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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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学基础知识美是什么?什么是美?美是人从客观事物的外部形态上获得的一种快乐感觉。美是怎样产生的?人在主观上认为某种客观事物能够满足自己的某种主观需求,该客观事物的外部 形态就会使人感觉到某种美。也就是说,美是人针对客观事物的外部形态产生出的主观感觉。美的本质,就是客观事物外部形态所反映出的客观事物对人的主观需求 所具有的功利价值。客观事物在客观上并没有美、丑之分。一定的客观事物能够使人产生美感,其根本原因在于人的观念。人具有了一定形态的观念,就会针对一定 的客观事物产生一定的主观需求。当人在主观上需要某种客观事物时,该种客观事物就会以其特有的客观形态使人产生美感。当人在主观上不需要某种客观事物

2、时, 该种客观事物的外部形态就不能够使人感觉到美。当人对于某种客观事物的主观需求不能够及时满足时,人在主观上就会针对该客观事物产生缺憾感。人对某一客观 事物的缺憾感越是强烈,该客观事物的形态特征使人产生的美感就会越是强烈。不同人的观念形态是不同的,并且每个人的观念形态总是在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的。 人的观念改变了,主观需求就会随之改变,一定的客观事物给人的美感就会改变。这就是为什么一些人认为美的事物另一些人却认为不美,人们过去认为美的事物现 在却认为不美的根本原因。这就是发生美感现象的基本原理。这个原理,应该是能够说清楚任何美感现象的产生原因和变化规律。正确理解“好感”与“美感”的本质区别和正确

3、区分客观事物的“好感”与“美感”,对于正确理解美学思想是非常重要的。“好感”是功利价值的本质体现,“美感”是功利价值的外观反映。要善于把握相同的客观事物对于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功利价值。一片山花,一片彩霞,普通人感觉到的只是视觉的愉悦,再没有其他的功利价值。而对于摄影和绘画爱好者,就有了产生作品的功利价值。所以,山花和彩霞,带给普通人的只是好感,带给摄影和绘画爱好者的还有美感。只有造诣较深的劳动者和善于总结生活经验的人,才能够很好地感受到“均衡”“对称”“规整”给人的美感。对于色彩亮丽的事物,人们往往爱说“真美呀”,这是因为以前人们并没有在意区分事物给人的“好感”与“美感”的不同的。大自然馈赠给

4、我们形形色色的美,人类文明给我们创造了缤纷多彩的美,我们日益生活在一个高度审美化了的世界中。面对令人眼花缭乱的各种各样的美,如果我们凝思发问:美到底是什么?想必是极其自然、也是极其合理的。 伴随着对历史上各种美的定义“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教训的反思和现代科学思想从确定走向不确定,从求真走向求效的转变,近代以来,西方美学从形而上走向形而下,从本质主义走向实证主义和实用主义,出现了一种美学取消主义和艺术解构主义的声浪。如狄德罗说:“我和一切对美有过著作的作家一样,首先注意到 人们谈论得最多的东西,每每注定是人们知道得很少的东面,而美的性质则是其中之一几乎所有的人都同意有美,并且只要哪儿有美,

5、就会有许多人强烈感觉到 它,而知道什么是美的人竟如此之少。”韦兹说:关于艺术,“一切美学理论试图建立一个正确的理论,便在原则上犯了错误它们以为艺术能有一个真正的 或任何真实的定义,这是错误的。”“我们所要开始的问题不是艺术是什么,而是艺术究竟是何种概念在美学中,首先的问题便是对艺术概念的实际运 用的说明,给予这个概念的实际功能一个逻辑的描述。” 应当说,取消主义美学认识到美的本质的复杂性、不确定性,打破了传统美学乐观主义的梦想,也给传统美学的简单化的思维方式当头一棒,这是美学的进步。然而,它对自己所信奉的否定主义美本质观过于偏执,以致嘲笑、剥夺别人思考美之为美的权利,从而把自己推进了荒谬可笑的

6、绝境。 美学取消主义一方面认为美不可界定,另一方面又在对美作界定,这个定义即“无”。而肯定自己否定主义的美学见解事实上也是一种“有”。正如大乘佛教所勘破的 那样:执物为有故是有,执物为空也是有,只有把色即是空的见解也空掉(空空),才是真正的空。真正的美学取消主义应当什么也不说。它既然要有所言 说,并竭力要人们放弃其他美的定义,信奉它的否定主义美学定义,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 美学取消主义取消美本质的研究转而走向美的具体形态的描述与分析,事实上,在对某一门类的美学资料进行选择、分析时,在对某种美学形态、审美文化加以取舍、评价时,又必然暗含、体现了自己的某种对美的看法。这种对美的看法恰恰是与否定主义

