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教学课件作者第二版严成根电子教案及课后题答案第十章节银行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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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章银行法,引导案例:银行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货币政策 根据我国宏观经济情况,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银行8次提高了金融机构银行存款淮备金率。2011年1月20日和2月24日又分别上调了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此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后,大型银行存款准备金率高达19.5%,成为历史最高点。中小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率也将高达16%。 本案中央银行连续上调银行存款备金率,体现中央银行何种货币政策?对商业银行和各类企业的运行产生何种影响?,第一节中央银行法,中央银行,是指代表国家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并从事有关金融业务活动。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充当着政府的银行、发行的人银

2、行和银行的银行的三种角色。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我国的国央银行,是国务院领导下的一个主管金融管理工作的部级政府机关,是在国务院领导下主管金融事业的行政机关,是国家货币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同时也承担对金融市场的一定监督职能。它的全部开支源于财政,其从事公开市场业务的全部收入上缴国库。,一、中央银行性质,第十章银行法,中国中央银行的职责如下:(1)发布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2)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3)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4)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5)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6)监督管理黄金市场;(7)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

3、备;(8)经理国库;(9)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10)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11)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12)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1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十章银行法,二、中央银行的职责,第一节中央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采用总分行制。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设在北京,实行行长负责。行长领导中国人民银行工作,副行长协助行长工作。行长由国务院提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国家主席任免。副行长由国务院总理任免。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分支机构,根据总行的授权,依法维护本辖区的金融稳定,承办有关

4、业务。 货币政策委员是中国人民银行制定货币政策的咨询议事机构,其职责是在综合分析宏观经济形势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的宏观调控目标,货币政策制定和调整中发挥作用。,第一节中央银行法,第十章银行法,三、中央银行的组织机构,第一节中央银行法,(一)货币政策 货币政策,指国家为了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促进经济增长而制定的控制、调节和稳定货币的经济政策。其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的增长。货币政策的执行是在规定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下,通过货币政策工具的运行实现的。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运用下列货币政策工具:(1)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2)确定中央银行基准利率;(

5、3)为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账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4)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5)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国债、其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及外汇;(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币政策工具。,第十章银行法,四、中央银行的业务,第一节中央银行法,(二)经理国库,第十章银行法,四、中央银行的业务,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政府的银行,具有经理国库、执行国库的职责。政府的财政收支均由中国人民银行代理、财政存款成为中国人民银行重要的资金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对财政存款不付利息。,(三)代理经营政府债券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可以代理国务院财政部门向金融机构组织发行、兑换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具有监督管理金融市场的职责。同时,中国人民银行

6、不经营企业债务。,第一节中央银行法,(四)银行间的清算业务 清算,是指为避免现款支付的不便,而以转帐方式了结银行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清算手段。中国人民银行具有维护支付、清算系统正常运行的职责,应当组织或协助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相互之间的清算系统,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相互之间的清算事项,提供清算服务。 (五)人民币管理 1印制、发行管理。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发行。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新版人民币,应当将发行时间、面额、图样、式样、规格予以公告。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人民币发行库,在其分支机构设立分支库。分支库调拨人民币发行基金,应当按照上级库的调拨命令办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动用发行基金。,第

7、十章银行法,四、中央银行的业务,第一节中央银行法,(五)人民币管理 2流通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3残币管理 残缺、污损的人民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兑换,并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收回、销毁。,第十章银行法,四、中央银行的业务,第一节中央银行法,(六)中国人民银行的业务限制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从事以下业务:(1)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的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2)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提供贷款,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

8、人提供贷款,但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除外;(3)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账户透支;(4)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四、中央银行的业务,第十章银行法,第一节中央银行法,(一)直接的检查监督 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对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进行监督检查:(1)执行有关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的行为;(2)与中国人民银行特种贷款有关的行为; (3)执行有关人民币管理规定的行为; (4)执行有关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5)执行有关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6)执行有关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7)代理中国人民银行经理国

9、库的行为;(8)执行有关清算管理规定的行为;(9)执行有关反洗钱规定的行为。前款所称中国人民银行特种贷款,是指国务院决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向金融机构发放的用于特定目的的贷款。,五、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监督管理,第十章银行法,第一节中央银行法,(二)建议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检查监督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执行货币政策和维护金融稳定的需要,可以建议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检查监督。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建议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回复。 (三)信息监督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有权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必要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其他财务会计、统计报表和资料。 中国

10、人民银行应当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其他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制。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金融统计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五、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监督管理,第十章银行法,第一节中央银行法,(一)违反中国人民银行法的法律为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的有关规定,违法行为主要有:(1)伪造、变造人民币,出售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运输的;(2)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3) 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4)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的(5)违反法律、行政

11、法规有关金融监督管理规定的;(6)中国人民银行有违反有关业务规定行为;(7)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强令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提供贷款或者担保的;(8)中国人民银行的工作人员泄露国家秘密,构成犯罪的,(9) 中国人民银行的工作人员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六、法律责任,第十章银行法,第一节中央银行法,(二)违反中国人民银行法的法律责任 对于违反中国人民银行法的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对于违反中国人民银行法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

12、追究刑事责任。违反中国人民银行法第29条第一款的规定提供贷款、对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擅自动用发行基金,造成损失的,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责任。,六、法律责任,第十章银行法,第十章银行法,一、商业银行的含义 商业银行是指依照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商业银行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二节商业银行法,第二节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1)吸收公众存款;(2)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3)办理国内外结

13、算;(4)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5)发行金融债券;(6)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7)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8)从事同业拆借; (9)买卖、代理买卖外汇;(10)从事银行卡业务;(11)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12)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13)提供保管箱服务;(14)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经营范围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第十章银行法,二、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第二节商业银行法,设立商业银行,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并应具备下列条件:有符合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有符合商业银行法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有

14、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可以调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不得少于前款规定的限额。,第十章银行法,三、商业银行的设立,第二节商业银行法,(一)存款业务 商业银行通过付出一定利息吸收存款是其负债业务的主要内容,通过吸收存款形成的资金是商业银行的经营之本。吸收存款包括吸

15、收企事业单位的存款和个人的储蓄存款,这种负债一般占商业银行总负债量的70%左右。 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单位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章银行法,四、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范围,第二节商业银行法,(二)贷款业务 商业银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开展贷款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商业银行

16、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强令要求其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贷款合同。商业银行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第十章银行法,四、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范围,第二节商业银行法,(三)中间业务 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不运用自有资金,只代替客户承办交付、收取和其他委托事项而收取手续费的业务。中间业务与负债业务、资产业务不同,它属于表外业务,但它们共同构成了现代商业银行的三大业务:(1)结算类业务。商业银行办理票据承兑、汇兑、委托收款等结算业务,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兑现,收付入账,不得压单、压票或者违反规定退票。有关兑现、收付入账期限的规定应当公布。(2)债券类业务。商业银行发行金融债券或者到境外借款,应当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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