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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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篇一: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办法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本市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北京市实施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培训学校),按照国家、本市及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资格培训,是指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开

2、展的、对劳动者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培训。职业资格培训分为五级,即职业资格五级(初级)、职业资格四级(中级)、职业资格三级(高级)、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职业技能培训是指为劳动者适应某一岗位需要开展的、以提高技能水平为主的职业性培训;新职业(工种)是指劳动保障部已正式颁布职业名称,但职业分类大典中未收录的职业。第四条 民办培训学校是职业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其教师和学生依法享有与国家举办的教育机构的教师和学生平等的法律地位。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按照“适应需求、适度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原则,对民办培训学校进行管理,将其纳入

3、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的职业培训规划,采取措施予以扶持,鼓励民办培训学校依法发展、资源统筹、开放创新、办出特色。第二章 职责与审批权限第五条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民办培训学校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负责:(一) 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以及本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市民办培训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办学标准,组织开展民办培训学校的评估和评优工作,负责民办培训学校师资队伍的建设工作。(二)按权限负责民办培训学校的审批工作;定期发布民办培训学校职业(工种)设置标准和民办培训学校开设职业资格培训的职业(工种)范围;组织专家对民办培训学校职业(工种)设置资格进行评审。(三)按照“行业优先、布局合理、择优认定、逐步

4、推开”的原则审批新职业(工种);定期发布和更新开设新职业(工种)的范围;负责新职业(工种)培训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的开发。(四)定期发布开设职业技能培训的范围。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职责是:(一)按权限负责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的审批工作。(二)负责审批为社会各类人群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三)负责对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民办培训学校的教学、师资、培训、鉴定、学生管理、广告、收退费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第六条 设立民办培训学校按以下权限审批:(一)举办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初、中级)职业(工种)培训的民办培训学校,由区县劳动保障

5、行政部门审批,同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二)举办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及以上职业(工种)、国家统考职业(工种)的民办培训学校,经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推荐,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抄送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三)为社会各类人群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由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第三章 民办培训学校的设立、变更、延续、终止第七条 以社会组织名义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有与其培训项目相适应的办学资金。以个人名义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联合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应当视出资比例及经公证机关公正的联

6、合出资协议书,确定一方为举办者。第八条 民办培训学校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民办培训学校名称应当包括其所在行政区域和冠名,冠名不得使用专有名词。民办培训学校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得与已登记的其他学校名称相同或相近,学校的外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一致。民办培训学校只开展某一特色职业(工种)培训或关联性强的职业(工种)培训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可以使用职业名称冠名。第九条 举办民办培训学校应当符合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见附件1)及相应的职业(工种)设置标准。第十条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应提交以下材料:(一)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申办报告(

7、格式要求见附件2)一份;(二)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审批表(见附件3)三份;(三)拟办民办培训学校的章程:(四)单位办学应出具举办者的法人资格证明及复印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办学的证明文件。公民个人申请办学应提交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证明和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五)拟办民办培训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人员、拟任校长、财会人员、职工的身份、学历、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六)拟聘理论教师、实习指导教师的身份、学历、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七)拟办民办培训学校的资产及经费的证明文件。具有资质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其中以货币资金以外的方式出资的,还应提交具有评估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评

8、估报告;(八)适合用作办公、培训和实习场地证明。自有场地的民办培训学校,提交场地产权证明,租借场地的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租借契约及场地产权证明;(九)满足教学和实操培训需要的主要设施、设备的清单;(十)开展相应职业(工种)培训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相应的教材(教材提供目录及编者)。有关证照、证书、证件、教材等除提交复印件(目录)外,还应提供相应原件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对。第十一条 民办培训学校章程应当包括以下事项:(一)学校名称、校址;(二)办学宗旨、办学规模、职业(工种)设置、培训层次和形式;(三)学校资产的数额、性质等;(四)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它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式、人员构成、任期、议事

