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氨制冷系统安全运行管理标准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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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涉氨制冷系统安全运行管理标准目录前言11 适用范围22 规范性引用文件23 术语和定义34 设计管理44.1场所选址44.2总平面布置64.3 液氨储罐区的设置74.4 防火堤94.5 装卸场所104.6防火间距115 氨制冷设计、安装、验收125.1设计单位资质125.2安装单位资质135.3氨制冷系统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145.4氨制冷系统验收176消防管理186.1一般规定186.2消防车道186.3消防给水196.4灭火器227机电管理237.1设备管理237.2安全保护装置267.3电气设备287.4防雷297.5 防静电接地337.4仪控管理358装卸管理398.1装卸人员要求398

2、.2装卸前的检查与确认408.3液氨装卸安全428.4液氨储存安全管理428.5液氨泄漏的应急处理439安全管理与防护439.1安全管理439.2 安全防护459.3应急物资469.4应急救援和事故报告4710附件48前言本标准是为规范液氨使用、储存、充装等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预防液氨泄漏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实际使用操作情况,加强管理预防发生液氨泄漏风险,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为指导性文件,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细化或增减。氨制冷系统安全运行标准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各生产经营单位从事液氨使用企业,

3、规定了氨制冷系统建设、日常管控的安全管理基本要求和建设施工注意事项,规定了各生产经营单位氨制冷系统的管理人员监督作业人员的规范作业。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2 规范性引用文件GB50160-1999 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140-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15603-1995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50074-2002 石油库设计规范GB 11651-1989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 17681-1999 易燃易爆罐区安全监控预警系统验收技术要求GB 50057-200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4、AQ3021-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AQ3021-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3-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AQ3024-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AQ3025-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3026-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AQ3027-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SH 3063-1999 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 3007-1999 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

5、计规范SH 304793 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HG/T 23003-92 化工企业静电安全检查规程HAB 003-2001 液氨移动式压力容器检修安全规程SY 0075-93 油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SH/T 3081-2003 石油化工仪表接地设计规范SH 30972000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 3093-1999 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化工企业防雷和防静电接地检测实施细则GB2890-2009 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AQ 7004-2007 制冷空调作业安全技术规范GB 50072-2010 冷库设计规范SBJ12-2000 氨制冷系统安装工程

6、施工及验收规范GB/T18517-2001制冷术语3 术语和定义3.1 液氨氨气或液态氨。3.2 液氨储罐区由一个或若干个储存液氨的储罐组成的相对独立区域。3.3液爆管内冷冻油及氨液急速运动而产生液锤撞击,致使管道及阀门等爆裂而发生跑氨事故。3.4湿冲程也称压缩机来霜,压缩机吸入液氨造成压缩机油温急剧下降,损坏低压阀门,失去压缩机的吸排气功能。3.5热氨冲霜热氨冲霜是在管路包括由冷库制冷压缩机排气管上接出的冲霜管、排液管和一个冲霜拍液桶组成。3.6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临时地使用或储存液氨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10t的单元,本标准中简称重大危险源。3.7现场处置方

7、案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4 设计管理4.1场所选址(1)液氨储存和装卸场所的选择,应全面考虑周边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使其符合安全生产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2)在进行区域规划时,液氨储存和装卸场所应根据所在企业及相邻工厂或设施的特点和火灾危险性,结合地形、风向等条件,合理布置。(3) 液氨储存和装卸场所应禁止设置在学校、医院、居民区等人口稠密区附近。液氨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与下列场所、区域的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1)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2)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等公共设施;3)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4)车站、码头

8、(按照国家规定、经批准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公路、铁路、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出入口;5)基本农田保护区、畜牧区、渔业水域和种子、种畜、水产苗种生产基地;6)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7)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予以保护的其他区域。(4) 液氨储存和装卸场所应充分考虑地震、软地基、湿陷性黄土、膨胀土等地质因素以及台风、雷暴、沙暴等气象危害因素,避免建在断层、滑坡、泥石流、地下溶洞、采矿陷落区界内、重要的供水水源卫生保护区、有开采价值的矿藏区等地段和地区。(5) 液氨储存和装卸场所应位于不受洪水、潮水或者内涝威胁的地带,当不可避免时,必须有可

9、靠的防洪、排涝措施。(6) 液氨储存和装卸场所应符合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SH30931999)的要求,具体卫生防护距离应符合表2-1(详见附件)的要求。同时必须考虑当地风向等因素,一般应位于城镇、工厂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方向。宜建在地势平坦、通风顺畅的地段。在山区或丘陵地区,应避免布置在窝风地带。(7)液氨储存和装卸场所应具有满足生产、生活及发展规划所必需的水源和供电系统。(8)罐区内液氨储罐与架空电力线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塔)高度的1.5倍。(9)液氨储存和装卸场所沿江河岸布置时,宜位于邻近江河的城镇、重要桥梁、大型锚地、船厂等重要建(构)筑物的下游。(10)液氨罐区邻

