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新资料

上传人:E**** 文档编号:93310749 上传时间:2019-07-19 格式:DOC 页数:14 大小:30.6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新资料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新资料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新资料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新资料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新资料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新资料》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新资料(1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XXXXX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二一四年四月目录摘 要3一、民间资本管理公司产生背景4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发起设立条件、设立流程5(一)、设立条件5(二)、设立流程6三、组建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意义7(一)、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对政府的意义7(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相较传统投资基金的优势8四、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运作10(一)设立民间资本管理公司10(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主营业务10五、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12(一)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制度12(二)寻找稳定的经营模式12(三)建立有效可行的风险控制机制13总 结14 摘 要近年来

2、我国民间融资在快速发展过程中,存在操作不公开、不规范等问题,从而引发了非法集资欺诈、高利贷、借贷纠纷等多种社会问题,如何规范民间融资,使其纳入到政府监管范围内,最有效的措施是“疏”而不是“堵”,组建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是很好的一种选择。本文在民间快速融资发展的前提下,分析组建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意义的基础上,介绍了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设立方式、主要业务、风险控制等要素,最后对现行已经开始试点的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发展状况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进行了探讨。一、民间资本管理公司产生背景近年来,我国民间融资快速发展。根据中金公司的报告,截至2011年6月末,我国民间借贷余额3.8万亿,占我国影子银行体系总规模约33%

3、,相当于银行总贷款的7%,民间融资已成为企业(个人)解决资金需求的重要渠道。但在我国民间融资快速发展过程中,存在操作不公开、不规范等问题,从而引发了非法集资欺诈、高利贷、借贷纠纷等多种社会问题。如2011年以来,浙江、河南等地接连发生民间融资信用危机,屡屡出现债务人出逃、中小企业倒闭、债权人冲击政府机关、群体上访等事件,对社会稳定造成了不良后果。众所周知,缺乏法律保障的民间融资具有高风险的特征。但明知如此,我国民间融资仍十分繁荣,归根到底,还是因为我国民间闲置资金多、投资渠道又非常缺乏、保值增值能力差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建立了股权、证券交易平台、产权交易平台、期货交易平台、工业产品 等交

4、易平台,而资金来源充裕的民间资本投融资平台一直非常缺乏。近几年,我国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等专业性强的投资产品风险高、投机性强、收益低下,而闲置资金存入银行,又面临通货膨胀带来的大幅贬值风险。因此,急需搭建起一个稳定的民间融资与民间资本投资等多种形式的民间融资平台,走出一条民间资本规范化阳光化之路,而通过组建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则是规范引导民间投融资的具体体现。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并批准实施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此举被认为是中国启动金融改革的破冰之旅,让温州民间资本“阳光化”成为可能,也让我国民间融资正规化梦想开启了序幕。二、民间资本管理公

5、司发起设立条件、设立流程(一)、设立条件1、申报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主发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1)、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主发起人应是工商信用等级A级以上企业,是管理规范、信用优良、实力雄厚的当地民营骨干企业或温商回归企业,试点初期要求主发起人必须是实业型、生产型企业,不能是担保公司、寄售行等非实业型、生产型企业;(2)注册地或主要营业场所在试点县(市、区)范围内;(3)征信系统无不良信用记录;(4)上一年度盈利,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5)企业法定代表人无经济犯罪记录和非法集资记录;(6)县(市、区)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2、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其他法人股东应符合以下条件(1

6、)注册地或主要营业场所在试点县(市、区)范围内;(2)征信系统无不良信用记录;(3)上一年度盈利,净资产达5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4)企业法定代表人无经济犯罪记录和非法集资记录;(5)县(市、区)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3、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应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试点县(市、区)范围内;(3)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且能提供来源合法的相关证明;(4)无经济犯罪记录、不良信用记录和非法集资记录;(5)县(市、区)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4、注册资金及持股比例规定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组织形式是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一般为1亿元。民间资本管

7、理公司的主发起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超过30%,其他单个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注册资本总额的10%,也不得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5。(二)、设立流程(1)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县(市、区)政府提出申请,其中温商回归企业需由县(市、区)对其进行认定;(2)县(市、区)政府向市金融办提出试点申请;(3)市金融办函告县(市、区)政府,主发起企业进入筹建阶段;(4)经县(市、区)联席会议初审后,上报市联席会议,经复审通过后批复开业。三、组建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意义为规范发展民间融资,2011年11月温州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温州地方金融业创新发展的意见决定开展“民间投融资服务试点”

8、。2012年2月28日,温州市首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温州瓯海信通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对外试营业。在试点中将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定性为主要开展资本投资咨询、资本管理、项目投资等服务的股份有限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对涉及主体的意义主要在于以下几点:(一)、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对政府的意义1、有利于政府对民间融资进行阳光化管理。通过民间融资咨询服务中心进行民间资金投资管理,可使民间资本从“地下”转为“地面”。政府通过对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监管,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民间资金动向,防范和化解民间金融风险,促使民间借贷行为阳光化、合法化。 2.地方政府可试图破解民间投融资监测防控难题。民间投融资风险不断积聚的主

