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技术问答(地基基础及其它)-江苏省审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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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3年结构专业技术问答 (地基基础及其它),侯善民 2013年06月,1. 关于桩基检测和试桩: 1)2012年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技术问答第13条:“关于桩基检测数量问题JGJ106-2003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第3.3节有明确规定,应严格遵照执行。施工前为设计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提供依据的试桩,如上部结构(体型、高度)和荷载分布等相同或相近,地质条件简单均匀,试桩数量可酌情减少,但每栋下不应少于1根,同批试桩数量应满足统计数量要求。有关工程桩的检测方案尚应符合当地质监部门的要求”。 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5.3.1.2条,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桩基,当地质条件简单

2、时,可参照地质条件相同的试桩资料,结合静力触探等原位测试和经验参数综合确定;其余均应通过单桩静载试验确定。,一、地基基础方面的问题,3)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第3.1.2条,检测方法及检测目的,几种方法均是针对施工后的工程桩,唯有第3.3.1条:当设计有要求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施工前应采用静载试验确定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建筑桩基。 地质条件复杂、施工质量可靠性低的建筑桩基。 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 检测数量在同一条件下不应少于3根,且不宜少于总桩数的1%;当工程桩总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少于2根。 以上三条结合在一起,如何把握桩基检测数量

3、?严格按规范?如何确定施工前的试桩数量,特别是建筑等级为乙级的建筑桩基试桩数量?,答:规范对建筑桩基检测和试桩的要求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对施工完成后的工程桩进行检测和试桩,这是工程质量验收要求;一种是桩基施工前为了确定单桩承载力进行的单桩竖向静载荷试桩。前者检测和试桩要求,参照JGJ94-2008建筑桩基技术规范有关规定,并需满足当地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 对于施工前确定单桩承载力的静载试桩,综合各相关规范,要求如下: 设计等级为甲级、地质条件简单的乙级建筑桩基;地质条件复杂、施工质量可靠性低的建筑桩基;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应通过静载试桩确定单桩承载力。 静载试桩数量在同一条件下不应

4、少于3根,且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2. GB50011-2010第4.4.2-1条:单桩的竖向和水平向抗震承载力特征值,可比非抗震设计时提高25%;JGJ94-2008中5.2.1条;在地震作用效应下和荷载效应标准组合下,基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轴心竖向力作用下提高1.25倍,在偏心竖向力作用下可提高1.5倍;同时GB50007-2011的8.5.2-3条规定:桩基础的抗震承载力验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有关规定。工程桩的抗震验算以哪一本规范为主? 答:几种规范对桩基承载力取值规定原则上是一致的。 3. 新版管桩省标图集(苏G03-2012)实施以后,原国标图集(1

5、0G409)是否仍可继续使用? 答:苏G03-2012发布后,国标10G-409可继续使用,采用10G-409时需注意,在有关配筋率、砼保护层厚度等应满足GB5007-2011有关规定。,4.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苏G03-2012、机械连接预应力混凝土竹节桩苏G19-2012、先张法预应力离心混凝土方桩苏G/T17-2012中的桩型是否都可以用?与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技术规程DGJ32/TJ109-2010中的规定不符时,怎么处理?如苏G03-2012中预应力高强管桩PHC500,壁厚100与江苏省桩基技术规程附录A最小壁厚110有冲突,如何执行? 5. 新发布的竹节桩标准图(苏G19-2012)

6、与省标DGJ32/TJ109-2010、国标GB13476-2009有诸多不同,如何把握?如: 竹节桩标准图(苏G19-2012)总说明中“高度大于60m的建筑,桩径不应小于500”。而江苏省标准,DGJ32/TJ109-2010要求高度大于60m,桩径不宜小于600mm。 相同直径的竹节桩与管桩比较,抗剪承载力设计值小于管桩,箍筋加密区长度小于管桩标准(小于2000)。, 400370竹节桩的箍筋4,小于省标不小于5的要求(有腐蚀、地下水) 竹节桩最小配筋面积小于GB13476-2009最小配筋面积(超过5%) 6. 空心方桩边长300(内径140)能否用在工业与民用民建工程中?有适用范围限

