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王红云第四章节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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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 法,Tax Law,增值税,第四章,第一节 增值税的基本内容,第四章 增值税,一、增值税在我国执行的情况,一、增值税在我国执行的情况 1生产型增值税(我国1994年以前执行) 生产型增值税是指课税基数大体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的统计口径,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优点是保证财政收入。缺点是对固定资产存在重复征税;不利于鼓励投资。法定增值额理论增值额 2消费型增值税(我国2009年全面实施) 消费型增值税是指课税基数仅限于消费资料价值的部分,允许将当期购入的固定资产价款一次全部扣除。优点是凭发票扣税,便于操作,也便于管理,最简便、最能体现增值税优越性。缺点是购进固定资产的当期因扣除额大大

2、增加而减少财政收入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二、增值税的申报要求,二、增值税的申报要求 (一)新办企业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资料 新办企业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提供的资料有: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2)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3)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5)商贸企业提供商品购、销合同复印件。(6)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二、增值税的申报要求,(二)增值税的申报要求时间 (1)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申报是收讫销售款项或取得索取

3、销售额凭据的当天。 (2)进口货物的申报是进口报关的当天。 (3)增值税扣缴义务人的申报是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二、增值税的申报要求,(4)增值税的各种结算方式下的申报要求时间 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无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 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 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是发出货物并办妥 托收手续的当天。 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 当天。若没有书面合同或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 出的当天。,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是货物发出的当天;但是生产销售生产工期比较长(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器设备和船舶、飞机等

4、货物,是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部分款项的当天;没有收到代销清单及货物的,是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三、增值税的纳税地点,三、增值税的纳税地点 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开具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

5、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三、增值税的纳税地点,3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4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5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四、增值税的起征点,四、增值税的起征点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为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即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6、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增值税,第四章,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一、增值税纳税人的基本规定,一、增值税纳税人的基本规定 (一)增值税的纳税人 (1)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所称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2)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为进口增值税的纳税人。 (3)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4)我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

7、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一、增值税纳税人的基本规定,(二)增值税纳税人的分类 根据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规模大小及核算是否健全为标准,增值税纳税人可以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一)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划分的标准 1具体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的,为小规模纳税人 (2)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为主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 2特殊划分标准,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二)

8、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纳税人 (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指自然人) (2)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 (3)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指偶然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非增值税纳税人),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三)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基本规则 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2)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四)办理一般纳税

9、人资格的认定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可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除外),应按规定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五)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的资料 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时,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4)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6)

10、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 (一)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作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其中,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2)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二)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

11、认定的情况 (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2)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3)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增值税,第四章,第三节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一、增值税的一般征收范围,一、增值税的一般征收范围 (一)销售货物 指在中国境内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的行为。 (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不包括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单位或雇主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三)进口货物 指报关进口时向我国海关缴纳进口的增值税。,一、增值税的一般征收范围,(四)纳入抵扣范围的固定资产 指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其中,容易混为

12、个人消费的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不属于可以抵扣的设备范畴,同时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也不属于增值税的抵扣范围。 (五)应税服务 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二、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二、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一般情况下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已将货物移送对方并暂估销售收入入账,但既未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也未开具销售发票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增值税与营业税征收范围的划分 1报刊 2提供建筑业劳务同时销售自产货物 3公用事业收费 4融资

13、租赁 5商业企业向供货方取得返还收入的税务处理,三、增值税的特殊销售范围,三、增值税的特殊销售范围 (一)视同销售货物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售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应于移送时,计缴増值税)。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

14、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三、增值税的特殊销售范围,(二)混合销售行为 1混合销售行为的一般规定 要求按企业主营项目的性质划分应纳税种。一般情况下,缴纳增值税为主的企业的混合销售交增值税,缴纳营业税为主的企业的混合销售交营业税。 2混合销售行为的特殊规定 (1)运输行业混合销售行为的确定 (2)电信部门混合销售行为的确定 (3)林木销售和管护的处理,三、增值税的特殊销售范围,(三)兼营业务 1增值税纳税人在销售应税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同时,还从事非应税劳务(即营业税规定的各项劳务),且二者之间并无直接的从属关系,这种经营活动称为兼营非应税劳务。 2兼营非应税劳务原则上依据纳税

15、人的核算情况判定 (1)兼营不同税率应税项目的,要求划清销售额,按各销售额对应的不同税率计算纳税;对划分不清的,一律从高从重计税。 (2)兼营增值税应税项目与非应税项目的,要求划清销售额,按各销售额对应的税种、税率计算纳税;对划分不清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3)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要求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四、增值税的其它特殊征收范围,四、增值税的其它特殊征收范围 (一)采取折扣方式销售 1.商业折扣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扣除。采用百分数表示,比如90%、80%等表示。,四、增值税的其它

16、特殊征收范围,2.现金折扣 现金折扣是指销货方鼓励购货方提前偿付所欠货款而向其提供的折扣优惠,采用分数表示。 税法针对折扣方式,没有规定这么复杂,仅是看销售方的发票如何开具。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果将折扣另外开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二)以物易物销售 (三)包装物押金与包装物租金,四、增值税的其它特殊征收范围,2.现金折扣 现金折扣是指销货方鼓励购货方提前偿付所欠货款而向其提供的折扣优惠,采用分数表示。 税法针对折扣方式,没有规定这么复杂,仅是看销售方的发票如何开具。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果将折扣另外开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二)以物易物销售 (三)包装物押金与包装物租金,增值税,第四章,第四节 增值税的税率,一、增值税的税目和税率,一、增值税的税目和税率 表4-3 增值税税目税率(2009年1月1日执行),二、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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