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价审计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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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价审计价支付篇一:采购价格审计的一些经验篇二:合同价款与支付合同价款与支付合同价款及调整1.本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价格 方式确定。 价不准确; 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人工、机械价格变化和材料价格变化所采取的赶工措施;承包人承包的所有项目检测费用,由发包人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测,检测费由承包人承担。如因承包人施工质量管理与控制方面的原因导致各分项、分部工程验收不能满足设计、规范要求所发生的检测和加固处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因供电、供水紧张及相关设施维护抢修造成停电、停水而自备发电设备和蓄水设施以及现场用水的水压不足而采取的增压措施费用等而发生的费用;协调场地周边关系和处理附近

2、村民闹事所发生的费用(不包括征地、拆迁、赔青费用);施工图纸和规范规程规定所有做法(除发包人减项外)已含在总价包干,不再调整。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采用固定价格合同,除非因发包人原因(含设计变更)造成的变更,且变更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情况下合同价款方可进行调整,其余均不作调整。合同价款可按以下方式进行调整:(1)增减工程量(含地质勘察结果与实际不符,导致基础工程发生变更的)按规定程序按实核增核减。(2)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 在实物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承包人中标价调整的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中标价调整的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需经发包方方确认)。 不在工程量实物清单之内的项目,按承包

3、人中标价调整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材料价格、人工费、措施费和费率确定项目综合单价,由发包人审定后执行。工程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量确认: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按进度节点结算工程进度款,承包人每完成一个节点时的当月25日前向发包方报送实际完成的各部位的已完工程量报告(截至当月25日)。工程款(进度款)支付:1、承包人施工至屋面梁板混凝土浇筑完成(封顶),经发包人确认后,发包人10天内支付已完成工程量80%;2、全部完成墙体砌筑,经发包人确认后,发包人10天内支付本期已完成工程量80%;3、主体结构验收通过后,发包人10天内支付本期已完成工程量85%;4、落架全部完成(必须具备完

4、成混凝土地面浇筑、门窗全部安装,内外墙体粉刷、涂料,屋面防水等),发包人10天内支付已完成全部工程量的90%;5、全部竣工验收通过并双方办理交房手续后,发包人10天内支付已完成全部工程量95%;6、决算完成工程备案通过后1个月内发包人支付已完成全部工程量结算总价97%;7、结算总价的3%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金不计利息;8、以上每笔工程款支付前,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提交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管理人员、工人、农民工的工资均已足额发放完毕的说明函件(需附工资发放原始凭证)。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本工程除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外的凡属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供应,且应满足:(1)有关

5、承包人确定的产品采购须按双方约定品牌表(详见附表1),经发包人确认后进行采购。(2)符合设计及使用要求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的标准和要求。(3)若承包人未按本条约定执行,发包人有权按总价5%进行处罚并要求承包人按约定返工更换,满足要求方可验收。工程变更 本工程变更需经发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方案,并经蔡贤贵董事长签字认可后方可实施变更。 变更的工作量发包人指定由蔡贤贵董事长或其委托代表人签字认可;经双方确认后可相应增减合同价款。 由于发包人对工程规模或工作量有增减时,增减工程量按承包人中标价调整的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九)、竣工验收与结算32、 竣工验收 承包人提供竣工资料的约定:(1)施工中没有设

6、计变更,施工后承包人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加盖竣工图章提交发包人;(2)施工中只有零星的少量设计变更,承包人在施工图变更位置注明,并连同经发包人同意的变更签证,于竣工后承包人加盖竣工图章提交发包人;(3)施工中对原设计变更较多,原施工图难于作为竣工图,应由发包人组织重新绘制竣工图并承担相应费用;(4)工程竣工验收后28日内免费提供给发包人3套、城市档案馆1套完整符合要求的竣工图、竣工资料。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按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认可的总进度计划约定部位和时间。工程竣工结算:本工程除经发包人有权人签字确认的设计变更外,合同价即为包干价,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承包人已考虑工程量清单错漏及

7、材料价格、人工、机械价格上涨等风险,并在投标前认真查阅现场状况,熟悉图纸、清单;任何非设计变更引起的造价变化,承包人在投标时已充分考虑,并已计入投标单价中,结算时不再进行调整。经发包人审核,审核数为本项目最终工程结算数。 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该项违约承包人每延续一天应赔偿由于工期延误给发包人带来的损失,其损失费按每拖延1日历日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三累计计算直至最高赔偿额。工期延误超过60天,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立即退场;如发包方要求承包方立即退场的,剩余工程由发包方重新确定施工单位,增加的施工费用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并直接

8、支付给发包方。本合同通用条款第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该项违约承包人应自费修补缺陷,使其达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修补后仍达不到合格标准,不能交工,拆除后重建,达到合格标准。如因修补或返工延误工期的,承包方按照上款延误工程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因返工工期超过60日,发包方要求承包方立即退场的,返工工程由发包方重新确定施工单位,承包方按合格质量标准承担返工工程的工程款并直接支付给发包方。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无工程的质量目标及要求:各分部工程均必须达到合格;砼构件表观质量平直,不得麻面、蜂窝;楼板、屋面板及外墙不得有渗漏。如工程未达到合格时,则承包人必须无条件进行返修或返工,并

