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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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设置单位(人) (章)组建负责人 (章)登记号 (医疗机构代码)申请日期 年 月 日批准文号 闽 卫医设准字( )第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2附表 5-1-1填表说明1、此表为医疗机构向登记机关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时专用。2、医疗机构代码按照卫办发(2002)第 117 号文件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的通知填写。3、 表 5-2 隶属关系: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4、 表 5-2 所有制形式: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5、 附表 5-2 服务对象填写要求同 4。6、 附表 5-2 法定代表人:医疗机构拥有法人地位者,只

2、填写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医疗机构若无法人地位,则填写具有法人地位的主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及本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情况。7、 附表 5-3 在诊疗科目代码前的内用划”方式填报。8、 附表 5-3 医疗机构凡在某一级科目下设置二级学科(专业组)的,应填报到所列二级科目;未划分二级学科(专业组)的,只填报到一级诊疗科目。在某科目下只开展门诊服务的,应在备注栏注明“门诊”字样。9、 附表 5-3 只开展专科病诊疗的机构,应填报专科病诊疗所属的科目,并在备注栏注明专科病名称,如颈椎病专科诊疗机构填写“骨科”并于备注栏注明“颈椎病专科” 。10、表 5-4 在每项空格中填写相应项目的人数。11、附表 5-

3、4-1 职工总数:按支付工资的职工(固定工、合同工)统计。包括医院等卫生机构中的幼儿园、托儿所、药厂等附属机构的职工。不包括临时职工,计划外用工,离、退休人员,也不包括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服务公司的职工。 “职工总数”应为“卫生技术人员数” , “其他技术人员数”和“行政后勤人员数”之和。12、附表 5-4-1 人员分类:医疗机构的人员按现任职务划分(通过考核及晋升,技术职称与职务应一致,如有不一致的情况应以职务为准) ,不按所学的专业划分。医疗机构的负责人和主要从事管理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计入“行政后勤人员”中。13、附表 5-4-1 第一行卫生技术人员数应为 “中医医生” 、 “西医医生”

4、、 “中药人员” 、 “西药人员” 、 “检验人员” 、 “护理人员“、 “放射技术人员” 、 “口腔技术人员” 、及“其他卫技人员”之和。附表 5-4-1 第一行“其他技术人员”与“行政后勤人员”之和应大于附表 5-4-2“管理人员” 、“工程技术人员” 、 “财会人员”及“其他人员”之和。14、附表 5-4-1 具有医疗、教学或科研多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还应填写“研究人员” 、 “教学人员” 中相应项目。 “其他中医”指尚未评定技术职称的中医。 “其他初级卫生技术人员”包括防疫员、检疫员、消毒员、牙科技术人员、理疗、放射线技术人员、营养员、妇幼保健员、接生员等初级卫生技术人员和中医学徒。15

5、、表 5-4-2 管理人员:医疗机构的负责人和职能科室的各级管理人员按职称分类计入”管理人员“的各项中,财会人员除外。16、附表 5-4 其他人员:指原在大专院校,中专学过数学、物理、化学等非卫生专业现从事科研、教学、医疗器械修配、卫生宣传等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包括原学这些专业,现从事管理工作3的人员。17、附表 54 康复治疗人员指从事运动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物理因子治疗、和传统康复治疗的人员。18、附表 55 普通设备按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中的医疗设备标准逐项填写。19、附表 56 凡是在 1994 年 9 月 1 日以前开业的医疗机构要填写此项,在 1994 年 9 月 1 日以后申请新

6、开业的医疗机构可不填写。20、附表 56 出院人数:指所有住院后出院的人数。包括正常分娩及未产出院的产妇、住院经检查无病出院、未治出院及健康人进行人工流产或绝育手术后正常出院等非病人数。21、附表 56 平均开放病床数:以“实际开放总床日数”被本年日历数(365 天或 366 天)除所得的商数。22、附表 56 实际占用总床日数:指各院各科每日夜晚 12 点钟实际占用病床数(即每日夜晚 12点钟的住院人数)的总和。包括实际占用的临时床在内。病人入院后于当晚 12 点以前死亡或因故出院的病人,亦应作为“实际占用总床日数”一天进行统计,同时亦应统计“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一天,入院及出院人数各一人。

7、23、附表 56 实际开放总床日数:指本年内各科每日夜晚 12 点开放病床数之总和,不论该床是否被病人占用,都应计算在内。包括因故(如消毒、小修理等)暂时停用的病床,不包括因医院病房扩建、大修理或粉刷而停用的病床,以及临时增设的病床。24、附表 56 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指出院者(包括正常分娩、未产出院、住院检查无病出院、未治出院及健康人进行人工流产或绝育手术后正常出院者)住院日数的总和。25、附表 56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计算公式: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 出院人数26、附表 5-6 床位周转次数计算公式: 出院人数平均开放病床数27、附表 5-6 床位使用率计算公式:实际占用总床日数实际开放总床日