7、制吗? 答:图集是以规范为依据进行编制的,当图集与规范不符应以规范为准进行 设计和审查,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苏G03-2012、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方桩 苏G/T17-2012、机械连接预应力混凝土竹节桩苏G19-2012应符合江苏地方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技术规程DGJ/TJ109-2010. 需要说明: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苏G03-2012仅适用于受压桩,该图集有关抗拔桩的内容均无效,用于抗拔的管桩江苏省标准站已组织编审专项图集.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苏G03-2012中直径500的管桩壁厚100不符江苏省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技术规程DGJ/TJ109-2010.规定的壁厚要求,图集应与规范一致.,

8、7. DGJ32/JTJ109-2010第6.4.4条,甲级桩基,桩体完整性检测数量为总桩数的100%,似乎要求过严,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抵触情绪较大,能否减少到总桩数的50%? 答:有关规定较为严格,建议规程修订时予以考虑,目前应按规程执行。 8. 地下车库抗浮问题:整个小区回土填高,地势明显高于周边道路,小区地库抗浮水位标高如何确定?按周边道路标高取值,还是取小区内室外标高下500mm或当地最高洪水位的大值?当经审查的勘察报告未按小区回填后的标高定位抗浮设计水位时,如何把握?按勘察报告执行吗? 答:抗浮水位应由地质勘察报告提供确定,当缺少水文地址资料时,一般取不低于现场室外地坪以下500mm

9、作为抗浮水位,如现场四周地势变化较大,抗浮水位可组织有关水文地质方面专家论证后确定。,9. 若配重抗浮不足,是否可以采用设盲沟降低抗浮设计水位的做法?(盲沟排水的时效是否能达到50年?) 答:若建筑自重抗浮不满足抗浮要求,采用泄压排水方法降低抗浮水位,应确保所采取方法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持续有效性.对于缺少实际工程验证的新方法,建议报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项论证。 10. 地下室局部无上部结构,是否应计算局部抗浮? 地下室的局部抗浮计算按阿基米德定律,可否把抗浮水位定义在地下室的顶板板面标高? 答:地下室局部无上部结构范围应计算局部抗浮,局部抗浮计算,水头压力按抗浮水位至具体计算构件的水位差计算。,1

10、1. 某工程大地下室上联排低层住宅(2-3层)抗浮计算不满足,设计采用抗浮锚杆,审图提出该方案不属规范规定方法。而2009版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地基与基础里有锚杆用于永久性抗浮的方式。抗浮锚杆是否可作为永久性抗浮措施?如可以,设计上有哪些要求? 答:用于永久性抗浮措施的抗浮锚杆需满足两个条件 锚固端设于稳定(中风化以上)基岩内 锚杆自由段应满足设计使用期耐久性要求. 永久性抗浮锚杆不宜采用土层锚杆,若采用土层锚杆,其锚固端应选择承载力较大的土层,并且采用扩大锚固端部的措施,锚杆全长均需满足耐久性设计要求。 12. 高层建筑,大底盘地下室,主楼桩筏基础,桩基设计等级为甲级,纯地下车库为筏

11、板基础加抗拔桩,抗拔桩的设计等级可否定为丙级? 答:抗拔桩设计等级与同一结构单元抗压桩相同。,13. 地质勘查报告由地勘专家审查通过的,但仍没有提供甲级地基基础GB50007-2011要求的荷载试验的土层力学性能指标(因为勘察费用低,大家都不做)等。如何处理?,14. 某地区广泛使用载体桩,在小高层和高层住宅中也常使用。载体桩设计依据是否要满足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中有关扩底灌注桩的要求?如第8.5.3-1条、第8.5.3-2条等。另近年来新版规范对耐久性设计要求趋于严格,而载体桩的底部填充材料较杂,耐久性要求如何保证?在施工图审查中如何把握? 答:关于复合载体夯扩桩审查