10、近江河、海岸布置时,必须采取防止泄漏和含氨废水流入水域的措施。4.2总平面布置(1)液氨储罐区、装卸区应与辅助生产区及办公区分开布置。(2)液氨储存和装卸场所在厂区总平面布置中应符合下列要求:1)符合生产流程、操作要求和使用功能;2)功能分区内各项设施的布置,应紧凑、合理;功能分区内部和相互之间保持一定的通道和宽度;3)应结合当地气象条件,使液氨储存和装卸场所具有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4)平面布置应考虑防止有害气体泄漏时对周围环境的危害。5)厂区内外现有和规划的运输线路、排水系统、周围场地标高等相协调,满足生产、运输、防洪、排水、管线敷设及土石方工程的要求。(3)液氨储存和装卸场所应集中布置在厂

11、区边缘地带,应在工厂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方位。(4)液氨储罐区不宜紧靠排洪沟布置。(5) 罐区与周围消防车道之间,不宜种植绿蓠或茂密的灌木丛。4.3 液氨储罐区的设置(1)液氨储罐的基础、防火堤及有关的码头、管架、管墩等,均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h。(2)液氨储罐的承重支柱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h。(3) 液氨储存场所应设氨气体检测报警仪或可燃气体监测报警仪。(4) 液氨储存场所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按重大危险源的要求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5) 液氨罐区内,不应布置无关的管道。(6) 液氨常温储存应选用球罐或卧罐。(7) 液氨储罐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以下要求:1)卧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一

12、般为1.0倍卧罐直径且不宜大于1.5m;2)球罐之间的防火间距,有事故排放至火炬或吸收处理装置时,不应小于0.5倍球罐的直径;无事故排放至火炬的措施时,不应小于1.0倍球罐的直径;3)同一罐组内球罐与卧罐的防火间距,应采用较大值;4)两排卧罐的间距,不应小于3m;5)相邻罐组储罐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6m。(8)储罐成组布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罐组内的储罐不应超过两排;罐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2)每组全压力式储罐的个数不应多于12个;3)罐组内全压力式储罐组的总容积大于6000m3时,罐组内应设隔堤,隔堤内各储罐容积之和不宜大于6000m3。单罐容积等于或大于5000m3时,应每一个一隔。

13、(8)液氨储罐的储存系数不应大于0.9,储罐个数不宜少于2个。(9) 液氨储罐,应设液位计、压力表和安全阀,低温液氨储罐尚应设温度指示仪;根据工艺条件,宜设置上、下限位报警装置;装卸管道应设远程自动切断装置。(10) 连接管道根数较多或管径较大的储罐,宜布置在靠近罐区管道进出口处。(11)储罐罐底标高应符合下列要求:1)满足泵的吸入要求;2)满足罐前支管道与主管道连接所需安装尺寸要求(11)确定液氨储罐容量时,日储量计算应为生产装置年开工天数的平均日进料量。(12)液氨储罐应设置防晒、冷却水喷淋降温设施或有良好的绝热保温措施。(13)罐组内宜布置同类火灾危险性的罐,液氨储罐区应与氯、溴、碘、酸

14、类及氧化剂等严格隔离。(14) 储罐的排气应经回收或处理。(15) 在储罐20m以内,严禁堆放易燃、可燃物品。4.4 防火堤(1)液氨储罐区应设置防火堤。防火堤应在满足耐燃烧性、密封性和抗震要求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安全、占地、投资、地形、地质及气象等条件,还应考虑到罐组容量及所处位置的重要性、周围环境特点及发生事故的危害程度、施工及生产管理、维修工作量及施工、材料来源等因素,因地制宜,合理设置,使其达到坚固耐久、经济合理的效果。(2) 液氨储罐组或储罐区四周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0m的不燃烧实体防火堤。防火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防火堤的有效容量不应小于其中最大储罐的容量。低温液氨储罐防火堤内有效容积应为一个最大储罐容积60%。2)防火堤的设计高度应为1.02.2m,防火堤设计高度应比计算高度高出0.2m,隔堤高度应比防火堤低0.20.3m。(3)防火堤内地面,应有不小于3的坡度。其雨水排除及其他管线穿越,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堤内较低处设置集水设施,连接集水设施的雨水排除管道应从地面以下通出,堤外应设有可控制开闭的装置与之连接。开闭装置上应设有能显示其开闭状态的明显标志。2)进出罐组的各类管线、电缆,不宜在防火堤堤身穿过,应尽量从堤顶跨越或堤基础以下穿过。如不可避免,必须穿过堤身时则应预埋套管,且应采取有效的密封措施。(4)罐组所设防火堤,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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