9、规则等;(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产生和罢免的程序;(六)组织管理制度、财务管理(使用)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学籍管理制度、学员考核鉴定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七)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八)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篇二:民办学校规章规章制度民办培训学校规章管理制度目 录一、学校领导管理制度?1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1(一)主要职责(二)基本要求(三)基本修养三、教学常规管理制度?3(一)备课基本要求(二)上课基本要求(三)作业布置与批改要求四、学生管理制度?4(一)校规(二)学生道德规范(三)学生守则(四)课堂守则(五)学生考勤和请假制度(六)考核制度(七)考场规则(八)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

10、管理制度五、安全应急预案 ?7(一)火灾事故(二)食物中毒(三)其它突发性事件工作预案一、学校领导管理制度为了提高学校管理工作的效率,科学合理地安排好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1、学校领导在执行集体决定或日常工作中,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工作不越权、不推倭,敢于负责,团结协作,廉洁奉公。2、坚持调查研究制度。学校领导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摆脱繁琐事务,注意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在对某项工作作出重大决策前,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职能部门、教师及群众意见,做到决策的民主化。3、提倡少说空话,多办实事的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学校领导每学期至少到基层校集体办公一次,现

11、场帮助解决实际问题。4、坚持听课制度。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和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为进一步改进学校工作提供依据。5、学校领导必须坚持每周星期二上午校长接待日制度,接待群众来访,重视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答复他们提出的问题,帮助排除他们思想中的障碍。对于他们提出的应当解决和可能解决的问题要抓紧办理,暂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解释清楚。6、学校领导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并指导工作,充分发挥他们联系广大师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7、学校领导要正确处理好自己的业务与管理工作之间的关系,把主要精力放在学校的管理工作上。8、学校领导出差(出访),实行请假制度。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

12、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增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以培养更多的合格人才。为此,我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职业教育法和高等学校教育法为依据,特制定本制度。(一)主要职责:1、教师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2、教师应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学风尚进行 教学,要求教师要爱岗敬业,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做到言传身教,为人师表。3、教师

13、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要积极参加学校 教研室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集体活动,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 规章制度,遵守教学纪律,做到治学严谨,教风端正。4、教师在工作中要服从分配,勇挑重担。教学工作是教师的首要工 作,我校教师不仅要把精力放在教学工作上,认真钻研教材,认真备课、讲课,提高教学质量,在业余时间应积极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在此基础上努力搞好科学研究和学校基本管理工作。5、教师应负责课堂教学和维持课堂纪律,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教 师应主动与所属教研室的负责人、辅导员、教务助理等交流教学 信息,共同解决教学中的有关问题。6、教师须认真履行与自己相应的职责,并按照学校关规定接受学校

14、 工作安排、工作考核与教学评价。(二)基本要求、加强自身修养,注意职业道德,讲究仪表礼仪,处处为人师表、穿戴整洁,发式适合,端庄大方,上班不化浓妆,佩带首饰适度,女教师不穿时装和短裙,男教师不穿背心和短裤,符合职业身份。、按时上、下班,遵守坐班制度,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外出,因事或因病不能到校上班,须把工作安排好,必须按学校请假程序办 理请假手续。、使用礼貌用语,讲普通话,使用职业语言,说话注意身份,注意场合,切忌用粗言恶语伤害他人。、参加政治学习、听课、讲座活动时,应讲究礼仪,不迟到、不早退,不交头接耳,不随意进出会场,不看与会议无关的书报,做好会议记录,早操按学校要求与学生一起做广播体操。、不得随意拿取学校或他人信件、报纸、书刊、杂志等;不得随意在他人报刊、杂志上乱写乱划;未经图书管理员同意,不得拿走 阅览室的书报杂志,不得“折页”、“开窗”。 、爱护学校公物,精心保护电教器材、教具、书籍。注意保持办公室、电教室、计算机室、阅览室等公共场所的卫生。、下班前,“一周校长”要检查办公室,督促关好门窗、电灯、空调、电扇等;班主任、科任教师要检查教室、多媒体教室,督促学生做好室内清洁卫生,关好门窗、电灯、电扇等。 、在上班时间内绝对禁止在办公室打牌、下象棋、谈论股票等;不允许带手机进课堂;不允许上班时间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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