12、要求: 载体桩应按复合载体夯扩桩设计规程JGJ/T135- 2001进行设计,有关设计尚需满足GB5007-2011、JGJ94-2008基本要求 载体桩单桩竖向承载力应通过静载试桩确定。 载体夯扩桩布桩间距与扩底直径应满足GB5007-2011第8.5.3条有关规定。 载体桩底部采用填充料夯击形成的扩大端可视为桩端持力层加固区.载体桩耐久性设计主要对桩体,桩体构造要求与其他灌注桩相同.,15. 多栋建筑位于大地下车库上,为同一沉降单元,设计单位主楼下采用桩基础,纯地下室采用天然基础,与GB50011-2010第3.3.4“同一结构单元不宜部分采用天然基础部分采用桩基”有矛盾,是否可行? 答:

13、大底盘地下室主楼采用桩基础,单纯地下室自重满足抗浮要求时采用天然地基是可以的,GB50011-2010第3.3.4-2条:“同一结构单元不宜部分采用天然地基,部分采用基桩;当采用不同基础类型或基础埋深显著不同时,应根据地震时两部分地基基础的差异沉降,在基础、上部结构的相关部位采取相应措施。”,16. 结构计算时,基础底面与基础之间零应力区面积超过基础底面积15%时,审查时要求设计单位重新调整上部结构模型和结构布置?还是要求设计单位采取抗拔桩和基础底板布置调整的技术措施? 答:高层规范12.1.7条规定是为了保证建筑整体抗倾覆稳定安全。当具体工程不满足上述规定时,一是调整上部结构高宽比(这项调整

14、需得到建筑同意,往往不可能实现),二是调整基础宽度,调整基础宽度时,必须保证基础底板加大后,有足够的刚度.(工程实例:仁恒滨江一号).,17. 高层剪力墙结构桩筏基础,桩端进入持力层中(非嵌岩),桩大部分布置在剪力墙下,筏板厚度仅为0.60m(上部层数十八层),或为1.0m厚(上部层数三十层),与往经验每层4050mm相差较远,验算GB50010-2010第6.5.1条又满足要求。而2009版地基与基础(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除满足规范要求后尚应有“稍有余量”。该如何把握?审图时如何把握筏板刚度对沉降和弯矩的贡献? 答:高层建筑桩筏基础厚度取值,通常可根据以往工程经验先初定一个厚度,

15、然后验算其受冲切承载力或受剪切承载力,当能满足规范要求并且稍有余量时,即可确定筏板厚度,然后进行配筋承载力计算。 确定筏板厚度:应满足受冲切承载力或受剪切承载力; 应满足基础刚度要求,板厚是决定筏板刚度最主要因素,在竖向荷载作用下,群桩的桩顶反力分布与竖向变形协调与筏板刚度有关,确定板厚时应考虑上部结构、柱网、墙距以及桩基布置形式。按每层50mm定筏板厚,只可作为参考不能,做设计依据,至于问题中,(非嵌岩)桩,大部分布置在剪力墙下,18层筏板厚600mm。30层筏板厚1.0m,需综合考虑上部结构布置情况进行判定是否合适。 18. 地下室基础由柱下桩基+放水板组成,在枯水位工况时,地下室放水板自

16、重能否由板底下天然土层承受,若持力层fak13kpa或fak55kpa时,有何区别? 答:桩基设计可以: 让工程桩承受桩顶以上所有荷载,包括底板、承台。 考虑水浮力的有利作用或土方开挖后的补偿作用承担底板与承台自重,将上部荷载扣除底板承台自重,确定工程桩数量。 计入桩顶以上所有荷载,适当考虑水浮力的有利作用,(按最低水位或取抗浮水位的5060%)。建议当底板位于淤泥质土层或其他承载力较低的土层按设计。 (以上是个人意见,供参考。),19. 场地有深厚淤泥质土,按DGJ32/TJ109-2010不应采用管桩,可采用什么基础?某高层剪力墙结构住宅,34层近100米高,场地内有25m厚淤泥质土,如何选择基础形式?如采用搅拌桩处理,一方面造价问题,另一方面先处理会造成后期打桩困难,后处理会破坏管桩。 答:160m高层剪力墙住宅,场地内有25m厚淤泥质土,用管桩不适合,打桩过程有挤土效应,容易产生抗的倾斜、断桩、桩基水平承载力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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