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签证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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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现场签证流程 施工现场签证流程 1 目的 1.1 为规范现场签证的工作程序和审批流程, 确保现场签证的有效性、 合理性,满足工程的质量、成本和进度等要求,对合同和施工图 外的工程成本进行有效控制。 2 适用范围 2 1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现场签证。 3. 现场签证操作要求 现场签证审批程序是什么 3.1 正常情况 3.1.1 1 2 销售、研发、开发、等体系根据市场、设计、现场进度、政 府配套专业局要求等进行设计变更、调整或增加,向工程部发出工作确 认单、设计表更要求,或工程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设计变更或调整而向施 工方发出工作指令,同时应抄送工程监理。所有设计变更均必须根据公

2、司设计变更流程执行) 3.1.2 3 施工单位根据甲方的指令或现场需要,填写现场签证单详 细说明原因并附甲方指令单、图纸、施工方案、必须明确完成日期及对 工期的影响,以及工程量计算估价书。 3.1.3 4 签证资料交工程监理审核后,由工程部依据合同、技术资料、 现场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属于签证范围, 若属于签证范围则由现场工程部 组织三方人员到现场测算并签证预计发生的工程量, 由施工方根据新测 算的工程量重新估价后,备案立项。由工程部交成本部 3.1.4 5 成本部成本主办人依据工程部报送的签证资料及合同相关规 定、技术资料等在三个工作日内预审费用后流转。 3.1.5 6 7 成本部审核估价后流转

3、到工程部部门经理处, 由工程部门经 理判断是否应给予签证, 签证金额大于 2 万元的应与公司总经理沟通, 会签。 3.1.4 8 完成审批后,现场签证审批单原件及签证的相关资料的复印 件保留在成本部,并下发执行。 3.1.5 9 工程部主办人将审批完的现场签证单 下发到施工单位后实施, 实施过程中工程部应有监理及现场工程师根据签证内容及签账实施方 案监督跟进签证执行情况,若发现偏差应及时要求施工方调整。 3.1.6 10 实施后由施工单位附上工程量计算书、相关的图纸、设计变 更及剖面图等资料(对土方签证、因设计变更引起的返工签证及其它隐 蔽工程签证须附上现场照片) 报现场监理工程师及总监审批后

4、再报我方 工程部。 现场签证审批程序是什么 3.1.7 11 工程部必须在施工单位完成签证工作内容后三个工作日内组 织三方相关人员在现场进行工程量的复核, 并要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确认后报送工程部,工程部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审 核完成并送到成本部。 3.1.8 12 成本部在五个工作日内就签证费用与施工单位进行协商, 能 达成一致的须立即确认, 不能达成一致的或不方便达成一致的每月月底 的签证讨论会上,工程部与成本部内部共同明确签证费用,进行签证的 动态成本控制。 3.1.9 13 工程体项目部确认签证的合理性与计量的准确性及成本部 计价完成的基础上,由工程部部门经理、公司总经

5、理会签(公司总经理 根据签证估算额确定是否需要会签) 3.2 紧急情况处理程序 3.2.1 因现场突发紧急情况,为了确保工程工期,按照紧急情况程序进 行处理。 3.2.2 由工程部主办人,经电话、传真现场签证审批程序是什么或通过 E-mail 方式征求审批权限有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后, 由项目现场工程负 责人签署并发放给施工单位执行。 3.2.3 未经过正常程序批准的文件为非正式文件, 主办人应在五个工作 日内,按正常程序 . 4. 常见现场签证的处理具体事项的操作要求: 4.1 场地平整工程, 不论是新开发项目大型土方或是室外工程场平土方 均需事先由专业测量单位(或公司、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联合)

6、测出实 际高程图,出具施工方案,经公司认可后单价包死,工程量进行签证, 能在招标时认定的招标中一并解决。 4.2 基础换填土方或场地平整内换填土方, 由监理单位和公司认可施工 方案后,预先申报予以签证。 4.3 雨污水管、化粪池和其它管网的挖填土方按设计图纸计算,因地质 构造复杂需加深或雨季施工浸泡后需加深, 须按设计变更程序申请签证, 若遇特殊情况来不及按程序先变更后施工,则应预先申报,经确认后先 施工后补办设计变更手续。管网施工期间因塌方或抽水台班不予签证, 如遇地下水或连续超过 12 小时下雨的抽水台班若在措施费中未规定, 预先申报予以签证。 4.4 地下室的土方开挖回填 , 必须事先申

7、报施工方案,按批准方案予 以计量。一般零星土方事先申报予以签证。 4.5 所有桩基的工程量确认按入土深度列表计量, 桩基施工中需场地加 固或平整所增加的工程量,需事先申报施工方案核准,再进行工程量签 证。 4.6 人工挖孔桩如遇管涌、流砂、孤石或现场签证审批程序是什么其它 障碍物所采取的施工措施,应预先申报予以签证;人工挖孔桩桩孔内抽 水不予签证。因桩基施工单位未按要求施工,施工错误造成短桩、长桩 或因质量问题需地基梁板加强的其处理费用由原施工单位负责, 不予签 证。 4.7 措施费按施工组织设计及当地有关规定计取,一次包干使用,因施 工单位考虑不周所需增加的措施费不予签证;地下室的穿墙螺杆、

