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历史学院世界中古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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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开大学历史学院世界中古史教师:武鹏名词解释1.丁田制:朝鲜新罗王国实行的封建土地分配制度。677年,新罗统一朝鲜,结束朝鲜半岛长期分裂局面。国家的统一,促进新罗封建制度的发展。在国家统一过程中,国有土地大量增多,国王将一些国有地及土地上的劳动者赐给有功将领和大臣作为食邑,又赠与佛寺作为赐田,食邑和赐田后来均变成地主的私有地。此外,国家占有的国有地划分成小块,分配给十五岁以上的丁男和丁女,此类份地的分配制度便称作丁田制。丁田分为口分田和永业田两种,口分田是分给本人耕种一生的份地;永业田是分给本人并可由子孙继承的份地。丁田制原则上限制对丁田的自由买卖,受田者要向国家负担租、庸、调义务,租为地租,

2、庸是徭役,调乃其他赋税。丁田制将农民束缚在土地上,受封建剥削,使国家的税收有了保障,因而此制度主要是对封建国家有利,但同时它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土地兼并,保证农民有地可耕,对发展生产起积极作用。只是由于当时新罗的封建制正在发展,土地兼并较为严重,因此丁田制一开始就未能彻底实行,后来封建地主肆意吞并农民的丁田,丁田制有名无实。2.大化改新:七世纪中叶日本大化年间发生的一场政治经济改革,故名。七世纪以来,日本社会矛盾尖锐,一部分贵族和皇室成员在留学生的影响下主张效法中国隋唐进行改革。645年6月12日,以中大兄为首的改新派发动乙巳政变推翻苏我氏建立的旧政权,建立新政权,拥立孝德天皇,建元大化,中大

3、兄自领摄政兼皇太子。翌年发布诏令宣布进行一系列改革,史称“大化改新”。改新的主要内容有:1。废除部民制,部民和土地收归国家所有。2.对于上层豪强氏族一方面赐给一定数量的土地和封户作为食封,另一方面“去旧职,新设百官,著位阶,叙以官位”,把氏族改组为新的国家机构中的官僚。3.实施班田收授法,国家向6岁以上的男女公民班给口分田,口分田每隔6年重新收授一次,不能终生使用,也不能买卖,受田人死后必须收回。4.赋税制度方面模仿隋唐的租庸调制。大化改新标志着日本从古代社会向中古社会的转折,促进了国家和社会的迅速发展。3.希吉拉:也译为“徙志”。公元622年9月,因为在麦加受到了以苏非扬为代表的麦加贵族的迫

4、害,同时应叶斯里卜穆斯林的邀请,穆罕默德携众多追随者离开麦加,前往叶斯里卜。这一事件就被称为“希吉拉”。希吉拉之后成为伊斯兰教纪元,并以迁徙的那一年作为阿拉伯历的岁首,叶斯里卜也被更名为麦地那(先知之城)。希吉拉是早期伊斯兰史的重大转折,标志着伊斯兰教麦加时期的结束和麦地那时期的开始,对伊斯兰教的胜利和阿拉伯统一国家的形成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希吉拉以后,穆罕默德与麦地那的居民订立一系列协议,旨在规定来自麦加的穆斯林(即迁士)与麦地那的穆斯林(即辅士)之间的关系、麦地那穆斯林相互之间的关系以及全体穆斯林与土著犹太人之间的关系,进而建立崭新的宗教政治公社即温麦。另外,希吉拉以后,新兴的文明与传统的野

5、蛮秩序之间的对抗由宗教领域延伸到世俗生活的各个方面,所谓的圣战即穆斯林与非穆斯林之间的暴力对抗成为麦地那时期的突出历史现象。4.哈里发:“哈里发”是阿拉伯语中“代理者,继承人”一词的音译,曾经两次出现于古兰经,意为“安拉在大地设置的代理人”,为阿拉伯帝国政教合一的国家元首称号。默罕默德逝世后,阿布.伯克尔被选为继承者,成为第一代哈里发,他出任之哈里发,特指“安拉的使者的继承人”。然而,这种继承只是有限度的继承。古兰经明确规定穆罕默德是“封印的先知”即最后的先知,其先知的身份和传布启示的使命绝非他人所能继承。因此,阿布伯克尔没有继承也不可能继承穆罕默德的全部权力,而只能继承穆罕默德的一部分权力,

