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规划局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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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州市规划局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计划2017年工作总结2017年,在苏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住建厅的有力指导下,市规划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落实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苏州市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的目标任务要求,对照市政府2017年政府工作任务,以三个国家级试点工作为重要抓手,全面推进规划编制工作,强化规划引领作用,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规划管理水平,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取得成

2、效。一、以三个国家级试点工作为重要抓手,全面推进规划编制工作2017年全局共开展各类规划编制、城市设计项目60项,其中39项已圆满完成,还有21项正在抓紧推进;开展各类规划研究47项,其中34项完成了研究成果,还有13项正在推进。一是启动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35)编制工作,被住建部确定为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改革15个试点城市之一。成立了由周乃翔书记、李亚平代市长任组长的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和市环保局组成。成功召开了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改革动员大会以及总规编制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统筹安排规划编制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

3、、时间安排等,对总规编制进展及“多规合一”信息平台建设进行具体部署。召开了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35)专家咨询会,邀请来自北京、上海、南京等地的11位专家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出谋划策。完成了下辖四市六区10个板块的现场调研以及对周边城市的调研与座谈,收集相关基础资料,完成了对苏州科研院所、高校、设计单位的座谈,征求对总规编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配合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同步开展28个总规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聘任了由24名市民代表组成的城市总体规划公众咨询团,召开了两次市民论坛,将“开门做规划,问计于民”贯穿于规划编制的全过程。接受住建部、省政府及省住建厅对苏州市总规编制改革试点的监督和检查。目前,已

4、完成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初步成果和“多规合一”信息平台初步方案,计划年底前向住建部上报总规初步成果,建成“多规合一”空间规划信息平台。二是结合各板块发展实际,开展分区城乡协调规划。在推进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35)编制工作基础,结合各版块发展实际,相继开展了高新区“两规合一”规划、高新区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相城区分区规划暨城乡协调规划(2035)以及吴中区城乡协调规划(2035)。各规划在与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35)充分对接、充分融合的前提下,明确板块未来在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综合交通、生态保护、民生改善等方面的发展方向和重点。目前,高新区“两规合一”规划已基本编制完成,高新区城乡一体化发

5、展规划、吴中区城乡协调规划(2035)、相城区分区规划暨城乡协调规划(2035)正按计划有序推进。三是加强古城古镇古村保护。完成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示范项目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传统建筑形制研究以及苏州古建老宅卫道观保护修缮工程验收;配合完成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立法工作。会同市文广新局完成第七批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方案审核。完成了住建部和省住建厅关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评估检查的迎检工作,并搜集整理苏州市文保、控保、第三次文物普查中新发现的古建筑名录,为苏州市即将开展历史建筑的公布和保护工作做好准备。配合市人大完成对木渎、光福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审议工作,东山历史文化名镇保护

6、规划和杨湾、东村2个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得到省政府的批复。配合完成了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吴江区平望、桃源保护规划,第四批中国传统村落吴中区金庭镇后埠村、堂里村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正在推进东村、植里、东蔡、衙甪里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完成2017年度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我市甪直镇、东山镇分别获得400万元的省级财政补助。四是被住建部确定为首批全国城市设计试点城市之一,完成了大运河沿线城市设计等7项城市设计。配合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35)编制工作,启动了苏州市总体城市设计,完成了前期准备工作。完成了古城1、2号街坊,古城4、5、6、14号街坊,古城7、8、9号街坊,古城20、2

7、1、22、28号街坊,相城盛泽湖环湖地区,吴中木渎智慧工业园等6个重要地段城市设计以及大运河沿线(苏州段)城市设计概念方案。完成了苏州市城市设计导则苏州市城市设计管理办法制定工作。开展苏州城市空间和地域建筑特色传承与塑造研究,完成了传统建筑特色调查和传承研究、传统建造施工技艺调查和传承研究和城市空间和地域建筑特色塑造规划设计指引研究等三项研究,开展近几年苏州市优秀地域特色建筑设计选评活动,总结江南苏式建筑的地域文化特色,对城市空间和建筑特色塑造进行规划引导,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和人居环境。五是被住建部确定为第三批“城市双修”试点城市,完成了全市城市双修试点实施方案。落实住建部试点要求,从2017年

8、8月开始,探索适合苏州的推动“城市双修”的组织模式、先行先试“城市双修”的适宜技术、探索“城市双修”的资金筹措和使用方式、建立推动“城市双修”的长效机制。成立了由代市长李亚平担任组长的苏州市“城市双修”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召开了“城市双修”试点工作动员大会,由市政府印发了苏州市“城市双修”试点实施方案,确定了苏州“城市双修”的目标、原则,以及规划引导、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制度保障等四方面具体工作。建立了苏州“城市双修”工作进度月报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接受住建部对苏州“城市双修”试点工作的监督和考察。六是抓好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35)同步开展苏州

