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孝道的基本要求及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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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传统孝道的基本要求及意中国传统孝道的基本要求及意义义 史向前 提起孝道,似乎人人都知道,但要具体说说孝道应该如何做,或者孝道都有 哪些具体要求,未必都能说得明白。学者们也曾提出过不同的意见,但以笔者之 见,多失之笼统或零碎,或者因为价值标准的不同而使人们无法了解孝道的实然 状态;尤其是每一要求的意义即价值或理由不甚明了。因此无论是从对传统孝道 的认识,还是对今天履行孝道的借鉴,都有必要对中国传统孝道的基本要求及意 义作出比较全面、系统和准确的概括。另外,笔者所说的传统孝道,主要是以继 述周文为己任的先秦儒家为代表的孝道观念, 此也是当时以及以后长期占主导地 位的孝道观念。 “孝”字甲骨文

2、中已有,也是随后产生的“五经”等经典文献中的一个常用 词。尔雅释训曰“善事父母为孝”。说文的解释是“子承老也”。二 者分别从文字和释义角度得出的解释完全吻合。孝道即是孝德,之所以常说孝道 而不说孝德,含有强调孝并非只是人为,更有天经地义的意味。孝道的内容有哪 些?即如何才是善事父母,又有一系列的基本要求,其中更有彰显人性、曲通人 情、和谐族群、文明社会等诸多文化意义。 1.1.守守 即守身。出自孟子离娄上篇中的“守孰为大?守身为大。”儒家主张 爱人始于爱己,则孝亲始于守身。讬诸曾子所作的孝经开篇即曰:“身体发 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就是说身体来自父母,孝亲当始于爱护 身体,珍惜生

3、命。爱身就是爱亲,为此孝子应“居易以俟命,不兴险行以侥幸。” (大戴礼记曾子本孝)应该平居待命,不要逞能冒险,不要胡作非为,以 免带给父母的担忧或耻辱。 因为身体是一生尽孝的基础, 最好是 “父母全而生之, 子全而归之,可谓孝矣。”(礼记祭义)。中国盛行的养生文化其实也包 含有 “孝” 的因素。 这当然不是叫人贪生, 因为还有比生命价值更高的道德价值, 守身更要紧的是使其不失于义,所以守身又具有献身精神。“杀身成仁”(论 语卫灵公)、“舍生取义”(孟子告子上)乃孔、孟之名言。最重视守身 的曾子也言道:“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临大节而不可夺也,君子 人与!”(论语泰伯)深透儒家伦理的颜

4、氏家训说的最清楚:“夫生 不可不惜,不可苟惜。涉险畏之途,干祸难之事,贪欲以伤生,馋慝而至死,此 君子之所惜哉;行诚孝而见贼,履仁义而得罪,丧身以全家,泯躯以济国,君子 不咎也。”(养生篇)可见,守身是尽孝,更是行义的基础。 2 2养养 养即养亲。俗云“存谷防饥,养儿防老。”人老之后,身体衰病,丧失独立 生活能力,如无积蓄,更是衣食无着,因此要求子女必须尽“反哺”的义务。这 是“孝”的起码要求,也是主要对下层庶人即平民的要求,如孝经曰:“谨 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尚书的说法更形象,“嗣而股肱,纯其 艺黍稷,肇牵牛车,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酒诰篇)意思是说,从 今以后,子女要尽力劳

5、作,专精于农事。农闲季节,可以赶着牛车,做些买卖, 以奉养父母。养亲除了日常起居,还有忧年侍疾。 论语载“子曰:父母之年, 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忧。”(里仁篇)知道父母的年纪,一方面 是为他们的长寿而高兴,另一方面又为他们的衰老和疾病而担忧,从而提前做好 安排或准备。谚曰“父愁子妻,子愁父亡。”说的就是这种慈孝之心。礼记 说的“亲有疾饮药,子先尝之。医不三世,不服其药。”(曲礼下篇)则是 侍疾的具体要求,可谓曲尽孝子之情。另外,养亲更重要的还在养志、养心,就 是使父母的心情愉快,这实际上已经是敬了(见下)。不过,“养儿防老”虽是 流行观念,并不能代表传统儒家的养儿观。孔子家语引子曰:“

