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学院-自动化系素质拓展学分实施细则

上传人:jiups****uk12 文档编号:91010180 上传时间:2019-06-20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36.5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滨州学院-自动化系素质拓展学分实施细则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滨州学院-自动化系素质拓展学分实施细则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滨州学院-自动化系素质拓展学分实施细则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滨州学院-自动化系素质拓展学分实施细则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滨州学院-自动化系素质拓展学分实施细则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滨州学院-自动化系素质拓展学分实施细则》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滨州学院-自动化系素质拓展学分实施细则(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自动化系素质拓展学分实施细则 根据我系2011版人才培养方案, 学生在校期间必须获得素质拓展学分最低要求(一般为本科6学分、专科4学分)。为顺利规范执行培养方案,依据滨州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学生获得多出规定最低学分要求的素质拓展学分可以冲抵人才培养方案中选修课程的学分,但累计冲抵的学分不能超过10学分。 一、素质拓展项目范围与学分计算标准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素质拓展项目一般包括参加大学生学科竞赛、听取学术报告或讲座、参与学术研究(含SRTP)、考取技能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获得学术或科技创新成果及获得艺术或体育奖项等类别。每种类别素质拓展项目计分原则

2、上不超过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超出的学分,可冲抵选修课程学分。 各项目具体计算标准 (一)参加大学生学科竞赛,课程号:0917001 在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学科竞赛中获奖者,可获得相应的素质拓展学分,学生可参加的学科竞赛赛事有: 1.“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 2.“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3.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之中的科技文化比赛; 4.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5.电子设计竞赛; 6.机械(机电)创新设计竞赛; 7.飞思卡尔智能车比赛; 8.中国机器人大赛; 9.中国智能机器人大赛; 10.全国3D创新设计大赛; 11.由我校各系院承办的其他省级以上大学生学科竞赛。

3、 计分标准: 1.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者,分别计5、4、3、2学分; 2.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者,分别计4、3、2、1学分; 3.获市厅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3、2、1学分; 4.获校内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2、1、0.5学分。 (二) 听取学术报告或讲座,课程号:0917002 一般情况下按每听取6场报告或讲座记1学分,听取报告或讲座学分认定,以自动化系学生听取学术报告记录单(附件1)为准。 (三)参与学术研究(含SRTP),课程号:0917003 & 获得学术或创新成果,课程号:0917005 学生参与学术研究和获得学术或创新成果模块主要有以下5种形式: 1.学生设

4、计的产品、软件等创造性成果得到实际应用并与有关单位签订技术成果转让合同、获得转让经费并打入学校账户,由学校进行二次分配者,创新学分计算标准为: (1)获得转让经费30000元人民币以上(含30000元)者,计4学分; (2)获得转让经费30000元人民币以下,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者计3学分; (3)获得转让经费10000元人民币以下,5000元以上(含5000元)者计2学分; (4)获得转让经费5000元以下,2000元以上(含2000元)者,计1学分。 2.学生以独立或第一作者并署名滨州学院,在正式刊物上全文发表的学术论文(含译文或作品),不少于1500字,按以下标准计算素质拓

5、展学分,学生以第二、三作者署名的,素质拓展学分减半认定,其余位次不计。 (1)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每项计6学分;在CSSCI源期刊指南、全国中文核心期刊、CSCD源期刊指南收录的期刊上发表或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论文,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的译文或作品,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上发表的文章,每项计4学分; (2)在以上刊物以外的本科院校学报、省级或相当等级的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译文或作品,每篇计2学分。 3.以主要研究人员身份参与并承担研究任务、成果署名前3位且已结题或获奖的国家、省部级、市厅级成果,素质拓展学分计算标准为: (1)国家级成果署名为第一、二、三位者,分别计

6、8、4、2学分; (2)省部级成果署名为第一、二、三位者,分别计4、2、1学分; (3)市厅级成果署名为第一、二、三位者,分别计2、1、0.5学分。 4.学生取得专利者,素质拓展学分计算标准为: (1)发明专利署名为一、二、三位者,分别计6、4、2学分; (2)实用新型专利署名为一、二、三位者,分别计4、2、1学分; (3)外观设计专利署名为一、二、三位者,分别计2、1、0.5学分。 5.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素质拓展学分计算标准为: (1)国家级项目署名为第一、二、三位者,分别计4、3、2学分; (2)省级项目署名为第一、二、三位者,分别计3、2、1学分; (3)校级项目(S

7、RTP)署名为第一、二、三位者,分别计2、1、0.5学分。 (四)考取技能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课程号:0917003 学生取得与所学专业或直接就业密切相关的执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证书等,素质拓展学分计算标准为: (1)获执业资格证书者,计5学分; (2)获高、中、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证书者,分别计3、2、1学分。 (五)获得艺术或体育奖项,课程号:0917006 代表我校参加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省级以上(含省级)的基本功比赛、文娱比赛、艺术设计作品评选、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大学生运动会、城市运动会、全运会及针对大学生的各类文学、艺术作品(影视作品)竞赛、社会实践报告评选,获

