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秋工商复习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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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政府的主要经济职能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经济调节:对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的总量调控,对收入分配的调节; 市场监管:依法对市场主体及其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社会管理:通过制定社会政策和法规,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社会事务; 公共服务: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社会就业工商行政管理:是指国家为了建立和维护市场秩序,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对市场经营主体及其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2.工商行政管理的特点:(1)主体是政府及政府授权机构(2)对象是市场经营主体及其市场行为;(3)目标是建立和维护市场秩序(4)性质经济行政监督管理

2、3.国民经济管理机构的分类有哪些内容:(一)综合性经济管理机构(1)宏观调控部门(2)经济监督、行政执法和信息服务部门(二)专业性经济管理机构4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实施环节是:守法、执法、司法和监督。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实施:就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适用和实现。5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非法财产、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其他行政处罚方式。行政处罚的程序:立案、调查和检查、审批和定案、备案。6在设置工商行政机构时要遵循的原则是:基本要求是,要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要有利于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履行,要遵循依法设置、精简、统一

3、、效能等原则。(1)依法设置原则是指机构设置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并用法律(或法规、规章等)规定政府机构的性质、地位、职权、编制、工作程序和方法等。(2)精简原则是指机构设置必须根据任务和需要,分工合理,职责分明,层次简化,管理幅度适宜。(3)统一原则是指机构设置必须形成一个科学、完整、统一的组织体系,为着一个共同目标去完成管理任务。它要求必须正确处理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关系;要求各个部门的职权范围、重要的规章制度和条例必须统一划分、统一制度和共同实施,不能政出多门,多头领导。(4)效能原则是指行政组织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功能,取得最佳行政效率、效益,从而达到一定行政目标的原则

4、。其主要内容是:在一定的行政机构、人员、经费、物力的条件下,工作数量越多,质量越高,速度越快,效果越好,就表明行政效能提高,社会效益就越好。按照效能原则的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应建立严格的自上而下的行政法规和个人负责制,使各部门、各人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提高办事效率。(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组织结构形式和工作制度)7对市场经营主体监督管理的必要性:1.有利于市场经营主体增强自我约束机制;2.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市场秩序;3.维护国家利益和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8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法人的监督管理主要方式是:年检制度和其他专项管理制度。年检制度是(年度检验):工商行政管

5、理机关依法按年度对企业进行检查,以确认企业继续经营资格的法定制度。形式包括:年检报告和年检注册。9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管理的意义是:一、有利于促进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二、有利地优化我国的产业结构;三、有利于推进我国的市场经营主体多元化10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的意义和原则有:1、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2、保护公平竞争,保障竞争机制正常地发挥作用。1.必须维护市场信息的真实性和全面性;2.必须维护充分的市场竞争;3。必须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4.保护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11、传销的三种表现形式是:一是“拉人头”传销、二是团队计酬传销、三是骗取“入门费”传销。特征:12、食品安全的概

6、念:是指“对食品按其原定用途进行制作和食用时不会使消费者受害的一种担保”。13、食品安全的特点是:一是综合性、二是强制性、三是专业性。14、食品安全监管的特点是:一是监管主体的多样性。二是监管范围的广泛性。三是监管问题的复杂性。15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职责是:(1)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市场准入管理。(2)监督流通环节食品质量。(3)监督食品经营行为。(4)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5)处理消费纠纷。16网络商品交易中存在的问题:(1)交易主体资格难以确定。(2)资信程度难以保证,欺许行为时有发生。(3)违法经营现象普通存在。(4)网络商品交易违法行为查处困难。(5)法律、法规相对滞后。(6)监

7、管存在一定难点。17合同的概念: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18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要求是:1.合同的主体(自然人:本国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法人、其他组织)2.合同的标的(物、行为、智力成果)3.合同的内容(指合同主体之间用以确定各自权利和义务的各项条件或条款)19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加合同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人,也就是合同的当事人。 合同的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物、行为、智力成果)20合同标的的物:是指合同当事人能够实际有效地支配,具有一定经济价值,可以满足人们生活或生产需要的确实存在的

