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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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对违反城市供水管理规定的处罚对在规定的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危害供水设施安全活动的处罚1事项类型行政处罚2基本编码3实施编码4事项名称主项名称对违反城市供水管理规定的处罚子项名称对在规定的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危害供水设施安全活动的处罚5实施主体象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7承办机构规划股、法规股8咨询及监督电话咨询电话0772-4362772监督电话0772-43621959设定依据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公布,2009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

2、和国主席令第18号修订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六条:“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2.【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公布,2009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修订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八条:“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 3.【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公布,2009年

3、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修订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4.【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公布,2009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修订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八条:“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四)违法行

4、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5.【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1

5、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公布,2009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修订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四十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6.【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公布,2009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修订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四十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7.【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

6、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公布,2009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修订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四十四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10实施对象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违反城市供水管理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企业、公民。11行使层级县级12权限划分城市供水条例“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三)在规定的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危害供水设施安全活动的。”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办

7、法“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其限期改正,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依法赔偿损失;可以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三)在规定的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危害供水设施安全活动的,处以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一)、(二)、(四)、(五)、(六)、(七)、(八)、(九)项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停止供水。”13行使内容城市供水条例“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三)在规定的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

8、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危害供水设施安全活动的。”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其限期改正,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依法赔偿损失;可以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三)在规定的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危害供水设施安全活动的,处以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一)、(二)、(四)、(五)、(六)、(七)、(八)、(九)项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停止供水。”14法定办结时限60日。15处罚流程详见附件。16结果名称行政处罚决定书。17运行系统无。18责任事项

9、1.立案责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违法行为或者下属机构上报的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应及时制止,并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涉及处罚项目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4.告知责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听证

10、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要求听证等权力。5.决定责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监督改正。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当履行的职责。19追责情形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3.对应当予以制止和

11、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4.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5.因处罚不当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6.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20备注廉政风险点风险点数量表现形式等级防控措施责任人41.受理立案环节:未经批准擅自决定受理或立案;收受好处,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玩忽职守,不能立案的立案;超越职权,擅自销案等。 中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城市供水条例

12、等规定。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按照行政处罚事项受理、立案的有关规定办理;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立案机构及股室负责人、案件承办人2调查取证环节:无故拖延案件调查取证;违反办案程序,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少于两人,没有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不履行告知、回避义务;利用职务之便向行政相对人索取、收受贿赂,谋取不正当利益。 高严格依照城市供水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办理案件。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调查取证;建立问责机制,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严肃处理。案件承办股室负责人、案件承办人3.审核决定环节: 接受他人请求、收受他人好处,网开一面,为违法当事人说情,干扰办案;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

13、违反办案程序或造成错案、假案引起复议、行政诉讼被撤销或败诉。没有认真审查案件,造成审批和实际处理不一致。高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严格层级审批制度,认真审核;坚持处罚意见承办案件科室集体合议制度,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住建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按照法定成程序,作出公正的处罚决定。对案卷进行抽查评查,加强对处罚实施过程的监督,加强政务公开。局负责人、案件承办机构负责人、案件审查人4.送达执行环节:未按规定送达;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 中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的

14、规定送达和执行。对被处罚人逾期不履行或拒绝履行行政处罚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强制执行申请的职责。对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公安司法部门。 案件承办股室负责人、案件承办人附件:对在规定的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危害供水设施安全活动的处罚流程图附件对在规定的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危害供水设施安全活动的处罚流程图举报投诉日常监督检查 审查核实 不予立案立案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告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力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调查取证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依法公开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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