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江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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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荆州市江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有机硅烷偶联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3月18日开始施行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结合荆州市江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有机硅烷偶联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在该报告书报送荆州市环保局审批前向公众公示如下信息。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1、概述1.1 项目背景1.1.1 建设地点荆州市江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现拟投资5000万元,进行有机硅烷偶联剂建设项目。荆州市江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东面为荆州市八方电镀公司,西面为荆州市众和服饰有限公司,南面为荆州市华银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荆州市华泰塑业

2、有限公司,北面为空地。1.1.2 建设背景荆州市江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是一九九八年改制组建的民营企业,公司位于荆州市沙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锣场镇,现占地25万平方米,拥有总资产3.5亿元,职工人数450人,其中博士2人、硕士4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130人。公司被评为荆州市“重合同,守信用企业”,产品获得“湖北省名牌产品”荣誉,公司是“中国氟硅工业协会理事单位”,“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拥有自主经营的进出口权。荆州市江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现拟投资5000万元,进行有机硅烷偶联剂建设项目。荆州市江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东面为荆州市八方电镀公司,西面为荆州市众和服饰有限公司,南面为荆州市华银机械制造

3、有限公司、荆州市华泰塑业有限公司,北面为空地。拟建项目将在荆州市江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厂区现有10000吨有机硅烷偶联剂生产基础上进行扩建,扩建30000吨有机硅烷偶联剂生产能力,利用公司现有辅助工程和公用工程,共计形成有机硅烷偶联剂年生产能力40000吨。修建产品及中间体生产车间13栋,新增生产、辅助及分析装置803台套。项目建成后年均销售收入68825万元,年均总成本费用55750万元,年均上缴新增税金5006万元,年均新增利润8069万元,年均新增所得税1211万元,年均税后利润6858万元,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1.2 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与主要工程的相对方位和距离见表 1-1。

4、表 1-1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要素环境敏感点名称方位距离(m)规模(人)保护级(类)别环境空气厂界四周500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地表水豉湖渠东50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类水域标准声环境厂界四周1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区域1.3 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1.3.1空气环境评价项目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生产车间工艺废气,选择选择无组织排放的HCl和甲醇做为拟建项目主要大气环境污染物,计算其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Pi(第 i 个污染物),及第 i 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 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 D10%。根据计算结果,对照HJ2.2-20

5、08中具体规定,拟建项目Pmax为8.74,小于10%,因此拟建项目大气影响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1.3.2水环境评价-根据HJ/2.3-93有关规定,地表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确定因素如下:项目建成投产后主要为生产和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450.78m3/d;污水中的污染物因子主要为pH、COD、NH3-N、BOD5、SS,需预测的水质参数数目7,类型数=2。根据HJ/T2.3-93第5.2.2.2条规定应判定为中等;项目建成投产后,污水处理后最终排入豉湖渠,根据HJ/T2.3-93第5.1条,确定纳污水体水域规模为小河;豉湖渠功能为类水域。根据以上条件判定本次地表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1.3.

6、3声环境评价根据荆州市环保局沙市分局关于本项目评价标准的复函,项目所在地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在3dB(A)以下,且受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对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原则,本评价噪声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评价。1.3.4环境风险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评价工作级别判定表(表2.5-4),风险评价级别划分主要依据评价项目的风险因子的危险性、危险源的大小及环境敏感程度等因素,项目厂区存在重大危险源,因此确定本次

7、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一级。2 、建设项目概况2.1 项目概况2.1.1 产品方案与建设规模在现有年产10000吨有机硅烷偶联剂生产能力的基础上扩建年产30000吨有机硅烷偶联剂。产品方案见表2-1。表3.2-1 产品方案一览表产品编号化学名称CAS NO分子式分子量沸点密度质量含量规模S69含硫硅烷40372-72-3C18H42O6S4 Si2538.9585-881.080.01含硫量22%14000V171乙烯基硅烷2768-02-7C5H12O3Si148.23122-1230.90.00597%3000T40硅酸乙酯11099-06-02C8H20O4Si208.331681.060.