8、物质财富。(自然界存在的实物和人工制造物)行为:是指当事人有真实意思的表达并产生权利义务关系的活动。(提供某种劳务、服务活动)智力成果:是人类脑力劳动的成果,是一种非物质形态的精神财富,如技术成果。21订立合同的两个阶段:要约即订立合同的提议,是当事人一方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向对方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和要求,即希望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的对要约表示同意的表示(接盘)23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投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24、撤回要约:是指在要约生效前,要约人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 撤销要约:

9、是指在要约生效后,要约人使其丧失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25合同生产的条件是:(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的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26商标的概念:是指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或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特征:显著性、独占性或排他性、竞争性、可交易性)27商标的种类:(1)结构分: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字母商标、数字商标、三维标志商标、颜色组合商标、组合商标。(2)用途分:商品商标(是通常所指的使用在商品上的商标)服务商标: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为将自己提供的服务与他人提供的服务相区别而使用的标志,亦称服务标记。(3)管

10、理分: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和未注册商标(4)动机分:联合商标、防御商标(5)使用上:主要商标、商品群商标、商品别商标(6)程序分:普通商标、驰名商标28、商标的使用者:商品的生产者、加工者、拣选者、经销者,或服务的提供者,而不是消费者;商标的标志物是商品或服务而不是一般的物品;标志的目的是为了销售而不是为了赠予。29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30广告的概念: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用费,通过一定的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商品广告。31广告活动的主体是: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32广告

11、管理:是指国家广告监督管理机关依法对广告内容、广告活动主体的资格和市场准入条件、广告活动过程及广告行为等进行的监督管理。(县以上的)3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对象:消费者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34消费者的含义:为个人目的购买或使用商品和服务的个体社会成员。35消费者问题:就是在商品交换中由于消费者与生产经营者之间在力量、地位上不平等而使消费者利益受到损害的问题,它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所产生的特有现象。主要原因:第一,消费者经济力量微弱。第二,消费者商品知识欠缺。第三,消费者固有的人性弱点。第四,消费者组织上的缺乏。3

12、6美国消费者运动:国外消费者运动最早兴起于美国,最初是以争取洁净食品和安全药品为目标。到20世纪60年代,美国消费者运动的规模进一步扩大,消费者运动所涉及的问题也由食品卫生等一般领域扩展到诸如汽车安全等重要的领域。人们谴责美国汽车工业一味追求利润,而对汽车的安全结构态度漠然。消费者的斗争使美国国会通过了一部专门解决汽车安全问题的法律全国交通和汽车安全法,规定了新型汽车的安全标准和系数。此后,消费者运动又有更大的发展。37我国的消费者运动起步较晚,原因是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实行的高度集中计划经济,加之“之“的思想干扰,人们重生产、轻消费,致使消费者严重短缺。因而消费者主要关心的是消费品的有无和怎样

13、得到消费品,而忽略了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等问题,这就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矛盾。 改革开放以来,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我国人民生活水平大大提高,人们对商品和服务质量逐渐有了认识和要求。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不法经营者为了追逐利润而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现象,主要表现为:商品质量问题、商品计量问题、价格问题、虚假广告及标志、服务质量及售后服务、商品污染等各个方面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20世纪80年代初消费者运动在我国兴起,并很快形成一种社会力量,对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及其立法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我国的特点:消费者不是自发地、无组织地与损害自己利益的生产经营者进行斗争,

14、而是一开始就在各级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成立了全国性的消费者组织,有组织、有目的地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因而声势浩大,效果显著。38.消费者权利:权利:就是受法律保护的利益。就是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依法享有的受法律保护的利益。39消费者组织:即消费者保护团体,是指依法设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从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总称。(协会,消费者依法设立的其他)40消费者协会:是中国广大消费者的组织,是一个具有半官方性质的群众性社会团体。41消费者权益争议的求偿主体:生产者与销售者、服务者、承受原经营者权利义务的经营者、营业执照持有人、展销会举办者及柜台出租者、虚假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及广告发布者。42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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