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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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各科(室)、站所(中心),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为进一步提高我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巩固和扩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成果,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切实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区政府的的总体部署和曲靖市XX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依据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全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强化畜产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工作主线,按照“四个年建设”的要求,建立健全以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的服务、管

2、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推进综合执法,逐步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二、工作目标进一步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管理能力、执法监督能力、应急处置能力、检验检测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不断加大综合监管措施落实力度,逐步建立起“科学、规范、准入、责任、全程”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着力推进畜产品安全监管由重点季节监管向全年监管,由重点环节监管向全程监管,由单纯行政监管向行政、技术监督相结合监管的转变,推动全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日益完善、监管能力不断增强、标准化水平显著提高,努力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轨道。

3、经过一年的整治,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率达100%,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率达100%,检出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做到上市猪肉100%持有检疫合格证明,畜产品“瘦肉精”、兽药饲料产品监测平均合格率提高3个百分点,城区主要畜产品交易市场、超市、学校等场所100%纳入监管,杜绝在生鲜乳和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确保全区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三、重点工作(一)开展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1、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生鲜乳;重点单位:生鲜乳收购站;重点区域:沿江乡奶牛主产区。2、具体目标。生鲜乳收购站检查率达到100%,生鲜乳质量安全违规单位查处率达到100%。3、主要任

4、务。一是开展奶站清理整顿工作,严格生鲜乳收购站准入制度,严把生鲜乳收购站的市场准入关,所有生鲜乳收购站主体明确、证照齐全。二是深入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监测“三项行动”,即:生鲜乳中三聚氰胺等非食用物质专项监测行动,生鲜乳质量安全抽检行动,生鲜乳质量安全隐患排查行动,依法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二)开展饲料专项整治行动1、整治重点。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小区(规模户);重点区域: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使用问题严重的乡镇(街道)。2、具体目标。饲料生

5、产经营企业持证率达100%、建档率达100%、监管率达100%,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提高3个百分点。3、主要任务。一是以饲料“放心店”创建工作为抓手,全面推进饲料及投入品的监管工作。二是加大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抽检范围和频次,按时完成市局下达的抽检任务。三是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在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苏丹红等违禁药物的行为。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饲料企业,依法坚决取缔无生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三)开展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1、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禁用、未批准的兽药以及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较低的猪肉、禽肉等产品;重点单位:

6、兽药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小区(规模户);重点区域: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较低的乡镇(街道)。2、具体目标。兽药生产经营企业持证率达100%、建档率达100%、监管率达100%、监测覆盖率达100%,兽药产品合格率平均提高3个百分点。3、主要任务。一是以兽药“放心店”创建为抓手,严厉查处禁用药物,全面推进我区兽药及投入品的监管工作。二是加强兽药监督抽检,按时完成市局下达的抽检任务。三是加大兽药使用监管力度,加强安全用药宣传、指导,完善用药记录和休药期制度。四是加大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力度,重点监测猪肉产品中喹噁啉类、硝基咪唑类等促生长剂药物残留,禽肉产品中硝基呋喃类、喹诺酮和磺胺类药物残留,蜂产品中抗

7、生素药物残留。(四)强化种畜禽生产经营监管1、监管重点。种畜禽场。2、具体目标。种畜禽场发证率达100%,建档率达100%,监管率达100%。3、主要任务。一是对全区种畜禽场全面普查、分类建档、摸清资源、专人管理。二是全面推行种畜禽生产经营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三是深入开展种畜禽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生猪、奶牛等品种冻精和胚胎监督抽查力度,重点查处无证、超有效期、超范围生产销售种畜禽等违法行为。四是建立健全养殖档案,规范种畜禽场生产、繁育、引种、用药、用料、防疫、消毒及粪污、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等生产记录,实现种畜禽生产环节的可追溯性。(五)强化规范屠宰加工环节监管1、监管重

