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风险报告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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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大风险报告制度篇一: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重大风险事件报告制度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融资性担保机构重大风险事件报告制度的通知银监发20XX7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部门:融资性担保机构重大风险事件报告制度已经20XX年7月23日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地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融资性担保机构重人风险事件报告制度,高度重视重大风险事件的报告工作。要根据本制度规定和辖内实际情况,研究制定重大风险事件报告机制、应急管理机制和问责制度的实施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相关工作落到实处。各地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融资性担保机构重大风险事

2、件报告和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二、各地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重大风险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在及时、准确、全面报告重大风险事件的同时,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科学配置资源,会同相关部门建立重大风险事件的协调处置机制,妥善处理各类重大风险事件,切实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坚决避免系统性风险的发生。三、请各地监管部门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融资性担保机构,并做好督导检查工作。二一年九月六日融资性担保机构重大风险事件报告制度第一条 为及时掌握融资性担保机构重大风险事件情况,切实加强对重大风险事件的应急管理,防止重大风险事件对融资性担保业造成冲击,避免单体风险转化为系统性风险,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制定

3、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监管部门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融资性担保机构的部门。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融资性担保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公司制和公司制以外的担保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风险事件与许可证不统一是指可能严重危及融资性担保机构正常经营、偿付能力和资信水平,影响地区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第五条 融资性担保机构重人风险事件报告和应急管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监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融资性担保机构重大风险事件报告和应急管理工作。第六条 监管部门应建立职责关系明确、报告路线清晰、反应及时有效的重大风险事件报告机制、应急管理机制和问责制度。

4、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的融资性担保机构重大风险事件报告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监管部门应指定专人专岗具体负责重大风险事件的接报、上报和应急管理工作。第七条 融资性担保机构应在重大风险事件发生后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简要情况,24小时内报告具体情况。融资性担保机构应报告的重大风险事件具体包括以下情形:融资性担保机构引发群体事件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发生担保诈骗、金额可能达到其净资产5以上的担保代偿或投资损失的;融资性担保机构重大债权到期未获清偿致使其流动性困难,或已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融资性担保机构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因涉嫌违法违规被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发现融资性担保机

5、构主要出资人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或主要出资人对公司造成其他重大不利影响的;3个月内,融资性担保机构董事会、监事会或高级管理层中有二分之一以上辞职的;融资性担保机构主要负责人失踪、非正常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或被司法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监管部门要求报告的其他情况。第八条 监管部门应对本辖区发生的融资性担保机构重大风险事件的性质、事态变化和风险程度及时做出判断,对可能影响地区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风险事件,应在事件发生24小时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联席会议进行报告。监管部门应报告的重大风险事件具体包括以下情形:融资性担保机构引发群体事件的;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

6、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破产、解散或被撤销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发生重大担保诈骗、担保代偿或投资损失,可能危及金融秩序或引发系统性风险的;其他可能危及金融秩序、影响社会稳定或引发系统性风险的情况。 报告内容包括重大风险事件的简要情况、可能产生的风险、己采取和拟采取的应急措施。第九条 监管部门应在第八条所列重大风险事件处置完毕的20个工作日内,将事件的整体处置情况报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联席会议。第十条 监管部门应依据本制度和当地实际情况建立重人突发风险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监管部门应制定重大突发风险事件应急管理预案,明确应急管理岗位及其职责、应急管理措施和应急管理

7、程序,及时、有效地处置重大突发风险事件,保护债权人和其他相关利益人合法权益,有效维护社会稳定,防止系统性风险的发生。第十一条 监管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建立融资性担保机构重大风险事件的协调处置机制,确保本辖区发生融资性担保机构重大风险事件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第十二条 对可能影响地区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风险事件,监管部门应依照法律、法规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公开重大风险事件的相关信息。第十三条 监管部门应建立融资性担保机构重大风险事件报告和应急管理的问责制度,对故意迟报、瞒报、谎报真实情况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处理。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8、篇二: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制度单位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为全面实施源头治理,切实加强在作决策、出政策、上项目过程中的社会稳定工作,推动各方面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制度。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政绩观,坚持主动维稳观念和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对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进行先期预测、先期评估、先期化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稳重大问题的发生,为各村(居)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二、重大事项范围本制度所称的重大事项,是指在全街经济社会发展中,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