6、即作为先知和传布启示之外的其余权力。作为先知的穆罕默德在整个温麦具有无可争辩的绝对权力;相比之下,作为哈里发,其权力的行使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并无皇帝或教皇的相应地位。阿布伯克尔后任的奥马尔,奥斯曼及阿里与之合称“四大哈里发”,倭马亚王朝建立后哈里发变为世袭,10世纪中叶起哈里发丧失实权,仅保留宗教领袖地位。阿拔斯王朝灭亡后,埃及马木路克王朝拥立阿拔斯王朝后裔为哈里发,但仅为傀儡。18世纪奥斯曼土耳其帝国苏丹宣布兼任哈里发,该称号于1924年被土耳其共和国宣布废除。5.百年翻译运动阿拉伯帝国阿拔斯王朝(7501258)时期持续100多年的译述活动。通过翻译活动了解和掌握外来文化是阿拉伯-伊斯兰

7、文化形成过程中富有特色的学术活动。阿拔斯王朝前期(750850)的100年是阿拉伯文化的飞速发展时期;同时也是译述活动的繁荣时期。许多重要的学术著作在政府的规划下有组织、有领导地被译成阿拉伯文。由于国家对翻译事业的重视,出现了一个独立的翻译阶层。译成阿拉伯语的著作,希腊语占首位,其次是古叙利亚语、波斯语、梵语、希伯来语和奈伯特语。麦蒙哈里发(813833在位)为了更好地组织全国的译述和科研活动,在巴格达创建了最高学术机构益智馆(又称智慧馆),优秀的译著常常受到哈里发的奖赏。这一时期的重要译著有托勒密的天文学,希波克拉第的医学,欧几里德的几何学,亚里士多德、柏拉图的哲学等;另外还有印度的数学、波

8、斯的文学、艺术等等累计达数百部之多,翻译运动不仅为阿拉伯-伊斯兰文化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养料,为伊斯兰世界“智力的觉醒”提供了直接的条件,而且为东西方文化的交流作出了重要贡献。6.米兰敕令:311年后,君士坦丁依靠基督教会和蛮族军队的支持,先后击败了西部的几个竞争者,取得了意大利、非洲和西班牙的统治权,于312年成为西部帝国唯一的奥古斯都。因此,他决心以基督教作为帝国的精神支柱和统治工具,于313年与帝国东部的奥古斯都联合发表米兰敕令其主要内容有:(1)正式承认基督教为合法宗教,与其他宗教一样享有同样的自由。(2)基督教堂和财产一律发还。米兰敕令是基督教史上的转折点,也是帝国对基督教从实行宽容与

9、镇压相结合的政策转为依靠、扶植、利用的政策的标志,从此基督教开始与奴隶主政权合流,成为御用的思想统治工具。但学术界对其意义仍存在争议。7、罗马民法大全:查士丁尼法典法学汇编法理概要新敕的总称。是由法学家特里波尼安在查士丁尼皇帝的敕令下主持编纂的。经过一年多努力,10卷本查士丁尼法典正式颁布,其收编范围自罗马帝国皇帝哈德良(117-138年在位)到查士丁尼一世时期历代皇帝颁布的法律。该法律颁布后立即取代其他与此矛盾的旧法,成为拜占廷帝国唯一具有权威性的法典。该法典包括前言、法理一卷、私法七卷和刑法一卷,534年修订后又增加公法三卷。530年,特里波尼再次指导扩大为16人的法学编辑委员会编辑法学汇

10、编,并于三年后编成颁布。该书汇集古代法学家的论著,共分50卷,是学者们阅读参考约2000部古书,编撰的包括300万行内容的巨著。为了普及法律知识,培养法律人才,查士丁尼要求特里波尼安、狄奥菲鲁斯和贝鲁特法律教授多罗塞乌斯完成法理概要,并于533年发表,全书分为五卷,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明确的法学概念简明系统地总结法学汇编的全部内容。巩固帝位,突出君权是罗马民法大全的基本宗旨,其内容宣扬皇帝意志,承认阶级差别,保护私有财产。是欧洲历史上第一部系统完备的成文法典,奠定了后世西方大陆法系的基石,对欧洲各国法律产生巨大影响。8.萨利克法典:法兰克人萨利克部落的习惯法汇编。相传是墨洛温王朝的创始人克洛维统

11、治时期颁布的,可能是由罗马法学家负责编纂的,该法典大力肯定王权,认为国王对法兰克人和高卢罗马人都拥有统治权威。其后期两度重新颁布。在加洛林王朝统治时期又经反复修改和系统化。该法典用拉丁文写成,共65章。包括对各种违法行为的审判和惩罚的规定,反映了法兰克人氏族制度解体和阶级分化的情况,是研究欧洲中世纪早期和法兰克人历史的重要史料。9.采邑改革:西欧封建土地所有制形式之一。采邑原指西欧中世纪早期国王封赏给臣属终身享有的土地,事实上是封臣的世袭地产,世袭的采邑常被称为“封土”。“封土” (feudum)与封君封臣关系的结合,是封君封臣制形成的关键。“为了封土才来臣服”,可以说没有封土,就没有封君封臣

