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一般分为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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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一般分为几种篇一:结算方式一般分为几种/结算方式一般分为几种企业应用结算方式来实现货币收付,因通用结算方式是指既适用于同一城市范围内的结算,又适用于不同城镇、不同地区的结算。而造成了结算方式的不同种类,那么,结算方式一般分为几种呢结算方式一般分为以下几种:一、汇兑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具体可以分为信汇和电汇两种。汇兑这种结算方式适合于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的结算。同时,大家还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汇款回单只能作为汇出银行受理汇款的依据,不能作为该笔汇款已经转入收款人账户的证明;收账通知是银行将款项确已收入收款人账户的凭据。(2)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尚未汇出的款项可

2、以申请撤销。(3)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2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二、托收承付/1.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2.托收承付的金额起点托收承付结算款项的每笔金额起点是10000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的金额起点是1000元。3.托收承付的适用范围(1)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2)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

3、有制工业企业。(3)双方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必须签有符合合同法规定的购销合同,并在合同中订明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4.收款人对同一付款人发货托收累计3次收不回货款的,收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收款人对“该付款人”办理托收;付款人累计3次提出无理拒付的,付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其(所有的)向外办理托收。5.承付期/(1)验单付款的承付期为3天,自付款人开户银行“发出”承付通知“次日”起计算(承付期内遇法定休假日顺延)。(2)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为10天,自运输部门向付款人“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计算。6.付款人拒绝付款的理由付款人在承付期内,对以下情况可以向银行提出全部或者部分拒绝付款:(1)没有签订购销

4、合同或者购销合同未订明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款项;(2)未经双方事先达成协议,收款人提前交货或因逾期交货,付款人不再需要该项货物的款项;(3)未按合同规定的到货地址发货的款项;(4)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5)验单付款,发现所列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者货物已到,经查验货物与合同规定或与发货清单不符的款项;(6)验货付款,经查验货物与合同规定或与发货清单不符的款项;(7)货款已经支付或计算错误的款项。/三、委托收款1.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2.单位和个人凭已经承兑的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

5、式。3.委托收款在同城、异地均可使用。4.付款(1)委托收款以“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当在当日将款项主动支付给收款人。(2)委托收款以“单位”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付款人,需要将有关债务证明交给付款人的应交给付款人,付款人应于接到通知的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付款人未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3日内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同意付款。四、国内信用证1.国内信用证,是指开证银行根据申请人(购货方)的申请向受益人(销货方)开出的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支付款项的书面承诺。2.我国信用证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1)不可撤销信用证,是指信用证开具后在有效期内,非经信用证各有

6、关当事人(开证银行、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的同意,开证银行不得修改或者撤销的信用证。/(2)不可转让信用证,是指受益人不能将信用证的权利转让给他人的信用证。3.信用证结算方式只适用于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产生的货款结算,并且只能用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4.开证行在决定受理时,应向申请人收取不低于开证金额20%的保证金,并可根据申请人资信情况要求其提供抵押、质押或由其他金融机构出具保函。5.信用证的有效期为受益人向银行提交单据的最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6.申请人交存的保证金和其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支付的,开证行仍应在规定的付款时间内进行付款,对不足支付的部分作逾期贷款处理。结算方式:/kaod

7、iantong/jingjifajichu/20XX0814155734_篇二:合同类型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哪些类型?其分别适用什么范围?答:以付款方式进行划分,合同可分为以下几种:1总价合同。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中确定一个完成项目的总价、承包单位拒此完成项目全部内容的合同。但这类合同仅适用于工程量不太大且能精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项目。因而采用这种合同类型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准备详细而全面的设计图纸(一般要求施工祥图)和各项说明,使承包单位能准确计算工程量。2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承包单位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就分部分项工程所列出的工程量表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合同类型。这类合

