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处理条件幻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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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九章 争议处理条件,合同中一般规定三方面的内容解决争议:1如果违约事实明确,权利主张的方法可以通过索赔条款在合同中予以解决.2如果违约事实明确,但不是合同当事人自身原因所致,而是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可以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可通过不可抗力条款在合同中予以规定.3如果违约事实不明确, 双方看法不一致,或违约事实明确,但权力主张不一致,或其他争议当事人之间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需要第三方解决,通过仲裁条款在合同中予以规定.,第一节 索赔与理赔,一、索赔与理赔的定义 1、索赔:是指买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违约致使其遭受损失而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要求损害赔偿的行为。 2、理赔:是一方对于对方

2、提出的索赔进行处理。索赔与理赔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二、索赔与理赔中的要点 1、索赔依据 A 法律依据:买卖合同和适用的法律规定。 B 事实依据:违约的事实,情节及其书面证明。 2、索赔期限 是指受损害的一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索赔的期限。按照法律和国际惯例,受损害的一方只能在一定的索赔期限内提出索赔,否则即丧失索赔权。有约定索赔期和法定索赔期. 买方收到货物之日起2年;我国当事人知道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4年内.,3、索赔金额 (1)如果合同规定有约定的损害赔偿的金额或计算方法:通常应按约定的金额或根据计算方法计算出的赔偿金额提出索赔,(2)如果合同未作具体规定,确定损害赔偿金额的基本原则为:

3、 A 赔偿金额应与因违约而遭受的包括利润在内的损失额相等; B 赔偿金额应以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可预料到的合理损失为限; C 由于受损害的一方未采取合理措施使有可能减轻而未减轻的损失,应在赔偿金额中扣除。,三 买卖合同中的索赔条款,(一)、异议与索赔条款 一般是针对卖方交货质量、数量或包装不符合同规定而订立的,主要包括索赔依据、索赔期限以及索赔的处理方法等。(二)、罚金条款(违约金条款) 较多使用于卖方延期交货或买方延期接货或延期付款的场合,它的特点是预先在合同中规定罚金的数额或罚金的百分率。,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

4、计算方法。但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过分高于违反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或适当减少。说明:买方的索赔,须于货物到达运输单据所订目的港之日起60天内提出。并出具检验报告,第二节不可抗力,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是免责条款一、不可抗力的认定 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签订以后,发生了不是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当事人既不能预见和预防,又无法避免的意外事件。1 构成不可抗力的三个条件:1)意外事件是在签订合同之后发生的。2)不是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3)意外事件是当事人不能预见和预防,又无法避免和克服的。,2引起不可抗力的两类原因: 1)、自然原因:如洪水、暴风、干

5、旱、地震等人类无法控制的自然界力量所引起的灾害; 2)、社会原因:指战争、罢工、政府禁运等。说明:不能错误地认为所有的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 起的事件都属于不可抗力。,二、不可抗力的处理 1、按有关法律和惯例的处理方式: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得到全部或部分履行,有关当事人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解除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而免除其相应的责任,即对有关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而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害免负赔偿责任。,2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决定解除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影响因素:(1)应视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的情况和程度而定,或者由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加以规定; (2)如果合同没有明确

6、的规定,一般的解释为: A、如果不可抗力的发生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可能,例 如特定标的物的灭失,或事件的影响比较严重非 短时间内所能复原,则可解除合同; B、如果不可抗力只是部分地或暂时性地阻碍了合同 的履行,则发生事件的一方只能采用延迟履行合同的方法,以减少另一方的损失。,说明:根据我国法律,一方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 抗力的,则不能免除责任。,东南大学远程教育,国际贸易实务,第 三十七 讲,主 讲 教 师: 任凤慧,三不可抗力的通知和证明说明: 1、不可抗力发生后,不能按合同履约的一方当事人要取得免责的权利,必须及时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而且在通知中应提出处理的意见。 2、在实践

7、中,为防止争议,通常在不可抗力条款中明确规定具体的通知期限。 3、一方接到对方关于不可抗力的通知或证明文件后,无论同意与否都应及时答复,否则,按有些国家的法律,将被视作默认。,在国际贸易中,当一方援引不可抗力条款要求免责进,必须向对方提交证明文件,作为证据。在国外,证明文件一般由当地的商会或合法机构出具;在我国,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其设在口岸的分会出具。,四买卖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一)、买卖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应规定的主要内容: 不可抗力的范围;对不可抗力的处理原则和方法;不可抗力发生后通知对方的期限和方法,以及出具证明文件的机构等。(二)、我国进出口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的三种规定方法:

8、1、概括式 2、列举式 3、综合式,案例分析:,1。1902年,英王爱德华从维多利亚女皇继承了王位,决定举行加冕典礼。为观看这场典礼,亨利与克雷尔谈妥,在6月26日和6月27日的白天租用克雷尔在楼上的公寓房以便从窗户向街上观看。双方约定,租金为75英镑,先付25英镑。然而在6月22日,下议院发出通报国王要作阑尾手术,典礼将改期进行。亨利得知后拒绝向克雷尔支付尚未的50英镑租金,克雷尔因此提出起诉。试问法院判谁为胜诉?,2。有一份合同,卖方A工厂出售一批原料给买方B工厂,合同规定6月份交货。但5月10日A工厂失火,生产设备及仓库全部烧毁。到7月1日B未见来货,便向A查问,并催促交货。这时A才把失