7、的美本质观直接对立的。事实上我们看到,在“美学史”一类的形而下的描述性研究著作中,如果编著者缺少对美的一以贯之的思考,就会在评述中出现自打嘴巴的情况和“看人挑担不知重”的不负责任的现象。 因为美之难解,于是干脆放弃思考,这也是美学研究中的鸵鸟行为。事实上“美是什么的问题”是回避不了的基本问题。搞美学研究不回答“美是什么”,正如搞经济 学拒绝回答“商品是什么”、搞伦理学拒绝回答“什么是善”、搞哲学拒绝回答“什么是真”一样荒唐可笑。一个美本质缺席的美学理论体系是残缺不全的,一个对美本质毫无已见的美学家是不能令人信服的。 人类对于事物本质的从识,始于不知,中于知,终于不知。自然科学尚且如此,社会科学

8、更复如此。在社会科学领域,没有绝对真理,有的只是包含的绝对真理颗粒多 一点的相对真理。对于“美是什么”的思考和回答也只能以此相求。取消主义美学一方面从思维的开放性否定过去种种自我封闭的美学定义,一方面又将自己否定主 义的美本质观封闭起来,要别人把它当作绝对真理而放弃美本质的思考,体现了当局者迷式的愚蠢,任其扩散,只会阻碍美学研究的进步。其实,只要我们不过于求全,认识到任何学说建构只是相对真理的探索,人们顺着美是什么的思路作些新的思考又何妨呢?题:美的合理定义美的合理定义应是:美是事物中使人产生愉快的当时的部分。其中的“愉快”,是人的舒服、满足、高兴、欢乐、愉快 之类心情的缩略称,它包括生理上的

9、快感和精神上的愉悦快慰在内。此定义表明,美之所指,是事物中的部分;事物中的任何部分,就其本身而言,无论怎么说都不 可以称之为美,但是,当事物中的部分被人感受并使人产生愉快时,它就成为感受者的美了;美具有当时性,只存在于使人产生愉快的当时,是与感受者的愉快共存亡的:随愉快的产生而产生,随愉快的消失而消失。一、美应指事物中的部分而言。“美是事物中使人产生愉快的当时的部分”定义明确地表明,美之所指,是“事物中的 部分”。这里所说的事物,与一般的用法一样,含义为世间可被无依附地指称的东西,如地球、山、水、花、理论和想法等等。当人们感到这样的事物美时,这美就 是指其中的部分而言的,如张三说一朵花美,美就

10、指花的部分如使张三产生愉快的花的颜色。在这里面,事物是花,事物中的部分是花的颜色。要特别引起注意的 是,还有一种做法是把这里的“花的颜色”当作事物看待,显然,此事物已非同一般即已不再是可被无依附地指称的东西了,因指称时必须依附于“花”。应当看 到,即使把不是可被无依附地指称的“花的颜色”当作事物看待,美也依然是事物中的部分,只不过这“部分”已处于极端的状态即已达极限,已等同于“整体”了。显而易见,不管我们怎样看待“事物”, 美之所指无例外地都是事物中的部分。把美之所指,也就是把定义中的属概念,说为事物中的部分,这是从事实中来并且完全符合于事实的表述。请看看世上所有的美吧,有哪一个不是指着事物中

11、的部分 而言的?我们不妨举几个具体的例子来谈谈。例一是,当许多人看一幅画美时,各人心中的美之所指,大凡都不是画的全部,比如通常是不涉及画料的化学组成方面 的东西的,也不包括画中未被看到或者根本看不到的其他一些东西,而只是指眼睛所及的画中的某部分,如有的指画之色彩,有的指画之布局,有的指画之神态,有 的指画之作者名字等等,所有这些所指即画之色彩、画之布局、画之神态和画之作者名字等等,都只是整幅画中的部分。例二是,一些人说山美,就可能有因山的形 态而言的,有因山的轮廓而言的,有因山中的瀑布而言的,有因山腰的草木而言的,有因山体的颜色而言的,如此等等,山芯的岩石泥土和山间的飞蝇爬虫之类东西 一般都与