6、有子而求其 报,非恕也。”(三恕篇)其中包含的意思是:一方面要尽量不给子女添麻 烦,另方面也有“不独亲其亲,子其子”的社会观念。 3 3敬敬 敬是诚敬。何以如此?孔子说的最为平实,论语为政载子游问孝,“子 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这是孝敬一 词的来历。父母是自己生命的本源,也是成长的依赖,自然当敬;同时,也惟有 敬养,才能尽其心,竭其力,真正做到养其身的同时,也能养其志、养其心,使 父母心满意足。孟子在离娄上篇以曾子、曾元父子为例,形象地说明了口体 之养与心志之养的区别,关键在于是否有颗诚敬之心。礼记有云:“养可能 也,敬为难。”(祭义篇)敬亲的道理虽然平实

7、,实行起来却不易。盖因相 互间过于亲近熟悉,又过于日久天长,难免会生勉强矫拂之意而伤害亲子之情。 那么如何才能做到诚敬呢?孟子说得最好: “诚身有道, 不明乎善, 不诚其身矣。 ” (孟子离娄上)关键在于“明善”,不仅要明白何为善,更要明白为何善? 即人性、天道之善。这是孝道的根据所在,也是孝子的道德境界。能乎此,则自 然敬亲;能敬亲,物质方面的口体之养就反倒其次了。礼记檀弓引孔子曰: “啜菽饮水,尽其欢,斯之谓孝。”尽管粗茶淡饭,老人则精神愉快、感觉幸福, 这才是孝。我们一般把养老院称为“敬老院”,用意也在如此。孝敬除了敬事父 母,还包括使父母敬,即通过自己的努力,使父母获得他人和社会的尊敬

8、。这便 是孝经说的,“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意味着这 是孝行的最终完成。 4.4.顺顺 顺是顺从。经典的依据主要有孔子的“无违”和孟子的“顺亲”两句话。孟 子曰:“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孟子离娄上)这是孝顺一词的来历。 此也是后世望文生义、误解最多的一种要求。孟子此话是对舜帝而言的。舜帝父 母(母为后母)顽劣,也终被舜帝持之以恒的孝心所感化。这是伦理史上一则很 典型的强调子女孝之义务的事例。但不是要求子女一味地顺从父母,当如朱熹注 曰:“乃曲为承顺,以谕之于道。”(孟子集注离娄上)也就是说是顺 于道。孟子同时又曰:“舜不告而娶。”(同上)因为父母愚劣,告则不得娶, 不

9、娶则废人生之大伦,而陷父母于不义,所以不告。从舜帝“不告”的行为来看, 也显然不是一味顺从父母,而是曲顺大义。因为舜帝娶妻不告父母,庄子就因此 说过“舜不孝”(庄子盗跖),不过是借机批评儒家的孝道而已。又论 语为政载弟子问孝,子曰“无违。”又问“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 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可见,无违也不是要求一味顺从父母,而是顺 于礼。道乃礼之体,礼是道之用,两者所指一致。对于一般人说,是顺乎礼,对 于体道的圣人来说,则是顺乎道。虽是顺礼顺道而不顺亲,但目的是免亲于无礼 无道。孟子的“大孝终身慕父母”(孟子万章上)这句话也是在这个意义 上说的。管子形势有言:“父不父则子不子”,

10、汉儒董仲舒为了“三纲” 的需要,也有此言(见春秋繁露玉杯)。将父子二者置于相对待的关系中, 有强调父慈的表率意义,但不符合儒家孝道的基本要求与精神。 5.5.谏谏 谏是谏争,是针对父母的过错而言的。儒家主张子女有义务察看他父亲的行 为是否符合作为人父的标准(“父父”),如果父亲有过错,子女必须担负起劝 谏、匡正的责任。周易蛊卦说的“干父之蛊”最早明白地表述了这一观点。 孔子主张“事父母几谏”(论语里仁),即婉言劝谏,也含有“见微而谏” (王船山读四书大全说卷四)的意思。孝经谏诤说的更明确:“父有 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从父之令,又焉得为 孝乎?”此争也属于“几谏”

11、之争。谏争不从怎么办?孔子接着说“见志不从, 又敬不违,劳而无怨。”(论语里仁)礼记亦曰“父母有过,谏而勿 逆。”(祭义篇)又说:“谏若不入,起敬起孝,说则复谏。”(内则 篇)所以如此,盖父子关系主要取决于本然而具的血缘亲情,不容人为的反对或 断灭也。但反复劝谏仍然不能解决问题,那又应该怎么办?重视礼义的荀子进一 步指出:“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从父,人之大行也。”(荀子子道)其中包 含的的智慧就是在坚持道义的前提下,可以采取权变、曲成的途径,意味着暂时 的违背或是不服从也是可取的。无论如何,子女为了自己的修身,也是为了使父 母免遭不义,不应该简单地接受或顺从父亲的权威。可以说,没有任何文献能证