9、重大决策;关系较大范围群众切身利益调整的重大政策;涉及较多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涉及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三、风险评估主要内容要严格坚持全面、客观、准确的原则,采取科学的预测方法,对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问题先期作出评估。评估内容主要有五个方面:(一)重大事项实施出台的合法性1、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有充足的政策、法律依据,是否与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2、重大事项所涉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调整、调节的依据是否合法;3、重大事项实施出台是否符合规定的议事决策程序。(二)重大事项实施出台的合理性1、重大事项是否符合经

10、济社会发展规律,是否符合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否代表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2、是否超过绝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是否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度有机统一起来;3、是否得到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是否兼顾了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反映如何。(三)重大事项实施出台的可行性1、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2、是否经过严谨科学的可行性研究论证;3、方案是否具体、详实,配套措施是否完善;4、重大事项出台的时机是否合适,条件是否成熟;5、是否会造成其他地主、其他行业、其他群众的相互攀比;6、对生态环境有何重大影响,是否有科学的治污、环保配套措施;(四)重大事项

11、实施过程中的可控性1、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会引发较大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事件,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哪些较大的问题;2、对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问题,是否有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四、风险评估的实施步骤实施重大事项风险评估,按照以下步骤和方法进行: 第一步:确定评估对象,全面掌握情况。重大事项的工作方案由各事项的负责人提出,接受提案后,通过对该提案的可行性讨论后,认为可行的即发还该负责人,责其对该提案做出相应的评估报告,并确定提案人为第一责任人。提案负责人对所定出台的重大事项实施方案,深入细致地开展调查研究,通过查阅资料、走访群众、问卷调查、民意测评、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掌握所评

12、估的对象(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的相关情况,为预测评估提供准确、可靠的第一手资料。第二步:缜密分析预测,准确评估风险。根据了解掌握的有关重大事项的第一手资料,按照列入评估的五个方面内容,对重大事项确定(重大决策作出、重大政策出台、重大工程开工、重大改革实施)之后,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进行逐项科学分析、准确预测、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估。必要时由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综治办)牵头,邀请相关专业人员、离退休老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参加,召开稳定风险评估会、听证会。第三步:制定维稳预案,落实维稳措施。针对预测评估出来的涉稳较大隐患,研究制定预防和处置工作预案。预案应体现周密、具体

13、、清晰、可行的原则,内容包括:(一)组织领导、职责分工及其联络方式;(二)预防和处置的具体措施;(三)对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而酿成影响稳定重大问题的责任追究办法。第四步:编制评估报告,主动化解矛盾根据前一、二、三步的工作结果,编制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化解报告,内容包括:(一)重大事项涉及到的相关情况;(二)预测评估情况;(三)预防和化解涉稳问题的工作预案;(四)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的综合评价或建议、意见及其主动化解的情况。第五步:审查评估报告,严格报告审定。预测评估报告形成后,报市治委。市综治委对报告中预测评估出的涉稳重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提出对策建议后形成书面意见,提交市平安创建领导

14、小组成员会议审定,并将审定意见报市委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该重大事项并建档、备案,审定未通过的则重复第二、三、四步,继续完善风险评估报告。五、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高度重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工作,把它作为源头防范工作的重要抓手,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在对重大事项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将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工和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计划,一并进行。在设立维稳信息直报点,并物色维稳信息直报员,确保重大事项组织实施相关信息灵敏、快捷、畅通,一旦出现重要情况能够超前防范、迅速处置。(二)加强协作配合。正确处理好综治办与其他

15、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既能依靠其他职能部门对作决策、出政策、上项目、搞改革等工作进行相关稳定风险评估,又能坚持新区综治办主动深入一线有重点地了解、掌握真实情况,为风险评估提供参考意见和建议,并提醒可能存在的风险。要正确处理好民意主流和少数人意见的关系,既体现绝大多数的意愿,又重视反对意见,并做好教育引导工作,防止产生过激和极端行为。(三)严格考核奖惩。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化解工作列入工作目标管理,制订考评方法。同时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不认真履职尽责而酿成涉稳重大问题的。篇三:5重大风险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及预案山东天领担保有限公司重大风险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及预案为完善山东天领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风险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维护公司资产安全和正常的经营秩序和处臵重大风险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大风险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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