8、得一、二、三等奖者,素质拓展学分计算标准为: (1)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4、3、2学分; (2)获省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3、2、1学分。 (六)自动化系素质拓展学分认定补充规定 学生参加上述素质拓展项目但未获得学分或成果或参加其它素质拓展项目的学生,可获得相应素质拓展学分,但本部分本科不多于4学分,专科不多于3学分,且不能冲抵选修课的学分。 1.参加学科竞赛未能获奖,课程号:0917001 (1)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但未获奖者,由指导教师证明可计1学分; (2)参加省级及其以下学科竞赛但未获奖者,由指导教师证明可计分别计0.5学分; 2.参加教师科研,课程号:0917003 学

9、生参加教师已立项的科研项目,但没有形成学术论文、专利等学术成果,在素质学分拓展学分认定中,经指导教师证明可获得1学分。 3.参加校运动会获得名次或参加校级以上体育活动未获得奖项,课程号:0917006 (1)代表我校参加本细则第(五)条中各类省级以上体育活动,但未获奖者,素质拓展学分计分标准为:参加国家级活动者,计1学分;参加省级活动者,计0.5学分; (2)代表我校参加市级运动会或代表我系参加校级运动会获得前8名者,由组织者提供获得名次学生名单,按如下标准计分:获全校前1-2名计2学分;获全校前3-5名计1.5学分;获全校前6-8名计1学分; 4.参加各类文艺活动未获奖,课程号:091700

10、6 (1)代表我校参加本细则第(五)条中各类省级以上文艺活动,但未获奖者,素质拓展学分计分标准为:参加国家级活动者,计1学分;参加省级活动者,计0.5学分; (2)参加由我校或我系组织的各类文艺活动,由组织者提供参加学生名单,可获得素质拓展学分0.5学分。 5.参加我校科技类学生社团,课程号:0917007 学生参加科技类学生社团,由指导教师和协会会长证明参加了社团的活动则可获得相应学分,自动化系科技类学生社团有:滨州学院大学生机器人爱好者协会、滨州学院大学生机电创新爱好者协会、滨州学院智能车爱好者协会、滨州学院工程图爱好者协会;其他系院科技类社团可咨询相关系院。 计分标准: (1)优秀团员计

11、2学分; (2)普通团员计1学分。 6.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课程号:0917008 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各位志愿者服务,可获得相应素质拓展学分,志愿服务活动有:由各级政府或学校举办的运动会、由红十字会组织的各类献爱心活动、其他系院认可的活动。 参加的学生由系院组织科室出具证明,学生可获得相应学分,计分标准: (1)参加省级及其以上大型活动志愿者服务计1.5学分; (2)参加市级、校级及红十字会组织的爱心活动志愿者服务计1学分; (3)参加系教学、管理等工作的助管工作计1学分; (4)参加其他由组织系院认可的志愿者活动,组织者参考以上计分标准,学生可获得最高为2学分的素质拓展学分。 7.考取计算机

12、等级证书和四六级证书,课程号:0917003 (1)计算机四级2分、三级1.5分、二级1分; (2)外语四级1分、六级2分。 8.利用课余时间进开放实验室做实验,课程号:0917010 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进开放实验室,完成正常实验课程之外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每16学时计1学分,学时以开放实验室记录为依据,没学期末由实验室管理人员提供。 (七)关于计分标准的说明 1.学生参加多项学科竞赛或正式发表多篇学术论文,有多项专利发明,所得素质拓展学分可以累计;同一竞赛项目、同一成果获多项奖励的,按获得的最高学分计算,不重复计分。 2.获奖等级以证书或文件原件为准,学术论文、译文或作品发表以正式刊物原件为

13、准,专利以证书原件为准。在已记载素质拓展学分后再次获奖的项目,学分不重复计算。 二、素质拓展学分的申报、核准程序 (一)学生的素质拓展学分认定教师为各班班主任。 (二)每学期第10-18周组织开展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的申报、认定工作。凡符合条件者,由学生本人填写滨州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表,与有关证书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一起交至班主任。班主任根据本细则对其进行审核、认定,填写每学期班内学生创新学分成绩登记表,于18周周末提交电子版成绩和纸质版申请表,其中纸质版申请表以滨州学院试卷存档的形式和要求存档。同时做好学业预警工作。 (三)学生获得超过规定学分的素质拓展学生时,申请冲抵选修课的,由教学科研科统一组织申报。 (四)学生毕业前,由教务员按照专业、班级将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结果报教务处审批,学校统一录入综合教务系统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其它中学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