9、要成因,在其运行处在地下状态。长期以来,由于我国民间投融资具有民间性、自发性和隐蔽性等特征,政府无法进行数据汇集和统计分析,也无法合理引导和适度监管。政府通过定期对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数据采集,可以掌握民间投融资部分运行数据,在此基础上能进行数据统计监测分析,开展风险预警等关口前移的工作。 3.提升地方产业发展水平。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进行产业项目投资是一种新兴的金融形式。通过聚集社会资本,由专业化的管理公司以股权方式进行投资,在促进社会资源整合、提高配置效益,促进产业创新和产业升级等方面将发挥发挥出显著的作用。 4.有利于民间信用体系建设。通过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业务如短期财务性投资,资金供需双方的

10、信用记录都会在公司信息系统有登记,持续累积,可以形成一套类似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民间借贷“征信系统”,对有不良记录的人,再融资将会增加难度。这样可以弥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只对接通过正规金融融资的信用信息而缺乏民间融资信用信息的缺陷。可寻求定期将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登记的民间信用信息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接,扩大征信系统的信用信息。 (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相较传统投资基金的优势民间资本管理公司主要功能是开展资本投资咨询、资本管理、项目投资等服务,这与传统投资基金的功能类似,但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有自身独特的优势: 1.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可撬动数倍民间投资资金。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资金来源更加灵活,根据温州试点规定

11、,一般公司(上市与未上市)增资只能通过股东出资的方式,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投资的资金除了股东资金外,还可以以股东额外 增加的投资资金和以私募方式向特定对象募集所得的私募资金作为主要资金来源。具体方式是,双方可成立有限合伙企业,由新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对项目进行投资并参与管理。按照目前的规定,试营业1年期间,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最多可以募资其注册资本金4倍的资金,资金放大效应非常显著。 2.民间资本管理公司产品丰富,提供内生造血机制。与传统的一般投资基金不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不仅可以以私募的方式募集资金进行产业项目投资,还可进行短暂财务性投资,这就解决了传统基金由于项目投资期限长,在未进行项目投资或项

12、目投资退出之前的流动性问题。一般来说,传统意义上的基金在投资项目后,并不能立刻退出,一般要35年以上才能退出并获得投资收益。而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是每年要按基金管理规模提取的,这就使得传统基金高昂运营的费用无法找到承担载体。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在具备传统投资基金功能的同时,可进行短暂财务性投资,提供内生造血机制,即使未进行投资或投资未退出,通过短暂财务性投资收入可保障基金的正常顺利运转,同时保障股东的收益不被摊薄。3.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灵活性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还可以根据投资者的风险偏好(保守、中性、激进)不同,既可以根据投资项目的盈亏情况按比例分担风险分享收益,也可以约定固定回报。这对于投资者来说显

13、然更具吸引力,可以吸纳不同层次的民间投资者。四、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运作(一)设立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成立后的主要业务,是对其辖区范围内的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及其他项目进行产业投资,投资方式包括私募股权投资、项目投资、短期财务性投资、私募基金投资、产业投资咨询以及政策允许的其他业务等。(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主营业务 1、私募股权投资。公司成立后,在充分运用自身资金的同时,可采用集约化手段向外通过私募形式募集资金,对民间实业进行股权投资。私募资金在协议期间不得退出,但可以进行股权转让。 2、项目投资。公司对吸纳的民间投资资金和自身资金进行资源优化配置。除进行私募股权投资外,

14、可进行项目投资,对具备一定条件的项目可采取独立法人的公司制组织经营。对尚不具备条件的项目实行自主经营,条件成熟后,也可采用独立法人的公司制组织经营。 3.短暂财务性投资。根据已试点的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实践,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可以将资本净额的20%资金用来做短期财务性投资。公司短暂财务性投资主要用于资金需求方的应急性资金,用于购买原材料、银行贷款周转等,但财务性投资收益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期限一般为1-6个月。 4.投资咨询服务。公司开展民间投资咨询服务,成立专门的民间投资咨询服务部门,方便资金需求者和民间投资者有效对接。民间投资者可委托公司进行项目考察、项目推介等服务,让民间投融资

15、双方紧密连接在一起。五、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是新生事物,目前在我国还处于初级阶段。在温州试点后,全国各地政府专门派考察团赴温州学习试点经验。在各地政府热衷于发展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狂热外表下,要保持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我们应冷静思考,需解决以下一些问题: (一)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制度 1、应完善相关法规制度给予民间资本“国民待遇”。对民间资本进入民间资本管理公司不附加任何特别的或歧视性限制。 2、遵循“宽进入、严监管”的原则。可以考虑把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纳入微型金融领域的监管,放开民间资本设立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限制,以及这类金融机构业务模式创新的限制,“实行宽进入、严监管”的原则。在具体监管制度条款的设计安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其它相关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