8、点。生猪定点屠宰场。2、具体目标。生猪屠宰检疫率达到100%,检出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上市猪肉100%持有检疫合格证明。3、主要任务。动物检疫人员实行“定人、定岗、定责”,推行岗位责任制度、检疫质量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在各定点屠宰场建立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台帐。做到严把“三关”:一是入场监督检查关,对进入屠宰场的动物必须具有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或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运输消毒证明、非疫区证明、证物是否相符,并对其进行临床检查无可疑疫病方可进入屠宰场;二是宰前检疫关,待宰动物入场屠宰前,执法监督人员要实施宰前检疫,无异常方可进入屠宰;三是宰后胴体检疫关,宰后检疫人员重点对胴体

9、、内脏实施同步检疫,并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及加盖检疫(讫)章后,方可上市。(六)强化流通经营环节监管1、监管重点。集贸市场及各大超市、肉食品专卖店、学校食堂、宾馆、饭店、冷库等单位经营单位和场所。2、具体目标。上市肉品监督率达100%。3、主要任务。一是坚持执证经营。即畜产品经营单位必须执有动物防疫合格证。二是对全区33个集贸市场及各大超市、肉食品专卖店、学校食堂、宾馆、饭店、冷库等单位经营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严格的查证验物(查检疫合格证、验讫印章)。三是全面推行流通环节巡查制度,采取平时检查与突击检查的方式,继续坚持“一打二堵三测四引”的工作方法,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格市场执法检查,确保

10、人民群众食肉消费安全。四是严厉查处和打击销售“瘦肉精”等违禁药品污染畜产品的违法行为,确保流通环节的畜产品质量安全。五是加强出区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监督管理,确保从我区流出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六是区、乡联动,重点抓好城乡结合部市场和农村集贸市场打击“病害肉”的集中整治行动,推进农村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七)建立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机制按照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深入分析影响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和因素,针对各种可能出现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做到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确保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妥善处理。四、总体安排(一)自检自查阶段(3月15日-4月1

11、0日)按照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年活动的要求,对动物及动物投入品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进行自检自查,查找问题,及时整改。(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1日-11月30日)围绕工作目标,对重点工作和重点环节进行综合整治。一是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培训,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推进综合执法。二是加强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监督管理,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三是规范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强化良种宣传,种畜禽生产经营或生产商品代仔畜雏禽的单位和个人100%依法取得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引进品种具备“三证一档一书”,提高畜禽良种质量。四是加强畜禽养殖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养殖档案,信息数

12、据定期报告,规范养殖行为。每月3号前按时上报生猪规模养殖数据信息到动物卫生监督,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15号前上报规模养殖备案登记统计表到动物卫生监督。五是加强检疫监督,把好入场监督检查、宰前检疫、宰后胴体检疫、市场监督四道关,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局属相关科(室)、站所(中心)及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对畜产品整治工作与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总结。完不成工作任务的要及时补课和限期整改,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五、组织领导和具体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能职责为切实加强对全区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局长,相关科(室)、站所(

13、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执法年活动的有关工作。(二)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各科(室)、站所(中心)及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要根据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和任务,结合辖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详细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责任追究、有总结提高。(三)突出工作重点,确保整体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涉及的范围广、因素多,在整治工作过程中,各相关部门要在完成本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的同时,要充分结合自身实际,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一并整治,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整体提升。(四)抓好宣传培训,注重方向引导各科(室)、站所

14、(中心)及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要把学习、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作为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重要任务,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依法经营意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内容和畜产品安全消费等相关知识,及时曝光典型案例,为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五)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报送信息各科(室)、站所(中心)及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要加强系统内的配合,强化与外部门的协调,及时报送相关信息,特别是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六)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科(室)、站所(中心)及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要坚持两手抓,既要开展专项整治,也要着眼日常监管工作,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完善准入准出、质量追溯、包装标识等各项制度,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强化综合执法,逐步完善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第 10 页 共 1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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