8、同的适用范围比较宽,其风险可以得到合理的分摊,并且能鼓励承包单位通过提高工效等手段从成本节约中提高利润。这类合同能够成立的关键在于双方对单价和工程量计算方法的确认。3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是由业主向承包单位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在这类合同中,业主需承担项目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因此也就承担了项目的全部风险。而承包单位由于无风险,其报酬往往也较低。这类合同的缺点是业主对工程总造价不易控制,承包商也往往不注意降低项目成本。这类合同主要适用与以下项目:(1)需要立即开展工作的项目,如震后的救灾工作;(2)新型的工程项目,或对项目工程内容及技术经济

9、指标未确定;(3)项目风险很大。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哪几部分组成?答:施工合同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并附有三个附件:附件一是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二是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三是工程质量保修书。其中协议书是施工合同文本中总纲性的文件,它规定了合同当事人双方最主要的权利义务,规定了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合同当事人对履行合同义务的承诺,并且合同当事人在这份文件上签字盖章,因此具有很高的法律效力。三、合同发生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几种?答:合同当事人在履行施工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合同管理及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和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

10、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发生争议后,在一般情况下,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只有出现下列情况时,当事人方停止履行施工合同:(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2)调节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3)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四.合同文件的组成内容及解释程序?答: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一般(合同约定在先者为准)解释顺序如下:(1)施工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施工合同专用条款;(5)施工合同

11、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协议书的组成部分。五、工程变更的范围及工程变更的原则是什么?答:1.工程变更的范围包括以下内容:1)对合同中任何工程量的改变,即出现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的约定工程量变化较大时可以调整单价百分比。2)任何工作质量或其他特征变更。3)实际施工要求改变,增加或减少工程量。4)原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内容的增加或删减。5)进行永久性工程所必需的任何附加工作(服务)内容的改变。6)原定工作顺序或时间安排的改变。2.如果施工过程中出现工程变更价款问题时,变更价款的确定原则可分

12、为三种情况:(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此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价格,一般可以由承包人提出一个适当的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进行。六、承包商索赔成立的条件?工程索赔产生的原因有哪些?工程索赔的原则是什么?答:1.承包商的索赔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 与合同比较,已造成了实际的额外费用或工期损失;(2) 造成费用损失不是由于承包商的过失引起的;(3) 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不是应由承包商承担的风险;(4) 承包商在事件发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出了索赔的书面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2常见

13、的工程索赔产生的原因主要有:(1)当事人违约。当事人违约常常表现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发包人违约常常表现为没有为承包人提供合同约定的施工条件、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数额付款等。工程师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如未能及时发出图纸、指令等也视为发包人违约。承包人违约的情况则主要是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期限完成施工,或者由于不当行为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害。(2)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又可以分为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自然事件主要是不利的自然条件和客观障碍,如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了经现场调查无法发现、业主提供的资料中也未提到的、无法预料的情况。(3)合同缺陷。合同缺陷表现为合同文件规定不严谨甚至矛盾、

14、合同中的遗漏或错误。(4)合同变更。合同变更表现为设计变更、施工方法变更、追加或者取消某些工作、合同其他规定的变更等。(5)工程师指令。工程师指令有时也会产生索赔,如工程师指令承包人加速施工、进行某项工作、更换某些材料、采取某些措施等。3.工程索赔的原则为:以合同为依据;及时合理处理索赔;加强主动控制,减少工程索赔。在实际操作中要注意索赔依据合理,证据充分,符合时限,加强预见。合同双方应共同努力减少实际发生损失的影响。七、合同法中对施工索赔的程序有哪些规定?答:索赔的程序是:1合同实施过程中凡不属于承包人责任导致项目拖期和成本增加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必须以正式函件通知工程师,声明对此事项要求

15、索赔,同时仍须遵照工程师的指令继续施工。逾期申报时,工程师有权拒绝承包人的索赔要求。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正式提出索赔申请后,承包人应抓紧准备索赔的证据资料,包括事件的原因、对其权益影响的证据资料、索赔的依据,以及其他计算出的该事件影响所要求的索赔额和申请展延工期天数,并在索赔申请发出的28天内报出。3工程师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工程师在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理由和证据。4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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