8、外墙 防水施工所用的脚手架、钢筋马凳等不予签证;工程中因规范要求或安 全要求而设置的楼梯防护栏、洞口边防护栏不予签证;塔吊基础在施工 组织中予以考虑,不另签证。 4.8 施工范围内建筑物周围的安全防护棚、 安全通道围护棚 栏 不予签 证,但应公司要求在伸出施工场地外围必须设置的防护棚,以事先申报 施工方案予以计量,不另行签证。 4.9 建筑物周围因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所引起的建筑垃圾由土建单 位自行清运,费用自理;若土建单位未清运而由室外工程队伍清运的其 费用现场签证审批程序是什么由土建单位负责。 4.10 电线管、电视、电话、智能管内的穿铁线不予签证。 4.11 因施工单位识图不准或对图纸理

9、解错误而造成的返工不予签证。 4.12 因专业队伍预埋不及时造成的事后返工不予签证。但因公司不及 时,专业队伍进场晚,专业工程图纸与土建工程图纸相互矛盾造成的返 工量,应预先申报予以签证。 4.13 遇不可抗拒因素,合同中明确由公司承担的工程量增减应预先申 报予以签证。 4.14 因管理不善造成设备材料丢失不予签证。因他方原因造成成品损 坏,由责任方承担损失,不予签证。 4.15 室外土方平整工程、管基换填、路基土换填及管沟抽水台班按土 方工程的规定处理; 地下雨污水管网及管上回填因特殊原因需回填石粉 或其它材料的需出具变更通知单,按变更通知单计量,不另签证;因特 殊原因管线上需加井位或改变管

10、线走向,需由出具变更予以计量;土建 单位遗留的建筑垃圾、设备基础、人工宿舍及其它障碍由室外现场签证 审批程序是什么工程队清除的其费用由土建单位承担, 总监签证工程量; 其它工程所发生的工程量增减按有关规定处理,原则上不予签证。 4.16 临时用工的签证,双方应在签证通知单上洽商确定以下问题:工 作内容及工作量、工日、工日单价(如属综合单价,则包含间接费、管 理费和利润,并明确是否包含税金) 5. 管理原则及要求 5.1. 管理原则 5.1.1 力求杜绝原则 公司要求杜绝现场签证管理,但发生特殊情况并 且不是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内容及工程量的增加, 可以 现场签证。 现场签证审批程序是什么

11、 5.1.2 权力限制原则 公司对现场签证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不在 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 5.1.3 时间限制原则 公司对现场签证及其预算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 并严禁过后补办的做法。 5.1.4 一事一单原则 现场签证要求按 “ 一事一单 ” 原则进行办理, 避免重复计费和分拆签证。 5.1.5 一月一清原则 每月月底,公司、承包单位应就截止上月末已完 工但尚未确定最终审定价的现场签证的预算单, 综性地进行造价 核对,并形成核对记录清单。 5.1.6 完工确认原则 当现场签证完工后,公司现场工程师和监理单位 工程师必须在完工后 3 日内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 其覆盖之前签字

12、确认。 5.1.7 原件结算原则 现场签证的结算必须要有齐备的有效的原件作为 结算的依据。 5.1.8 多级审核原则 现场签证的造价结算至少要经过二级以上的审核。 5.1.9 标准表格原则 所有的现场签证通知单都必须使用规定的 5.2 管理要求: 5.2.1 上海公司工程部对现场签证原因的真实性、工程量的准确性、审 批的及时性负责,并明确费用承担单位。 5.2.2 上海公司成本部对现场签证的合理性和费用的正确性负责, 主要 审核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否在施工图明确的范围内,否在定额 中已经包含等,对签证发生的费用实行动态管理, 若发现某一 阶段或总体签证费用总额即将或已经超过既定的指标, 应及时

13、提 请工程部注意,并要求其采取措施进行有效控制。 现场签证审 批程序是什么各种现场签证, 如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给公司 造成了损失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2.4 为提高效率,公司领导、职能部门经理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身职能范 围内,对下级部门或人员作一定的授权,但授权人仍为责任人。 5.2.5 单项签证金额不超过 2 千元的不予考虑签证。 5.2.6 所有签证必须由工程部部门经理、成本部经理、工程部门经理审批, 不论金额大小,若估算金额超过 2 万元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 5.2.7 由于销售引起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发生的费用计入销售费用。 5.2.8 施工单位每月 25 日将本月(上月

14、 21 日至本月 20 日)发生并已确 认的现场签证单 与本月签证汇总表一起报送工程部 (须在合同中明确) 工程部核对后交成本部。 5.2.9 签证讨论会 : 成本部组织工程部每月月底对现场签证进行逐项讨论 总结, 对能在当月与施工单位就费用达成一致的签证必须在当月完成费 用确定。 对不能达成一致的或不方便达成一致的工程部和成本部应讨论 其处理办法,并初步明确签证费用,同时对下月可能发生的签证内容进 行预估。 5.2.10 因设计变更和销售变更引起的签证,必须在设计变更和销售变更按有 关制度完成审批, 交成本部估算费用后再交工程部主办人按上述流程执 行。 5.2.11 工程部、成本部必须建立现场签证台帐,并且每月月底进行核对、备 案。 5.2.12 现场签证单及其附件应一式四份,工程部,成本部,施工单位、监理 单位各存一份。 5.2.13 合同中应明确现场签证单必须加盖工程部的项目章和成本部的专用 章及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方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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