12、之无缘,其中山的形态、山的轮廓、山中的瀑布、山腰的草木和山体的颜色等等,也都只是山中的部分。例三是,人们说三国演义中的空城计美,就可 能甲因计策的结构而生,乙因谋略的脉络而生,丙因孔明的运筹而生,丁因述计的语言而生其中计策的结构、谋略的脉络、孔明的运筹和述计的语言等,无不为 三国演义中的空城计这一事物中的部分。关于事物中的部分,还须作一点说明,那就是所说的“部分”只有在“事物中”的限制,而却无大小之分。当我们说山中的瀑布、山腰的草木和山体的颜色三者各为 山中的部分时,并不意味着它们两者或三者合起来就不能作为山中的部分。在不同的情形中,“部分”这一表述虽同,但其所包含的东西却有别。于是就很明显,

13、不 论一个事物中的多少东西或什么样的东西使人产生愉快,都可说成是事物中的部分使人产生愉快。关于美之所指,历史上有过很多说法,如有说是“东西”的,有说是“物质”的,有说是“外物”的,有说是“事物的形式”的,也有说是事物的“属性”的,还有 说是事物的“那种特质”的,五花八门,不一而足。这些说法虽各有一定的道理,分别符合一些事实情况,但却全都不确切。举例说,“东西”有过于含糊之嫌, “物质”用以指“计策的结构、谋略的脉络、孔明的运筹和述计的语言”等等显然不妥,“属性”和“那种特质”则不能准确地指说“画之作者名字”、“山中的瀑 布”和“山腰的草木”。很明显,除了“事物中的部分”,再也找不出什么说法能把

14、美之所指准确明白地表达出来了。我们知道,“部分”是相对于“整体”而 言的,事物中的部分,是事物整体中的一块,可大可小,可此可彼,可实可虚,既能包含人们曾经使用过的所有说法中的合理内容,又能包含被它们遗漏的任何有用 成份,完全可把美之所指恰如其分地表达出来。二事物中的任何部分,就其本身而言,无论怎么说都不可以称之为美,但是,当事物中的部分被人感受并使人产生愉快时,它就成为感受者的美了。在 这里应加说明的是,使美与愉快联系,不是我的发现,而是从人们已有的见解中筛选出来的。在古今中外浩如烟海的美学著作中,把美与愉快联系起来的陈述已多到 恐怕谁也说不清有多少的地步。我把愉快与美的联系筛选出来并在定义中

15、使用,当然也是根据事实情况审慎确定的,在使用时,我还给“愉快”到底应指什么作了明 确的说明。如上面已经提到过的,定义中的“愉快”是由事物引起的人的舒服、满足、高兴、欢乐、愉快之类心情的缩略称,它包括生理上的快感和精神上的愉悦快 慰在内。我以前还曾说过,人的生理快感的产生,由人的生物学特性决定,而影响到精神上愉悦快慰的因素却很复杂,有生理方面的因素,更有世界观、社会经历、 文化素养以及当时的环境、心境等等诸多其他主客观方面的因素。愉快,是上述这些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由于这些因素方面的原因,使得不同的人感受同一对象时有些会产生出愉快来而有些却不会,即使同一个人,对同一对象也 可能有时会产生愉快而有

16、时却不会,于是就会出现美的因人而异和因时而异现象。这些现象正是这里说到的诸多因素的不同及其变化所造成的。当然,美也会因物而 异,而其原因则在于事物或者说“事物中的部分”不同。从中可以看出,美的因人、因时、因物而异诸现象的出现,都能在“美是事物中使人产生愉快的当时的 部分”定义中得到很好的说明。应当指出,“愉快”是个谁都能明白的东西。人们在感受任何事物的过程中,是不是产生了“愉快”,单靠直觉就能明白,而无需去考虑即无需通过其他的描述或者 说明去确定,大人如此,小孩如此,甚至连婴儿也不例外。襁褓中的婴儿,一吮到奶头,愉快之情就溢于眉眼,而当受到针刺时,马上就哇哇大哭,一脸的不愉快即 呈人前。连襁褓中的婴儿都能明白的“愉快”,恐怕是没有人会搞不清楚的了。愉快与美联系着,应是大家都亲历过的事情。在人类的活动中,当事物通过人的感官作用于人时,就会引起人的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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