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门诊医技综合住院楼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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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开招标文件惠来县周田镇卫生院(惠来县第三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住院楼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货物类)惠来县周田镇卫生院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日期:2019年4月18日温 馨 提 示 (本提示内容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采购文件为准)一、 本中心全面启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供应商报名,不设线下报名和售卖采购文件,请登录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供应商报名系统(http:/121.11.160.122:9002/sso/ssosysuser/ssologin.html?sys=0&netType=0)进行注册报名并免费下载采购文件。二、 首次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

2、的供应商,应在报名成功后最迟必须于开标前一日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链接: http:/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内。四、 每个供应商每个项目的保证金缴纳账户是唯一的,本中心将根据唯一保证金缴纳账户的缴纳情况,确认供应商是否已按规定缴纳项目保证金。所以请各供应商缴纳保证金前务必核对正确的缴纳账户,错缴误缴导致未按项目缴纳保证金的情况将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五、 如投标/报价供应商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授权书原件。六、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

3、会交易成本与时间,希望购买了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3日前,书面形式告知本中心。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七、 投标/报价人如需对项目提出询问或质疑,应按采购文件附件中的询问函和质疑函的格式提交。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4-6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7第三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8-27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28-33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34-67附件: 用户需求书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各供应商: 受惠来县周田镇卫生院的委托,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惠来县周田镇卫生院(惠来县第三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住院楼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4、。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一、采购项目编号:445224-201904-197131002-0001。二、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人民币3531000.00元。三、采购项目名称:惠来县周田镇卫生院(惠来县第三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住院楼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四、采购项目需求:详见。五、供应商资格:(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5、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时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份)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及现金流量表等复印件)或其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

6、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于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十二、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的联系方式:(一)采购人:惠来县周田镇卫生院。联系人:黄先生,联系方式:13760552995。(二)集中采购机构: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址: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七楼。业务咨询联系人:柯小姐,电话:0663-8071672。网上报名及交纳投标保证金缴纳技术支持:电话:0663-8071661,13719143331。 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4月18日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一、供应商资格: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二、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一)采购

7、项目需求一览表:序号项 目 名 称主要技术参数或要求单位数量1惠来县周田镇卫生院(惠来县第三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住院楼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详见附件部10本招标文件中标注有“”号的条款必须实质性响应,负偏离(不满足要求)将导致投标无效;“”号的条款为重要技术要求,响应程度将影响技术得分。(二)服务要求:设备保修期满后,以优惠的价格长期保证所投设备各种备品备件的供应,且保证代应之备品备件为原装全新最低价格。为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简化节能(节水)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8、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要求,本项目采购产品中涉及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详见附件)第三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一、说 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2. 定义2.1 “采购人”是指:惠来县周田镇卫生院。2.2

9、“监管部门”是指:惠来县财政局。2.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4网上报名1)本项目投标仅接受供应商网上报名。2)本次采购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有关资料均以纸质材料(线下)为准,电子交易模式所产生有关资料(除网上报名和网上递交投标保证金外)只作为评标的辅助资料。2.5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10、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6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供应商。2.7关于中小企业投标(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2.7.1组成中小企业联合体投标的按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执行。2.7.2以中小企业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2.7.3中小企业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

11、件一并提交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7.4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2.7.5中小企业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招标文件2.7.4规定的方法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2.7.6中小企业依据2.7.2、2.7.3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3.1 “货物”是指投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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