8、数28、附表 5-6 平均每一门诊诊疗人次医疗费(元)计算公式:上一年全年门诊医疗费用总数(元)上一年全年门诊诊疗人次总数门诊医疗费用包括:挂号费、药费、检查治疗费等门诊收入。29、附表 5-6 平均每一出院者住院医疗费(元)计算公式:上一年全年出院者医疗费用总数(元)上一年全年出院总人数30 30、附表 5-6 出院者平均每天住院医疗费(元)计算公式: 平均每一出院者住院医疗费(元)出院者平均住院日4附表 5-2 医疗机构简况医疗机构名称: 开业日期 年 月登记号(医疗机构代码) 所有制形式 (1)全民 (2)集体 (3)私人 (5)中外合资合作 (5)其他 ( )隶属 (1)中央属 (2)

9、省、自治区、直辖市属 (3)直辖市区、省辖市、地区(盟)属关系 (4)省辖市区、地辖市属 (5)县(旗)属 (6)街道办事处属 (7)乡(镇)属(8)村属 (9)其他 ( )主管单位名称: 服务对象 (1)社会 (2)内部 (3)境外人员 (4)社会境外人员 ( )医疗机构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姓名 性别 男 女 姓名 性别 男 女出生年月 专业 出生年月 专业职务 法人 职称 职务 负责人 职称法定代表人最高学历主要负责人最高学历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中业务用房面积 资金总计 万元 固定资金 万元 流动资金 万元服务方式 门诊 急诊 家庭病床 巡诊 其他床位数 牙科诊椅数 申请

10、性质 非营利性 营利性收支节余的使用去向或盈利分配方式:备注:5附表 5-3-1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申报表 请在中划“”代码 诊疗科目 备注 代码 诊疗科目 备注01. 预防保健科 07.04 小儿呼吸专业07.05 小儿心脏专业02. 全科医疗科 07.06 小儿肾病专业07.07 小儿血液病专业03. 内科 07.08 小儿神经病学专业03.01 呼吸内科专业 07.09 小儿内分泌专业03.02 消化内科专业 07.10 小儿遗传病专业03.03 神经内科专业 07.11 小儿免疫专业03.04 心血管内科专业 07.12 其他03.05 血液内科专业03.06 肾病学专业 08. 小儿外

11、科03.07 内分泌专业 08.01 小儿普通外科专业03.08 免疫学专业 08.002 小儿骨科专业03.09 变态反应专业 08.03 小儿泌尿外科专业03.10 老年病专业 08.04 小儿胸心外科专业03.11 其他 08.05 小儿神经外科专业08.06 其他04. 外科04.01 普通外科专业 09. 儿童保健科04.02 神经外科专业 09.01 儿童生长发育专业04.03 骨科专业 09.02 儿童营养专业04.04 泌尿外科专业 09.03 儿童心理卫生专业04.05 胸外科专业 09.04 儿童五官保健专业04.06 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 09.05 儿童康复专业04.07

12、 烧伤外科专业 09.06 其他04.08 整形外科专业04.09 其他 10. 眼科05. 妇产科 11. 耳鼻咽喉科05.01 妇科专业 11.01 耳科专业05.02 产科专业 11.02 鼻科专业05.03 计划生育专业 11.03 咽喉科专业05.04 优生学专业 11.04 其他05.05 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05.06 其他 12. 口腔科12.01 口腔内科专业06. 妇女保健科 12.02 口腔颌面外科专业06.01 青春期保健专业 12.03 正畸专业06.02 围产期保健专业 12.04 口腔修复专业06.03 更年期保健专业 12.05 口腔预防保健专业06.04 妇女

13、心理卫生专业 12.06 其他06.05 妇女营养专业06.06 其他 13. 皮肤科13.01 皮肤病专业607. 儿科 13.02 性传播疾病专业07.01 新生儿专业 13.03 其他07.02 小儿传染病专业07.03 小儿消化专业 14. 医疗美容科附表 5-3-2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申报表 请在中划“”代码 诊疗科目 备注 代码 诊疗科目 备注15. 精神科 30.03 临床化检验专业15.01 精神病专业 30.04 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15.02 精神卫生专业 30.05 其他15.03 药物依赖专业15.04 精神康复专业 31. 病理科15.05 社区防治专业15.06 临床心理专业 32. 医学影像科15.07 司法精神专业 32.01 X 线诊断专业15.08 其他 32.02 CT 诊断专业32.03 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16. 传染科 32.04 核医学专业16.01 肠道传染病专业 32.05 超声诊断专业16.02 呼吸道传染病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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