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王红云第十三章节其他税法

上传人:E**** 文档编号:91090171 上传时间:2019-06-21 格式:PPT 页数:35 大小:25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税法王红云第十三章节其他税法_第1页
第1页 / 共35页
税法王红云第十三章节其他税法_第2页
第2页 / 共35页
税法王红云第十三章节其他税法_第3页
第3页 / 共35页
税法王红云第十三章节其他税法_第4页
第4页 / 共35页
税法王红云第十三章节其他税法_第5页
第5页 / 共3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税法王红云第十三章节其他税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税法王红云第十三章节其他税法(3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税法 第十三章 其他税法,第一节 房产税,一、房产税的基本内容 (一)纳税义务人 凡在我国境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都是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自2009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也缴纳房产税。 (二)征税范围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房屋。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即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第一节 房产税,(三)房产税的税目税率如表13-1所示 表13-1 房产税的税目税率表,第一节 房产税,(四)房产税的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1纳税期限 房产税实行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的

2、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市、自治区)政府决定。 2纳税地点 房产税应向房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座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纳税。,第一节 房产税,(五)纳税义务时间 纳税义务时间为: (1)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2)纳税人自建房屋,自建成次月起缴纳房产税;(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房的,从办理验收手续次月起纳税;(4)在验收前使用、出租、出借的,从使用、出租、出借的当月起缴纳。 (六)房产税的税收优惠,二、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产的余值或房产的租金收入。 1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

3、据 2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3投资联营及融资租赁房产的计税依据。 4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的计税依据。,(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1地上建筑物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房产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适用税率 其中:房产计税余值=房产原值(1-原值减除比例) 2地下建筑物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1)工业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原值减除比例)1.2,第一节 房产税,(2)商业和其他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原值减除比例)1.2 房屋原价折算为应税房

4、产原值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和地方税务部门在上述幅度内自行确定。 (3)出租的地下建筑,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三、房产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 房产税的纳税人应如实填写房产税纳税申报表,如表13-2所示,第二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基本内容 2006年12月30日国务院第163次常务会议通过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第17号),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一)税目税率 表13-3 土地使用税的税目税率表(2007年1月1日起执行),第二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

5、,(二)计税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计量标准为每平方米。 (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3纳税人出租、出供房产,自交付出租、出供房产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4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5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

6、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6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四)纳税地点 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土地所在地缴纳。 纳税人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的,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土地使用税;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内,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其纳税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 (五)纳税期限 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六)土地使用税的税收优惠 1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免缴土地使用税 2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的征免税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 其计算公

7、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适用税额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以平方米为计量标准。,第三节 耕地占用税的计算,一、耕地占用税的基本内容 (一)特点 (1)兼具资源税与特定行为税的性质;(2)采用地区差别税率;(3)在占用耕地环节一次性课征;(4)税收收入专用于耕地开发与改良。 (二)纳税人 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是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包括各类性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也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第二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三)征税范围 (四)税收优惠 1免征耕地占用税的情形 (1)军事设施占用耕

8、地; (2)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 2减征耕地占用税的情形 (五)纳税期限 (一)计税依据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 (二)税率 1实行地区差别幅度定额税率。人均耕地面积越少,单位税额越高。,第二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2耕地占用税税目税率(见表13-5) 表13-5 耕地占用税税目税率,第二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三)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适用税额标准 三、耕地占用税的纳税期限 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 四、耕地占用税的减免 (一)免

9、征耕地占用税 (二)减征耕地占用税,第四节 车辆购置税的计算,一、车辆购置税的基本内容 (一)车辆购置税征税范围 车辆购置税是以在中国境内购置规定的车辆为课税对象、在特定的环节向车辆购置者征收的一种税。 (二)纳税环节 车辆购置税是对应税车辆的购置行为课征,征税环节选择在使用环节,即最终消费环节。,第四节 车辆购置税的计算,(三)征税车辆纳税申报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车一申报制度,申报资料为: (1)车主身份证明; (2)车辆价格证明,如果是境内购车的,需要提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如果是进口自用车辆的,需要提供缴款书或海关征免税证明; (3)车辆合格证明,如果是国产车辆的,需要提供整车出

10、厂合格证明。如果是进口车辆的,需要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进口机动车随车检验单;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第四节 车辆购置税的计算,(四)车辆购置税的缴纳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征收制度。 (五)纳税地点 二、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 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行为。 三、车辆购置税的税率 我国车辆购置税实行统一比例税率,税率10%。,第四节 车辆购置税的计算,四、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二)进口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 (1)如果进口车辆是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小轿车、摩托车,则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

11、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税率 (2)如果进口车辆是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大卡车、大客车,则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五、车辆购置税的纳税申报表(见表13-8),第五节 车船税的计算,一、车船税的基本内容 (一)纳税范围 车船税的纳税范围是指在机场、港口以及其他企业内部场所行驶或作业,并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应当缴纳车船税。车船管理部门是指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依法具有车船管理职能的部门。 (二)扣缴义务人 2012年1月1日起,保险机构在销售交强险时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三)车船税的税目税率,第五节 车船税的计算,(四)税收优惠 1免征 2定期减

12、征或免征 (五)纳税义务时间和纳税期限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 2纳税期限 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六)纳税地点,第五节 车船税的计算,二、车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第六节 印花税的计算,一、印花税的纳税人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凭证征收的一种税。 (一)纳税人的一般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使用、领受税法所列举凭证应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

13、的纳税义务人。 (二)纳税人的具体规定 (1)立合同人。(2)立账簿人。(3)立据人。 (4)领受人。(5)使用人。,第六节 印花税的计算,二、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印花税的应税凭证有五大类共13个税目。 三、印花税的纳税方法 印花税采取贴花纳税,其具体纳税办法有三种: 1自行贴花 2汇贴或汇缴 3委托代征 四、印花税的税目税率 印花税的应税凭证有五大类共十三个人所得税目。 有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比例税率有1、0.5、0.3和0.05四档。,第六节 印花税的计算,五、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按比例税率计算 应纳印花税=计税依据适用税率 计税依据具体分为: (1)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为购销金额

14、; (2)加工承揽合同的计税依据分为两种方式: (二)按定额税率计算 应纳印花税=凭证件数固定税额(5元),第六节 印花税的计算,六、免征印花税的优惠 七、印花税的纳税环节和纳税地点 (一)纳税环节 印花税应当在书立或领受时贴花。具体是指,在合同签订时、账簿启用时和证照领受时贴花。如果合同是在国外签订,并且不便在国外贴花的,应在将合同带入境时办理贴花纳税手续。 (二)纳税地点 印花税一般实行就地纳税。,第七节 契税的计算,一、契税的纳税义务人 契税是指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二、契税的征税范围 契税的征税对象为发生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权属转移的

15、土地和房屋。 1视同买办房屋的情况 2房屋的赠与 3房屋的交换 4企业改制重组中的契税规定,第七节 契税的计算,三、契税的税目税率(见表13-13),表13-13 契税的税目税率表,四、契税的减免税优惠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免征契税。 (3)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减免。 (4)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是否减免。 (5)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并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

16、征契税。 五、契税的计算 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或成交价、市场价、差价)适用税率 六、契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制,第八节 烟叶税的计算,一、烟叶税的基本内容 在我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人。,表13-15 烟叶税的税目税率表,烟叶税实行比例税率,税率为20%。烟叶税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税率,二、烟叶税的计算,第九节 社会保险金的计算,一、社会保险金的基本内容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俗称“五险”。 二、社会保险金的具体内容 (一)基本养老保险 (1)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大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