9、承担一切责任。全部模板进场须采用全新模板,内支撑和外架按建设主管部门要求施工(不能采用木支撑和竹外架)。工程进度要求:每段工程必须在开工后80天内封顶,且本工程必须在开工后180天之内竣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包括竣工验收的时间);如不能按本要求时间内完成,进度节点完成支付工程款时,只支付应付工程款的50%,并按条款执行。“天”均以日历天计算,工期为绝对工期已充分考虑法定节假日、高考、团体性村民闹事、恶劣天气、停水停电影响、材料供应影响、地质不可预见性等因素的影响,上述因素导致工程无法施工均不再顺延工期(除不可抗力外)。工程竣工及竣工资料:工程完工且符合下列条件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供竣工报告并要求

10、验收;(1)工程已按本合同规定全部建成,并通过各分项目的检查、试验和验收;(2)竣工现场清理已符合约定要求;(3)承包人向发包人出具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证明一式四份;(4)法律法规或地方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篇三:如何处理审计价款龙源期刊如何处理审计价款王登山:中国建筑金属结构上半月20XX年第12期问:双方确认的工程价款与审计部门审计的工程价款不一致时该如何处理?环城公司因建设环城公路公开招标,路通公司中标第19标段。20XX年10月16日,双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合同价款为6700万元。承包人路通公司按约施工并完工。20XX年10月21日,双方就19标段及追加工程量进行决算,确认工程

11、总价款为10500万元,环城公司已付工程款6800万元。因该工程属于当地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局审计结果为7900万元。由于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诉至法院,要求发包人支付下欠的3700万元及利息。发包人则认为该工程价款结算数额应以审计局的审计价款为准,其还仅仅下欠1100万元。请问双方确认的工程价款与审计部门审计的工程价款不一致时该如何处理?1.审计部门审计行为的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相关规定,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应当接受审计监督。审计是国家对建设单位的一种行政监督行为,其主要内容是对建设资金运用的监督管理,以及项目决策程序是否合规

12、、建设单位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的监督检查,审计本质上是一种行政行为。2.审计行为是否影响民事合同的效力和履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已确认的工程决算价款与审计部门审计的工程决算价款不一致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电话答复意见规定,审计是国家对建设单位的一种行政监督,不影响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合同效力。审计作为一种行政行为,是国家监督建设单位的行政手段,但行政监督不能延伸到民事领域。审计部门据此所出具的审计结论是行政决定,不是人民法院据以审理民事案件的法定依据。因此审计行为不影响民事合同的效力和正常履行。3.审计部门对工程价款的审计结果能否作为结算依据?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案件应以

13、当事人的约定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只有在合同明确约定以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合同约定无效的情况下,才能将审计结论作为判决的依据。篇四:采购合同审计步骤材料采购合同的审核方法材料采购合同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遇见的最常见的合同之一。我所担任法律顾问的某建筑装饰公司,材料采购合同几乎每天都要签订几份,是签订数量最多的合同类型。现在从采购方的角度,谈一谈材料采购合同的审核方法。在审核材料采购合同时,我认为应主要审核以下几个方面。一、合同主体。合同主体一定要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签订合同时,应要求供货方提交其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就没有营业资质;如果采购的是特殊的材料,还要其提交特种经营

14、许可证等材料。二、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采购合同中所列的货物的名称、数量一定要明确,例如采购地板,就一定要列明所采购地板的品牌、型号、采购数量等,一定不要仅仅只有“地板”、“一批”等字样。三、定金条款。定金与订金是有区别的,我所审核的大部分是采购方的合同,所以我坚持采用“定金”,这样在对方不履行合同时,可以要求双倍返还,而订金就没有此效果。另外定金注意不能超过合同价款的20%。四、质保金和保修金条款。在采购合同中,作为采购方,尽量要坚持约定质量保证金和保修金条款,一般来说,必须留保修金的材料为:1、灯具、开关插座;2、空调设备;3、自动门;4定制加工的固定、活动家具;5成套电箱;6各种门锁;7镜

15、子、烤漆玻璃;8包工包料的防水工程。其它的采购,能约定质量保证金或保修金的,也要约定。五、付款方式条款。采购方在这部分需要把握两点,一、先供货,后付款,分批供货的,分批付款;二、定金应该在货款支付的时候首先抵扣货款,而不是等合同全部履行完毕,最后结算时再抵扣。六、送货方式、包装与运费承担条款。运输费用是一笔相当大的开支,送货方式还涉及到风险的转移的时间问题,所以该部分一定要约定明确。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是货物交付时风险转移,如果选择供货方送货方式,则在采购方工地交货时风险转移,如果选择采购方提货方式,则风险自在供货方提货时转移,作为采购方,当然尽量应要求采用供货方送货方式,同时,运输过程的包装费和运费也要由送货方承担。七、安装条款。如果采购的货物需要供货方安装的,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而不能仅仅是简单口头约定。八、保险条款。运输过程中,一般存在较大的风险,采购合同中,尽量要约定保险条款。做为采购方,应该尽量要求由从货方购买保险,承担保险费用,受益人为供货方,保险索赔由供货方进行。九、违约责任条款。该部分要尽可能的详尽、细致,尽量罗列各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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