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包装商品的量A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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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包装商品的量(OIML国际建议第87号)(中文)目录前言 1 范围 2 术语 3 预包装的计量要求 4 计量要求的参考检验方法 附录A 检查步骤概述(信息性) 附录B 除皮步骤(信息性) 附录C 液体介质中包装商品的沥干量 (信息性) 附录D 确定冷冻商品实际含量的试验步骤 (信息性)附录E 禁止误导性预包装 (强制性) 参考文献 前言 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是一个国际性的政策间组织,它的主要任务是协调成员国的国家计量机构或相关计量组织的计量法规和计量控制。 OIML制定的文件和出版物包括两类: 国际(OIML R),它通常是起草一个与有关测量仪器和与校准设备相一致的特定方法符合法制计

2、量特性所要求的示范性法规,所有OIML成员国都将最大限度地执行这些国际建议。 国际文件(OIML D),是一种提供资料性质的文件,它可以帮助改进计量机构的工作。OIML国际建议和国际文件草案由其成员国组成的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制定,并与一些国际和区域性组织进行了磋商。OIML与其他国际组织(特别是ISL和IEC)之间一致同意应避免测量仪器制造商、使用者和实验室等在采用OIML出版物和其他组织的出版物时可能出现的相互矛盾的要求。OIML国际建议和国际文件采用法语(F)和英语(E)出版并且定期修订。本出版物OIML R 87 2004年(E)版本,是由OIML TC 6 “预包装商品”技术委员

3、会制定的。它是2003年国际法制计量委员会通过的最终出版物,并将正式提交到2004年的国际法制计量大会。OIML的出版物可从该组织的总部获得:Bureau International de Metrologie Legale 11, rue Turgot75009 ParisFrance电话:33(0)1 48781282传真:33(0)1 42821727E-mail:bimloiml.orgInternet: www.oiml.org预包装商品的量1 范围 本建议规定了:(1)预先确定质量、体积、长度、面积、数量的恒定值,并标注其预先确定的恒定值的预包装产品(也称预包装商品或预包装物品)的

4、法制计量要求。(2)在检验预包装商品含量时,法制计量人员使用的抽样方案和步骤。注:该抽样方案不适合预包装商品制造商用作对量的控制过程。 信息性附录包括检查步骤的概述、确定平均皮重的步骤、确定在液体介质中商品的沥干量和冷冻商品的实际含量的步骤。同时也包括一个关于禁止误导性预包装的强制性附录。2 术语2.1 实际量(Actual quantity)由法制计量人员通过测量确定的预包装商品实际所包含的量。2.2平均误差(Average error)单件预包装误差的差术和除以样本的数量。2.3预包装的含量(Content of a prepackage)预包装中商品的实际量。2.4 短缺性预包装(也称非

5、一致性预包装)(Inadequate prepackage)单件预包装误差(见2.5)小于标称值(也称负误差)的预包装商品。2.4.1 T1误差(T1 error)在短缺性预包装中,实际量小于标称值减去4.2.3中标称值 允许的短缺量,这里称为T1误差。T1误差:实际含量QnT2.4.4 T2误差(T2 error)在短缺性预包装中,实际量小于标称值减去4.2.3中2倍标称值允许的短缺量,这里称为T2误差。T2误差:实际含量Qn2T2.5 单件预包装误差(Individual prepackage error)在预包装中,商品的实际量与标称值差。2.6检验批(也称批)(Inspection l

6、ot)一次生产条件假定是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在固定数目的预包装商品中,抽样抽到的样本,并检验是否与指定的标准一致,从而作为整体判断接受或拒绝这一检验批。2.7 误导性预包装(Misleading Prepackage)无论在生产、成型、展示、标记或填充的任何环节中其商品的含量可能误导消费者的预包装。2.8 标称值(Nominal quantity)在预包装的标签上由包装者标注的商品量。注1:符号“Qn”表示标称值。注2:标称值必须根据OIML R 794标注。2.9包装材料(Packing material)(也称单件包装、皮重、封装或封装材料)在商品使用后,除了部分绿色包装材料外,预包装的每一

7、部分都要丢弃,使之消耗掉或处理掉。注:包装材料一般用于容纳、保护、处理、输送、保存、运输,并指明是作为商品的一个辅助物存在的(如:食物托盘)物质。2.10 预包装((Prepackage)将商品和包装材料预先封闭组合。2.11 预包装商品(Prepackaged product)对消费者而言,预包装商品是指销售前预先用包装材料包装好,并有预先确定量值的商品,无论包装材料完全或者部分封装商品。除非包装材料被打开或者遭受明显修改,在任何情况下商品的实际量不应改变。2.12 随机抽样(Random sampling)预包装样本是随机抽取(即它们具有相同的概率被抽取作为样本)。2.13 样本大小(Sa

8、mple size)从检验批抽取的预包装数量,并且提供信息作为判定检验批是否合格的依据。注:符号“n”表示样本大小。2.14 允许短缺(也称作允许负误差)(Tolerable deficiency)在预告封装中允许的商品短缺量。见4.2.3,2.1和2.4,注:符号“T”表示允许短缺。3 预包装的计量要求一个预包装应该在任何环节满足以下要求,包括在包装点、进口、分配、批发交易及销售(比如在买卖时提供或打开的预包装)各个环节。平均含量要求一个检验批中,预包装商品平均实际量至少应等于标称值。如果它是通过抽样判定得到的,应符合4“计量要求的参考检验方法”。单件包装要求预包装中商品的实际量应准确反映标

