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状房屋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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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诉状房屋买卖合同篇一:房屋买卖合同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原告*,男,汉族,生于1957年9月7日,住济南市历*1号*楼*单元*号,身份证号:*,电话:*。原告*,女,汉族,生于1957年4月9号。住济南市历*号*号楼*单元*号,身份证号:*。被告山东*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济阳分公司,住所地济南市经五路小*号,电话:0531-*。负责人:王振宇被告山东*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经五路小纬四路46号,电话:0531-*。法定代表人:*诉讼请求一、确认原告*、*与被告山东*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济阳分公司签订房屋买卖的合同无效。二、要求被告返还购房款298491元及利息(以购房款298491元为基数,自

2、付款之日起至起诉之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三、本案诉讼费及其他与诉讼有关的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被告山东*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济阳分公司系被告山东*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分公司。20XX年5月14日,原告*、*与被告山东*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济阳分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编号:*),合同约定:两原告购买被告山东*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济阳分公司将要建设的商品房(房屋面积共约平方米,车库约20平方米),房屋总价款为*元,两被告应于20XX年5月14日向被告山东*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济阳分公司支付首期购房款161098元,剩余房款由两被告办理银行按揭,被告应于20XX年5月1日将房屋交付原告使用。

3、原告方依据合同履行了付款义务,但是被告方山东*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济阳分公司却迟迟不履行合同,并以各种理由推辞。后经两原告调查得知:被告山东*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济阳分公司所预售给两原告的商品房至今未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并且房屋至今也未建成。被告山东*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济阳分公司的欺诈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它相关法律的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望贵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判如所诉!此致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人:年 月 日篇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起诉状民 事 起 诉 状原告:*,男 ,19*年*月*日生 ,*市*县人,住本县*

4、镇*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原告:*,女,1*年*月30日生 ,*人,住本县*。身份证号码:*。被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电话:*诉讼请求:1、请求贵院依法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合同,为原告办理房屋所有权证。2、请求贵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20XX0元。(以原告购房屋的成交金额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一计算,从20XX年6月24日算至被告为原告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原告从被告处实际取得该证之日止)三、请求贵院判令本案包含诉讼费在内的一切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告与被告系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原告于20XX年11月6日与被告签署了商品房的买卖合同,被告向原告出售

5、位于*凤栖居委会“*”21211801号 商品房一套。总成交金额为315213元。通过按揭的方式支付房款交房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前。同时,双方还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第四条第4款明确约定:出卖人在买受人交清全部资料、税、费并办理商品房面积补差手续、商品房验收交付手续后的540日内,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并于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30日内支付。原告在20XX年10月15日支付了房款95213元。合同签订之后,原告又通过中国工商银

6、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支付了220XX0元房款。20XX年10月15日原告向被告支付了契税6304元,大修基金6068元,购房担保费1980元,查询费50元,抵押登记费90元。原告已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被告虽然于20XX年12月31日交房,但却一再拖延,未在约定的期限内为原告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被告的行为已构成违约,理应承担违约责任。基于上述事实,原告认为,合同应当守信。被告未在约定的期限内为原告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的行为,严重地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特把本案诉至贵院,请依法秉公裁决!此致*县人民法院具状人:* *年 月 日篇三:房屋买卖合同 起诉书房屋买卖合同

7、 起诉书原告:住址:电话:被告: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为原告办理房屋所有权证;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违约金;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综上所述,被告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出售方,在原告交付购房款履行了付款义务后,被告方交付房屋即购房合同成立,被告方应当在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按约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定,被告应当立即办理房屋产权证并支付违约金。为维护原告合

8、法权利,特诉请人民法院判允前列诉讼请求。此致人民法院具状人:年月日篇四: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起诉书起 诉 书原告:陈瑶瑶 女 汉族 1988年01月24日出生 身份证号:110104198801240825 住址: 联系电话:被告:张春鹏 男 汉族 1969年08月10日出生 身份证号:132929196908103430 住址:联系电话: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义务,将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28号210号楼16层1908A的房屋所有权过户给原告;2、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逾期办理房屋过户事宜的违约赔偿人民币20XX00元;3、本案诉讼费及其它相关

9、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XX年7月25日,原告经北京市嘉禾家美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介绍,与被告签订了关于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28号210号楼16层1908A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于当日交付了购房定金人民币50000元。双方同意,被告应配合原告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即20XX年8月25日前)办理完毕该房屋过户事宜,原告亦多次催促被告履行合同义务,进行签及后续房屋过户事宜,被告均以各种借口予以拖延,导致该房屋至今未办理任何过户手续。按照约定,被告拖延逾期办理过户手续视为违约,被告应支付原告逾期办理房屋过户事宜的违约赔偿人民币20XX00元.原告购买本房屋是为年底结婚作为婚房使用,被告迟迟不履行房屋

10、过户义务已经给原告造成了诸多损失,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请求法庭依法判决被告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将房屋过户给原告,并赔偿原告损失,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此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原告:日期:篇五: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鲁宏律师)原告:xx,男,汉族,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电话:xx ,住址:xx 。被告:xx,男,汉族,xx年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电话:xx ,住址:第三人:xx,法定代表人:xx,住所地:第三人:xx,电话:xx,法定代表人:xx 住所地:诉讼请求:1、被告继续履行购房协议,为原告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2、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中产生的一

11、切费用由被告承担;3、本案诉讼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被告方承担。事实与理由:原被告双方于xx年x月x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原告于签订合同当日已向被告给付购房款20万元整,并已实际占有、使用该房屋。而被告却违反合同,经原告多次催促,以种种理由至今未给原告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并称,待本案第三人xx为其办理完毕房产证后立即协助原告办理。后原告得知,被告不为原告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真实原因是,已将在向第三人xx公司购买房屋时取得的相关手续丢失,无法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无奈,原告只能诉诸法律。综上,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财产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贵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判如所请。此致天津市xx区人民

12、法院具状人:20XX 年月日篇六:房屋买卖合同民事起诉状律师拟定版本民事起诉状原告*,男,汉族,生于1957年9月7日,住济南市历*1号*楼*单元*号,身份证号:*,电话:*。原告*,女,汉族,生于1957年4月9号。住济南市历*号*号楼*单元*号,身份证号:*。被告山东*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济阳分公司,住所地济南市经五路小*号,电话:0531-*。负责人:王振宇被告山东*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经五路小纬四路46号,电话:0531-*。法定代表人:*诉讼请求一、确认原告*、*与被告山东*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济阳分公司签订房屋买卖的合同无效。二、要求被告返还购房款298491元及利息(以购房款2

13、98491元为基数,自付款之日起至起诉之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三、本案诉讼费及其他与诉讼有关的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被告山东*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济阳分公司系被告山东*工程集篇七:上诉状上诉状上诉人(一审被告):法定代表人: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因商品房预售合同一案,上诉人不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20XX)锦江民初字第 号民事判决,特依据本案的客观事实和相关法律依据,依发提起上诉。上诉请求:一、请求依法撤消(20XX)锦江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并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二、本案一审、二审的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事实和理由:一、一审法院判决严重背离实际,认定事实错误。1、被上诉人已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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