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成立社会团体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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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成立社会团体相关程序1、民间组织的管理依据哪些行政法规?目前有关民间组织管理的行政法规主要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基金会管理条例。2、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的主要职责是什么?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主要履行以下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民间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对民间组织实施年度检查;依法对民间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和实施行政处罚。3、对本省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如何投诉?可通过来信、来访或发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市(州)民间管理局(民政局)或省民间组织管理局投诉。4、对本省非法民间组织和民间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如何举报?按属地和分级管理原则分别向县(市、区)民政

2、局、市民间管理局、省民间管理局举报。5、社团登记的条件和程序是如何规定的?具备条件:(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二者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3)有固定的住所。(4)有专职工作人员。(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活动资金不少于3万元。(6)具备法人资格。登记管辖:(1)地方性社团,由社团所在地民政部门登记。(2)跨地区性社团,由所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民政部门登记。须提供材料证件:(1)筹备申请书。(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3)场所使用权证明。(4)法定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5)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

3、明。(6)章程草案。法律责任:(1)未经核准登记而以社团名义活动的,由登记机关予以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未按章程开展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纠正。6、社团成立登记应具备哪些条件?(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汇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少于50个;(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3)有固定的住所;(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5)有合法的经费来源,活动资金不少于3万元;(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7、申请成立社团应提交哪些文件材料?(1)筹备申请书;(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3)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4)

4、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5)章程草案。登记管辖:(1)地方性社团,由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2)跨行政区域社团,由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民政部门登记。8、申请成立社团登记有哪些程序?(1)申请成立社团,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2)登记管理机关收到申请成立社团发起人提交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筹备的决定。不批准的,应向发起人说明理由。(3)筹备成立的社团应自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4)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

5、完成筹备工作的社团的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文件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不欲登记的,将不予登记的决定通知申请人。依照法律规定,自批准之日起即具有法人资格的社团,应自批准之日起6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登记管理机关自受到备案文件之日起30日内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9、成立社团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1)骗取登记或取得登记证书之日起一年未开展活动的,予以撤销登记;(2)有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责令整改,限期停止活动,并可以责令撤换直接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有违法经营额和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可以并处违法所得

6、经营额1倍以上3倍以下和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3)未经批准或登记的非法社团,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构不成犯罪的,给予治安处罚。10、社团变更登记(备案)的事项和程序有哪些?(一)变更事项(1)名称;(2)住所;(3)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4)法定代表人;(5)活动资金;(6)业务主管单位。(二)办理程序(1)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变更登记、变更备案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变更登记(备案)。修改章程,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

7、记机关核准。(2)登记管理机关收到社团申请变更登记(备案)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变更或不准予变更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变更登记(备案)的社团。(三)法律责任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备案)的,给予警告,责令整改,限期停止活动,并可以责令撤换直接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有违法经营额和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可以并处违法所得经营额1倍以上3倍以下和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11、社团注销登记(备案)的条件和程序有哪些?(一)注销条件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注销备案。(1)完成社团章程规定的宗

8、旨的; (2)自行解散的;(3)分离、合并的;(4)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二)办理程序(1)社团办理注销前,应在业务主管单位及其它有关机关的指导下,陈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2)社团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备案)书、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文件和清算报告书,办理注销登记(备案)。(3)登记管理机关收到社团申请注销登记(备案)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30日内,作出准予注销或不准予注销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注销的社团。(4)准予注销的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发给注销证明文件,收缴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三)法规依据社团登记管理条例12、社团分支(代表)机构设立

9、登记程序有哪些?(一)办理程序(1)社团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应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向登记管理机构提交有关分支(代表)机构名称、业务范围、场所和主要负责人等情况的文件,申请登记。(2)登记管理机关收到申请登记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不准予登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的社团。(二)法律责任擅自设立分支(代表)机关,或对分支(代表)机构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责令整改,限期停止活动,并可以责令撤换直接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有违法经营额和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可以并处违法所得经营额1倍以上3倍以下和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

10、罚款。(三)法规依据社团登记管理条例13、社团年度检查如何办理?(一)年检内容(1)执行法律法规的有关政策情况;(2)开展业务活动情况;(3)开展经营活动情况;(4)财务管理和经费收支情况;(5)办事机构和分支机构设置情况;(6)负责人变化情况;(7)在编及聘用作人员情况;(8)其他有关情况。(二)年检提交材料(1)上一年度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计划;(2)上一年度财务决算并附会计事务所审计报告;(3)社会团体年检报告书;(4)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5)其他需要报送的材料。(三)年检程序(1)登记管理机关发出年检通告或通知;(2)社团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社会团体年检报告书;(3)社团按要求准备

11、材料并于每年3月31日前报送业务主管单位,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4)登记管理机关收到有效材料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的年检内容检查审核有关材料,完成年度检查的审查工作。(5)登记管理机关完成审查后,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年鉴结论,在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年鉴印鉴;(四)法律责任年检不合格团体,责令限期整改。(五)法规依据社团登记管理条例、社团年检暂行办法14、宗教社团登记如何办理?(一)登记条件(1)有团体名称、办公地点和负责人;(2)有不违反宪法、法律、法规的章程;(3)有合法的经济来源;(4)有可考证的、符合我国现存宗教历史沿

12、革的、不违背本团体章程的经典、教义、教规;(5)组织机构的组成人员有广泛的代表性。(二)提交文件材料(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汇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少于50个;(2)有固定的住所;(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4)有合法的资金和经费来源,活动资金不少于3万元;(5)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6)有本宗教的主要经典(书目)、教义、教规和历史沿革材料。(三)登记管辖(1)各宗教县级范围(含县级)以上宗教社团经所在地相应的政府宗教部门审查同意后,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2)天主教教区需经该教区办事机构所在地省级政府宗教部门审查同意后,向省民政厅申请登记。(四)办理程序、收费标准、法律责任与社团成立登记规定相同。(五)法规依据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宗教社团登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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