成的工程价值支付。如为监理工程师提

9、供办公设施和生活设施,为监理工程师提供用车,为监理工程师提供测量设备、天气记录设备、通信设备等项目。这类清单项目往往要购买几种仪器设备,当承包人对于某一项清单项目中规定购买的仪器设备不能一次购进时,则需采用估价法进行计量支付。其计量过程如下: 1)按照市场的物价情况,对清单中规定购置的仪器设备分别进行估价; 2)按下式计量支付金额: 式中F计算的支付金额; A清单所列该项的合同金额; B该项实际完成的金额(按估算价格计算); D该项全部仪器设备的总估算价格。 从上式可知: 该项实际完成金额B必须按各种设备的估算价格计算,它与承包人购进的价格无关。 估算的总价与合同工程量清单的款额无关。 当然,

10、估价的款额与最终支付的款额无关,最终支付的款额总是合同清单中的款额。 (4)断面法 断面法主要用于取土坑或填筑路堤土方的计量。对于填筑土方工程,一般规定计量的体积为原地面线与设计断面所构成的体积。采用这种方法计量时,在开工前承包人需测绘出原地形的断面,并需经监理工程师检查,作为计量的依据。 (5)图纸法 在工程量清单中,许多项目都采取按照设计图纸所示的尺寸进行计量。如混凝土构筑物的体积,钻孔桩的桩长等。 (6)分解计量法 所谓分解计量法,就是将一个项目,根据工序或部位分解为若干子项。对完成的各子项进行计量支付。这种计量方法主要是为了解决一些包干项目或较大的工程项目的支付时间过长,影响承包人的资

11、金流动等问题。 四、总价合同的计量 总价合同的计量活动非常重要。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形成的总价合同,其工程量的计算应按照单价合同的计量规定计算。采用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图纸及其预算方式发包形成的总价合同,除按照工程变更规定的工程量增减外,总价合同各项目的工程量应为承包人用于结算的最终工程量。此外,总价合同约定的项目计量应以合同工程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图纸为依据,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工程计量的形象进度或事件节点进行计量。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每个计量周期内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计量,并向发包人提交达到工程形象进度完成的工程量和有关计量资料的报告。发包人应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对承包人提交的上述资料进行复核,以确定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工程形象进度。对其有异议的,应通知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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