9、火的情况通知B,并以不可抗力为理由,撤销合同。B由于急需原料生产,于是立即从市场补进替代物。根据市场价格资料表明:5月15日至6月15日的时价与合同接近,以后市场价格逐步上升,至7月1日,市场价格已比合同价上涨40%,试问买方在补进替代品后,能否要求A赔偿损失?如赔偿的话应赔偿多少合理。,3。国内某公司于1990年11月2日与伊朗签定了一份进口合同,交易条件为FOB。后因海湾战争爆发,我方接货货轮无法驶抵伊朗,到1991年4月海湾战争结束后,我方方能派船接货,而外商以我方未能按时派船接货为由,要求我方赔偿其仓储费。外商这一要求是否合理?,4。国内某研究所与日本客户签定一份进口合同,欲引进一精密

10、仪器,合同规定9月份交货。9月15日,日本政府宣布该仪器为高科技产品,禁止出口。该禁令自公布之日起15日后生效。日商来电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日商的要求是否合理?我方应如何妥善处理?,第三节仲裁,一、解决对外贸易争议的方式: 1、协商 2、第三者调解 3、仲裁 4、司法诉讼二、仲裁的定义 是指买卖双方达成协议,自愿将有关争议交给双方所同意的仲裁机构裁决,而这个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特点: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东南大学远程教育,国际贸易实务,第 三十八 讲,主 讲 教 师: 任凤慧,三 仲裁与诉讼的区别(教材267页)四 仲裁的形式和机构(一)、仲裁的形式 1、临

11、时仲裁:由争议双方共同指定的仲裁员自行组成临时仲裁庭所进行的仲裁。临时仲裁庭是为审理某一具体案件而组成的,案件审理完毕,仲裁庭即自动解散。,2、机构仲裁:是指向一个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常设仲裁机构提出申请,并按照这个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或双方选定的仲裁规则所进行的仲裁。 常设仲裁机构是指根据异国的法律或者有关规定设立的,有固定名称、地址、仲裁员设置和具备仲裁规则的仲裁机构。 说明:国际商事仲裁绝大部分采用机构仲裁。,(二)、仲裁机构 1、国际性的常设仲裁机构 瑞典斯德哥尔摩仲裁院 瑞士苏黎士商会仲裁院 英国伦敦国际仲裁院 美国仲裁协会 国际商会仲裁院等,2、我国常设的涉外商事仲裁机构: 中国国际经

12、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地方仲裁委员会五 仲裁协议(一)仲裁协议的定义 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明的仲裁条款或者以其他方式达成的提交仲裁的书面协议。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二)、仲裁协议的作用 1、表明双方当事人在发生争议时自愿提交仲裁。仲裁协议约束双方当事人在和解不成时,只能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不得向法院起诉; 2、作为仲裁机构受理争议案人依据 3、可排除法院对于争议案件的管辖权。,(三)、仲裁协议的形式 仲裁协议必须是书面的,它有三种形式: 1、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争议发生前订立的。 2、当事人在

13、争议发生后订立的, 3、通过援引(Reference)方式达成。 以上两种形式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四)仲裁协议的内容1、提请仲裁的争议范围不得超越仲裁协议中所规定的范围。“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来表示。2、仲裁地点即仲裁所在国。3、仲裁机构受理案件并作出裁决的机构。4、仲裁规则适用的程序法5、仲裁效力是终局的。,六仲裁程序(一)、仲裁申请 1、仲裁申请,是仲裁机构立案受理的前提。 2、我国仲裁机构受理争议案件的依据是双方当事人的仲裁协议和一方当事人(申请人)的书面申请。(二)、仲裁庭的组成 1、争议案件提交仲裁后,是由争议的双方所指定的仲 裁员所组成的仲裁庭进行审理并作出

14、裁决的。 2、我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庭可以由三名仲裁员或 者一名仲裁员组成。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设首席 仲裁员。,(三)、仲裁审理 A开庭 1、开庭审理(主要形式) 2、书面审理 B调解 调解不是仲裁的必要程序。 C收集、审定证据 当事人双方应对其申请、答辩和/或反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出证据,并由仲裁庭审定。 D采取保全措施 又称临时性保护措施。是指仲裁程序开始后至作出裁决前对争议的标的或有关当事人的财产采取临时性强制措施。,(四)、仲裁裁决 1、仲裁裁决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2、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向法院起诉,也不得向其他任何机构提出变更仲裁裁决的请求。

15、,东南大学远程教育,国际贸易实务,第 三十九 讲,主 讲 教 师: 任凤慧,七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一)、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的含义 1、仲裁裁决的承认:是指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仲裁裁决具有可予执行的法律效力。 2、仲裁裁决的执行:是指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决事项,或法院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强制另一方当事人执行裁决事项。,(二)、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约公约) 我国于1987年加入,并作两项保留: (1)互惠保留 (2)商事保留,八买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买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提交仲裁的事项,即提请仲裁的争议范围、仲裁地点、仲裁机构、仲裁规则、裁决的效力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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