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人民防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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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门市人民防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第一条 为依法推进我市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使人民防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减少行政处罚的随意性,维护人民防空行政处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在实施人民防空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内有选择余地的处置权利。第四条 人民防空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城市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民用建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的,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县

2、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修建,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可以对个人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1、侵占人民防空工程的;2、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3、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4、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补建的;5、占用人民防空

3、通信专用频率、使用与防空警报相同音响信号或者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备设施的;6、阻挠安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拒不改正的;7、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废弃物的。(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十条规定:故意损坏人民防空设施或者在人民防空工程内生产、储存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品,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根据广东省人民防空警报通信建设与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

4、,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侵占、毁损人民防空警报通信设施的;2、占用人民防空警报通信专用频率或者使用与人民防空警报相同音响信号的;3、阻挠安装人民防空警报通信设施,拒不改正的。第五条 人民防空行政处罚的法定项目。根据第五条规定,共有十项人民防空行政处罚项目:(一)城市新建民用建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二)侵占人民防空工程。(三)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四)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五)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补建。(六)占用人民防空通信频

5、率、使用与防空警报相同的音响信号或者擅自拆除、侵占、毁损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备设施。(七)阻挠安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拒不改正。(八)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废弃物。(九)故意损坏人民防空设施或者在人民防空工程内生产、储存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品。(十)侵占、毁损人民防空警报通信设施。第六条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应以违法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按照依法行政、惩治与教育相结合、过罚相当的原则,合理选择处罚结果。第八条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在实施人民防行政处罚时,应按照本办法附件江门市人民防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的规定,根据违法行为的主体、性质和情节,依

6、法选择适用的法律依据、处罚种类及处罚幅度。第九条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根据江门市人民防空行政处罚工作制度的规定,依法实施人民防空行政处罚。第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开始实施。13附件:江门市人民防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序号违法违规行为法律依据和法定处罚标准违法违规情节处罚幅度一城市新建民用建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人民防空法第四十八条:城市新建民用建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修建,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轻:工程未开工建设,能主动依法补办人防报建手续。教育为主,不予处罚。情节

7、一般:工程已开工建设,能依法修建、补建防空地下室。给予警告,责令限期修建,并处五万元罚款。情节严重:工程已开工建设,能依法修建、补建部分防空地下室。给予警告,责令限期修建,不足部分依法补缴人防易地建设费,并处八万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工程已开工建设,无法补建防空地下室的。给予警告,责令依法补缴人防易地建设费,并处十万元罚款。序号违法违规行为法律依据和法定处罚标准违法违规情节处罚幅度二侵占人民防空工程。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九条: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可以对个人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

8、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一)侵占人民防空工程的。情节较轻:侵占人民防空工程,工程未受到破坏,并主动改正。对个人教育为主,不予处罚;对单位处一万元罚款。情节一般:侵占人民防空工程,工程受到一定破坏,防护功能未受到影响。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对个人处予两千五百元罚款,对单位处予三万元罚款。情节严重:侵占人民防空工程,工程受到破坏,防护功能受到影响,但经维护后能恢复防护功能。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赔偿维修费用;对个人处予四千元罚款,对单位处予四万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侵占人民防空工程,工程受到严重破坏,不能恢复防护功能。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按规定赔偿工程损

9、失;对个人处予五千元罚款,对单位处予五万元罚款。序号违法违规行为法律依据和法定处罚标准违法违规情节处罚幅度三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九条: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可以对个人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二)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情节较轻:主体工程符合标准,能主动按规定整改。对个人教育为主,不予处罚;对单位处一万元罚款。情节一般:主体工程符合标准,部分非主体工程未按图施工,整改后能达

10、到标准要求。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对个人处予两千五百元罚款,对单位处予三万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主体工程不符合标准,不能通过整改达到标准要求。给予警告,责令依法按应建防空地下室补缴人防易地建设费;对个人处予五千元罚款,对单位处予五万元罚款。序号违法违规行为法律依据和法定处罚标准违法违规情节处罚幅度四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九条: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可以对个人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

11、处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情节较轻: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能主动恢复。对个人教育为主,不予处罚;对单位处一万元罚款。情节一般: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不主动恢复。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对个人处予两千五百元罚款,对单位处予三万元罚款。情节严重: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防护功能受到影响,经维护后能恢复。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12、赔偿维修费用;对个人处予四千元罚款,对单位处予四万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不能恢复。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按规定赔偿工程损失;对个人处予五千元罚款,对单位处予五万元罚款。序号违法违规行为法律依据和法定处罚标准违法违规情节处罚幅度五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补建。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九条: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可以对个人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四)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补建。情节一般: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补建,拆除工程

13、面积五平方米以下。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按规定赔偿工程损失;对个人处予两千五百元罚款,对单位处予三万元罚款。情节严重: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补建,拆除工程面积五平方米以上,二十平方米以下。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按规定赔偿工程损失;对个人处予四千元罚款,对单位处予四万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补建,拆除工程面积二十平方米以上。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按规定赔偿工程损失;对个人处予五千元罚款,对单位处予五万元罚款。序号违法违规行为法律依据和法定处罚标准违法违规情节处罚幅度六占用人民防空通信频率、使用与防空警报相同的音响信号或者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

14、报设备设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九条: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可以对个人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五)占用人民防空通信频率、使用与防空警报相同的音响信号或者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备设施。情节较轻:占用人民防空通信频率、使用与防空警报相同的音响信号,能主动改正的。对个人教育为主,不予处罚;对单位处一万元罚款。情节一般:占用人民防空通信频率、使用与防空警报相同的音响信号,不主动改正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对个人处予两千五百元罚款,对单位处予

15、三万元罚款。情节严重: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备设施,造成设备设施破坏,维修后能恢复功能的。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赔偿维修费用;对个人处予四千元罚款,对单位处予四万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备设施,造成设备设施严重破坏,不能恢复功能的。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按规定赔偿工程损失;对个人处予五千元罚款,对单位处予五万元罚款。序号违法违规行为法律依据和法定处罚标准违法违规情节处罚幅度七阻挠安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拒不改正。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九条: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可以对个人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六)阻挠安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拒不改正。情节较轻:阻挠安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教育后,能主动改正的。对个人教育为主,不予处罚;对单位处一万元罚款。情节严重:阻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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