8、002SiO2含量38-42%3500N313丙基硅烷1067-06-02C6H1603Si164.271420.9380.00598%2000O174酰基硅烷2530-85-0C10H20O5Si248.3519010.450.00597%2000O187环氧基硅烷2530-83-8C9H20O5Si236.342901.070.00597%2000PTAS硅烷交联剂17865-07-5C9H16O6Si248.30236.21.1170.00595%1500N610苯基硅烷2996-92-1C9H14O3Si198.292331.0620.00598%2000合 计300002.1.2 总

9、投资及环保投资本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工程环境保护拟投资28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10000万元的5.70%。2.1.3项目建设内容拟建工程建设内容详见表 2-2。表 2-2 项目建设与在建工程依托关系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内容现有工程内容本次环评工程内容1主体工程生产车间修建生产车间并装配年产10000吨有机硅烷偶联剂生产能力修建产品及中间体生产车间13栋,装配年产30000吨有机硅烷偶联剂生产能力2公辅工程给水系统供水由荆州市自来水公司现有供水管网提供。建立冷却水循环水池,冷却水全部循环利用利用现有工程供电系统供电由荆州市电力局供给利用现有工程供热系统由1台10吨蒸汽锅炉、1台4吨蒸汽锅炉

10、供给改由国电长源沙市热电厂供给排水工程雨水排放管网及污水排放管网,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豉湖渠利用现有工程4环保工程废水处理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清洗废水污水处理站建筑面积10037.58平方米,设计处理规模为3720m3/d,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均衡池1#pH反应槽微电解反应器pH反应槽沉淀池调节均衡池2#中和池蒸汽加热池UASB厌氧反应器预曝沉淀池二沉池利用现有工程,对现有工程污水处理方案进行改进废气处理锅炉烟气采用湿式脱硫除尘装置及碱液吸收,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工艺废气采用降膜和填料双塔吸收器的塔式法工艺进行吸收处理沿用现有工程废气处理工艺固体废物实现综合利用和处理,

11、不外排利用现有工程消防水池-修建1760m3消防水池5办公及其他设施办公楼供公司办公人员办公工作-研发楼供公司科研人员科研工作-门卫-2.2规划的符合性荆州市江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有机硅烷偶联剂建设项目,有机硅烷偶联剂是一种特殊的硅烷大分子产品,属于第三代硅烷偶联剂产品,在应用上具有:无硅烷气体散发对人体的伤害;无醇分子释放对环境的危害;对下游产品的长期应用性能无影响,无安全隐患等优点。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修正本)中十一项石化化工中第15条,扩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拟建项目位于湖北省荆州市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荆州市江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属于城镇整体规划工业区域内,

12、不会与当地农业和农村居民争地,有利于消化当地的剩于农村劳动力,可以促进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基本符合当地城市整体布局的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附近不存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地区,不属于国家环保总局环办函2006394号文关于加强环保审批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的通知严格控制和严禁审批的建设项目。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敏感点较少,所在区域周围地势开阔,居民较少,无学校、医院、工厂、文物古迹和生态保护区等重点保护目标,该区域整体上空气环境功能应划定为二类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表明项目所在地基本符合大气环境保护规划功能区要求。所在地位于荆州经济开发区,声功能区划为3类区域,符合环

13、境保护实际功能的要求。纳污水体豉湖渠各监测断面部分污染物浓度监测值未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规定的V类水体的标准限度值,因此拟建项目废水需经集中式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方可排入西干渠。项目定位及执行标准与区域环境保护功能区划相符。拟建场地地形平坦,地质条件较好;该区域内现有较完善的供水、供电设施,交通运输便利,适合工程的建设;选址地周边环境敏感点距离项目所在地均较远。综上所述,拟建项目具有可行性。3、环境质量现状3.1 空气环境质量由监测数据可知,各监测点位的SO2日均浓度最大浓度占标率为37.3%,小时浓度最大浓度占标率为9.0%;NO2日均浓度最大浓度占标率为66.3%,小时浓度最大浓度占

14、标率为25.0%;PM10日均浓度最大占标率达60.0%,HCl未检出。监测结果表明,区域内各污染物浓度均未出现超标,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和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要求。3.2 地表水环境质量由监测数据可知,豉湖渠监测各单项水质因子除石油类、高锰酸盐指数外其余标准指数均1,说明各项评价因子的水质不能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类标准的要求。3.3 声环境质量由监测数据可知,项目厂界4个测点昼间等效声级为48.6-54.7dB(A),夜间等效声级在49.2-51.8dB(A),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限值昼间65dB(A)、夜间55 dB(A)。以上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现状良好。4、环保措施与环境管理4.1 环保措施及其效果 本工程主要采取的环保措施及其效果见表 4-1。表 4-1 项目环境保护及其效果类别排污工艺装置及过程治理方法或措施规模治理效果投资(万元)污染治理废气工艺废气降膜和填料双塔吸收器/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180废水生活污水、工艺废水现有处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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