9、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了苏州市轨道线网规划修编初步成果,并召开了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全市域)专家咨询会。正在开展吴中区综合交通改善与优化规划、相城区综合交通规划和轨道交通线网规划、高新区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了2017年苏州市城市交通调查、2017年苏州城市道路交通发展年度报告。完成了胥江(京杭大运河外城河)慢行系统、上塘河(京杭大运河外城河)慢行系统的规划研究以及南环东路南园南路节点、南环西路盘胥路节点、劳动路西环路节点、宝带西路公交首末站周边交通改善研究。做好市政府重点工程、实事工程的规划服务工作,完成了南湖路快速路东延工程、长江路南延工程、春申湖路快速化改造工程

10、、独墅湖第二通道工程、苏同黎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星塘街南延工程等城建重点项目的规划方案。七是完成了相关专项规划、专题研究以及基本控制单元控规调整工作。完成了环古城河、金鸡湖水上游联通规划南线与北线深化设计,苏州市区农贸市场布局整合、苏州市宾馆布点规划、相城区中心城区导视系统一体化以及夜间照明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结合城市发展需要,积极开展专题研究,完成了苏州沿江发展策略、苏州沿沪发展策略、苏州市区商业去库存等专题研究。完成了古城2号街坊、留园西园单元17基本控制单元、胥江单元02、03基本控制单元、平江新城07基本控制单元等9个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工作。八是注重镇村规划,科学引导镇村发展。加强对

11、各镇规划编制和指导工作,完成了吴中区木渎镇总体规划、吴中区越溪横泾片区、相城区阳澄湖镇总体规划以及吴中太湖新城二期、木渎镇藏书地区、胥江以南地区、金山南路以西胥江运河以北地区、阳澄湖镇、吴中区甪直镇第5、10、13、22基本控制单元等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各镇科学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定支撑。指导全市14个被撤并镇的规划编制工作并对编制进度进行跟踪,确保14个试点镇2017年7月全面完成了规划编制工作。关注乡村规划,完成了吴中区甪直镇村庄规划和光福镇58个重点村、特色村村庄规划,完成了太湖度假区香山街道23个保留村庄规划中期成果。结合村庄规划编制及乡村发展面临的困境,完成了多元利益主体视角下苏州村庄

12、规划编制体系改进策略研究、苏州农村居住转型的风险与规划调控、消费社会背景下苏州乡村复兴模式及规划策略研究三个研究课题。二、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规划管理水平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实施意见”,突出“一把手”抓改革,积极探索“放管服”各项工作。加强与市行政审批局的沟通协调,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核发等4项行政许可事项和3名工作人员划转至市行政审批局。同时,积极配合“3550”改革工作。完成了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交通影响分析报告、日照分析、规划公示等9项规划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的梳理工作。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13、定期召开行政审批工作例会,对规划审批事项进行梳理,布置落实审批改革的相关任务,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配合完善古城保护管理体制机制。二是做好规划许可服务。截至2017年12月18日,我局共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46份,总用地面积1072.3万平方米;核发用地规划许可证341份,总用地面积1078.2万平方米;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变更)644份,总建设规模(含变更)1692.2万平方米,发放核实合格证458份。共受理私房翻建报批项目82份,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8份,建筑面积2635平方米,发放核实合格证24份。三是重视规划精细化管理。加强规划对城市土地储备、拍卖工作的指导作用,完成

14、了包括北环路以南净水厂地块、平泷路北江乾路东地块、南环路以北人民路以西热电厂地块等苏州市2017年储备地块的精细化研究,通过从地块的用地边界、环境容量、日照、道路交通、城市设计、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等方面进行研究论证,合理确定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引导城市土地有效开发,促进了城市土地的高效节约集约利用。四是强化依法行政。完成了住建部2017年第一期图斑自查报表及说明,对222个图斑进行核查,对其中发现的12处违法建设移送区政府和城管执法局查处。全面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局领导班子参加了15起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加强对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批后跟踪检查,跟踪检查有证项目453个,对已到期临

15、时建设项目进行后续处理,发出拆除通知书9份,面积19480.93平方米。对145件违法建设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对拟作出重大行政处罚的10起案件举行了听证会,47起重大处罚决定报市法制办备案。制作违法建设通报6期,向各区政府通报49起违法建设和28起临时建筑到期未拆除的违法建设情况。全面落实规划执法的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自作出行政决定起7个工作日内,利用局官网、中国苏州网站及“双公示”平台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五是推动建章立制工作。2017年,作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苏州市古城墙保护条例的起草成员单位,积极参加两条例的座谈和修

16、改讨论。两条例将于2018年3月1日起施行,为建设古今辉映的历史文化名城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与市市容市政管理局共同起草了苏州市违法建设处置规定,班子成员多次召开会议征求多方意见,于2017年9月完成了规定报送稿并报市人大作为2018年立法建议项目。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先后出台了苏州市规划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苏州市规划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苏州市规划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苏州市规划监察支队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及时对苏州市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中关于从业单位管理的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加强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规范管理,提高规划管理水平,修改后的办法已于2017年8月施行。全年还参与了涉及城乡规划的36件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工作,保证了城乡规划的集中统一管理。三、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抓好两个活动,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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