9、称值,但允许合理的偏差(见4.2.3)。如果包含以下方面,就要拒绝这个检验批。多个预包装商品超过了表1中第4栏允许的短缺量T(见2.4.1)。一个或更多的T2误差的预包装(见2.4.2和4.2.3)。4 计量要求的参考检验方法法制计量人员应进行检测以确定预包装商品是否符合本建议和其他的国际建议(如R 794的要求),检测可以通过对抽样得到的预包装商品按照质量检验进行,抽样地点包括包装点、进口、分配、批发及销售等任何环节。参考检验的扩展不确定应不超过0.2T,置信水平为95%,它们与用于确定含量的计量器具和检验方法有关。不确定度因素的产生来源于最大允许误差、称重和计量器具的重复性、预包装材料的变

10、化及由于在液体中不同的固体数量或温度变化引起的密度波动等。本国际建议不排除法制计量人员在任何分配环节采用其他的检验方法,验证预包装商品是否符合本建议或其他的国际建议。法制计量人员应准许商品量因通常的状况下和需要晾晒环境条件下引起的合理偏差(例如,易受潮的商品),在评估平均含量和单件预包装必要条件时,要考虑储存和分配的环境条件。4.1控制的统计原理和一般原理4.1.1 准则接受或或拒绝一个检验批的检测要考虑以下3个因素:(1) 样本中预包装商品量的平均误差。(2) 在一个检验批中,抽样样本中商品量小于(Qn-T)的样本的百分比应小于2.5%(也称T1误差)。这相当于一个检验批中,如果抽样样本中商

11、品含量小于(Qn-T)的件数大于表1第4栏的规定,就要拒绝这一检验批。(3) 在一个检验批中,如果抽样样本中一个或更多的短缺性预包装商品的量小于(Qn-2T)(也称T2误差),就要拒绝这一检验批。 一个检验批是:(1) 如果满足上述三个因素,就接受;否则,(2) 如果不满足一个或更多的要求就拒绝。4.1.2 I类风险1检测的显著水平显著水平(这类误差的上限值)应为0.005.检测确定预包装商品中含量的平均值按照学生分布(t分布)具有99.5%的单边显著水平:对于Qn ap0.5%即:对于满足Qn的正确的检验批,其被拒绝的概率不超过0.5%。I类风险1检测有如下的显著水平1:对于p2.5% ap

12、5%即:拒绝含有2.5%短缺性预包装商品的概率不超过5%。4.1.3 II类风险1检测的显著水平通过检验至少90%的情况下,可发现如下特性的检验批: 平均填充量小于(Qn-0.74),这里是检验批中预包装商品量的样本标准偏差; 检验批中包含9%的短缺性预包装商品。4.2法制计量人员进行市场监督所用的抽样方案的特点如果没有相反的说明,应假设检验批是均匀的。通过随机抽样选择包装的样本。4.2.1 检查是在包装以后进行的从生产线抽到的一个检验批应包含所有的已通过检查系统的预包装商品。着重注意避免在生产和预包装填充过程中非正常的操作调整或其他的调整行为。预包装样本必须在包装工序的最终检查后取得。当预包

13、装样本是:i) 从生产线得到:在没有任何检验批大小限制的情况下,检验批的大小等于每小时最大生产量。ii) 不是从包装场所的生产线得到: 当生产线输出超过每小时10000件预包装商品,在没有任何检验批大小限制的情况下,检验批的大小等于每小时最大生产值。 当生产线输出小于每小时10000件预包装商品,检验批的大小应超过10000件预包装商品。4.2.2 检验批和抽样特点见表1. 表1 预包装商品的抽样方案第1列第2列第3列第4列检验批大小样本大小(n)样本修正系数=t0.995预包装中超过4.2.3(见2.4.1)中允许短缺量样本的件数100500500.37935013200800.2955大于

14、32001250.23474.2.3 允许短缺量对于所有的预包装商品,允许短缺量(T)在表2规定(见2.4)。不允许预包装商品出现的负误差大于2倍允许短缺量(见2.4和3.2检验批的规定)。表2 预包装商品实际含量的允许短缺量商品的标称值 (Qn )(g或mL)允许短缺量(T ) aQn的百分率g或mL0509501004.51002004.520030093005003500100015100010 0001.510 00015 00015015 00050 0001注:aT值表示对于Qn小于或者等于1 000g或mL,将这些T值的1/100g或mL位修约至1/10g或mL,而对于Qn大于1 000g或m L,将这些T值的1/10g或mL位修约至g或mL。长度商品的标称值(Qn)Qn的百分率Qn5m不允许出现短缺Qn5mQn2%面积商品的标称值(Qn )Qn的百分率所有的Qn3计数商品的标称值(Qn )Qn的百分率Qn 50没有可允许的负偏差Qn501 bb通过给标称值乘以1%并且修约结果到个位。经过修约,这个值可能大于1%,但这是可以接受的,因为产品的个数为整数,不能带有小数。附录A 检查步骤概述(信息性)A.1 概述这里介绍的检测步骤用来检查预包装商品的量以确保和3中“预包装的计量要求”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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