12、明盲从父亲等于传统儒家的孝道的观点。 6.6.隐隐 隐即隐过、隐罪,是相对于公然直责、揭露而言的。论语子路篇载孔 子针对“其父攘案:即盗羊而子证之”的所谓“直躬者”曰:“吾党之直者 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认为真正的直不当违背或戕害天 理人情。孟子也明确主张“父子之间不责善”(孟子离娄上)。责善即拿 善相互责备。 如父责子孝, 继之以怒, 子又反责其父自行未必孝, 则父子互伤矣。 可见,父子间相互责善不仅难免有所不合,反而会伤害父子间的真挚感情。古人 所以主张易子而教之,或延师而教之,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礼记与新出的 郭店儒简都有“门内之治恩掩义,门外之治义断恩”的原则要求,

13、恩属恩情,义 是正义。“恩掩义”就是恩胜义。大义可以灭亲,然至亲亦可以掩义。这是儒家 的一个基本原则。在这一点上,儒家对于君、亲、师三尊的态度拿捏是极有分寸 又极为明确的,如礼记所曰:“事亲有隐而无犯,事君有犯而无隐,事师无 犯无隐。”(檀弓上篇)犯即是直责、冒犯。这是对作为人的社会道德理性 之基础的自然情感的维护,也是对人的本性和尊严的维护,它是不可以剥夺的。 让亲人从证言席上走开,也是现代法治的表现之一。后世不明此意,曲解经义, 遂至尊君太过,造成了许多乖忤人情,违逆伦理的弊病。 7 7复复 复是复仇。 在传统礼治社会, 能否报杀父母之仇是衡量孝子的一个重要标准。 礼记曲礼曰:“父之仇不与

14、共戴天。”就是说,作为儿子,绝对不能允许 杀父母的仇人活在世界上,不是杀死仇人,就是被仇人杀死。 国语有云: “报 生以死,报赐以力,人之道也。”(晋语一篇)也含有复仇的意思。由于孝 道思想的深刻影响,这种舍身行孝往往会有令人感动的效应,以至于更有“不反 兵”、 “血祭”等的行为要求。在古代,礼与法二事,皆王教之大端,不可偏废。 但这种礼行与“杀人者死”的法律常有矛盾,且比较复杂。官方解决这个矛盾的 办法多是,既鼓励人们报杀父母之仇,又依法处置杀人的孝子,美其名曰“成全 其孝名”,而且往往会被作为至孝的典型载入史册。唐代武后年间,曾有孝子杀 死错定父罪的官吏。把政府法官视作仇敌,报复的对象就直

15、接涉及到皇上了。这 显然是孝与法的严重冲突,为此引起了朝野群臣的长期辩论。陈子昂和柳宗元都 曾先后参与并发表过议论,陈主杀之,柳主赦之(见旧唐书孝友传)。今 天我们已进入到现代法治社会,古代的复仇手段早已过时,但是家仇国恨依然是 中国人普遍深存而不可磨灭的一种心理情结。 8 8送送 送是送死、送终,又称丁艰、丁忧。孟子曰:“养生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 可以当大事。”(孟子离娄下)这是因为父母之丧,生死之隔,乃人生最 为伤痛之事。还因为它是子女事奉父母的最后机会。谚云:树欲静而风不息,子 欲养而亲不在。由于平时的事亲难免有所不尽,因此送终就成为为人子女最后竭 尽孝心以事亲的主要方式。从古至今,无数

16、的人为此而千里奔丧,或者因未能相 送而抱憾终生。此当大事,更因为它是人生至诚至情的表现。礼记坊记曰: “礼因人情”,荀子亦曰:“称情而立文”(荀子礼论篇)。人伦道德, 乃至整个社会文化主要就是依此人情的需要为考量而建立起来的, 以得民心为本 的理想社会政治也是从此建立起来的,如孟子所言:“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 也。”(孟子梁惠王上)因此之故,丧礼也就成了传统礼仪文化中最为繁 富、也最为严密的部分。它是对死者的关怀,也是对生者的同情。其中的一节一 仪无不体现了当时的制作者对于真挚人情的体贴与抒发, 以及对于复杂人际的斟 酌与和合。中国素称“礼仪之邦”,最为突出的无疑就是表现送死过程的丧礼。 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华民族的文明与繁衍也实有赖于此。正如近人章太炎说的, 六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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