12、制。封臣为封君服役,封君赐给封臣以维持生活的土地。法兰克王国墨洛温王朝时期,国王对于服军役或执行其他任务的臣属,已封赐土地或金钱等作为恩赏,称作采邑(原意即恩赏)。加洛林王朝时采邑制大为发展,不但国王封赐采邑,许多大封建主也分赐采邑给自己的封臣。层层受封的结果,使众多的中间领主既是封君又是封臣。造成封土上的权利和义务层层叠叠,极其复杂。因此,中世纪封土上权利的实际发展与法律理论相距甚远。作为采邑封赏的主要是土地,但往往也包括伯爵等国家官职和教会职务。采邑的封赏使一些农民沦为封建主的依附农民,促进了西欧封建土地制的发展和封建主阶级的强大。封土大小不一。其小者,或者仅相当于农民份地;其大者,则一如

13、公国、伯国。封土的种类也不一。最基本和最典型的形式是土地。获取土地者,可行使相应的权利。理论上,封土不能继承,不能买卖,但实际上继承权成为习惯和法律原则。10.凡尔登条约:公元843年在凡尔登缔结的瓜分法兰克王国的条约。缔结者是法兰克国王虔诚者路易的三个子罗退尔、日耳曼路易和秃头查理。条约规定路易得到莱茵河东岸地区和巴伐利亚(东法兰克王国),地理上称德意志,其疆域大致与近代的德国西部相合;查理得到西法兰克王国,地理上称法兰西,其疆域大致与今天法国相同;罗退尔得到从尼德兰沿着莱茵河延伸到意大利北部的地方,罗退尔保留皇帝称号,其余两人拥有国王称号。但是罗退尔的王国很快崩溃,其中的莱茵河地带在中世纪

14、和近现代成为法国和德国长期争夺的地区。该条约奠定了日后法国、德国和意大利三个国家疆域的基础。11.维京人:原意指“来自峡湾的人”,通常泛指9至11世纪所有的斯堪的纳维亚人。其社会分为三个阶层王侯,自由人和武士(实际为奴隶阶层),广泛从事海外贸易和殖民扩张活动。海盗时代初期,维京人即对英格兰及欧洲大陆发动了猛烈的攻击,欧洲8至11世纪亦被称为“维京时期”。但“维京人”(ikings)的原意又可能是那些去“交易集市”(wics)的人,特指南下贩卖皮毛和琥珀等商品的斯堪的纳维亚商人,后来被用来指称肆虐西欧沿海和江河沿岸的北欧人。长期从事远程贸易的经验提高了他们的造船术和航海技艺。他们向南侵袭和移民的

15、动因可能是财富的诱惑,或者是自身社会内部人口的增长,或者是某种其他经济和政治的变化。当时的西欧人通常称呼他们为“诺曼人”(意即“北方人”)。9世纪中叶,他们东线南侵至第聂伯河流域,数次攻击君士坦丁堡,他们可能对后来基辅罗斯国家的形成发生重大影响,构成当地的统治阶级。西线的南侵通过北海和大西洋攻击英格兰、爱尔兰和法兰克王国的西部。并在卢瓦尔河入海口建立永久据点,由此出击西班牙,并越过直布罗陀海峡攻打罗讷河谷地区。主要目的是烧杀抢劫,袭击中总是有大量民众被屠杀,大片的田地因为无人耕种而荒芜。直到9世纪末和10世纪初,南下的维琴人才逐渐定居,接受基督教信仰和西欧社会既定的政治秩序。911年,西法兰克

16、国王单纯的查理将塞纳河口周围的地区作为封地赐给维京人的首领罗洛,后者成为诺曼底公爵和国王的封臣。1066年,诺曼底公爵威廉一世率兵入征服不列颠,是为英国历史上重大的事件 “诺曼征服”。12.英法百年战争:英法两国于公元13371453年间断断续续进行的百余年战争。起因复杂,包括王位继承、领土终端和对弗兰德尔的争夺。战争延续了近百年,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13371360年,英方合并了佛兰德尔,在克雷西,普瓦捷大败法军,法国爆发了市民起义和扎克农民起义;13691395年,法国的溃败引起人民的强烈不满,迫使政府进行了财政和军事改革,逐步收复了大部分领土,期间英国爆发中世纪最大规模的农民起义;14151420年,法国封建主内讧,国内大乱,英王亨利五世趁机在阿金库尔大败法军,控制了包括巴黎在内的整个法国北部,并包围了奥尔良;14221453,法国人民掀起游击战,爱国女英雄贞德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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