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街道办事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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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富国街道办事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目 录1 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预案体系1.5工作原则2 组织领导 2.1组织机构 2.2职责分工3 预报预警3.1预警分级3.2预警信息发布3.3预警解除3.4区域应急联动4 应急响应4.1响应分级4.2响应目标4.3响应要求4.4分级响应措施4.5信息报送4.6总结评估5 应急保障5.1 人员保障5.2 经费保障5.3 通讯保障5.4 制度保障5.5 宣传保障5.6 医疗卫生保障6 信息公开6.1 信息公开的内容6.2 信息公开的形式7 监督问责7.1督导督查机制7.2责任追究8 预案演练9 附则9.1预案解释9.2实施日期

2、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富国街道办事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体系,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影响,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环保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

3、知(环发2013104号)、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方案(试行)的通知(环发201311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工作的通知(环办20132号)、关于印发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函(环办2013504号)、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修工作的函(环办函20141461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729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786号)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富国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内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工作。 1.4 预案体系本预案主要包括总则、组织领导、预报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信息公开

4、、监督问责、预案演练、附则9部分。明确了重污染天气发生预警和应急时各部门的职责、应急措施等。街道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包括本预案、辖区内列入限产、停产、轮产、错峰生产和错峰运输生产企业编制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减排操作方案(以下简称“企业减排操作方案”)。l.5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积极预防,加强应急;信息公开,社会参与。2 组织领导2.1 组织机构成立富国街道办事处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简称指挥部),总指挥长由办事处主任担任、指挥长由街道分管环保工作的班子成员担任,副指挥长由街道环保所所长担任,成员由街道办事处经委、教委、派出所、财政所、城建办、公路养护站、农机水利站、农业畜牧站、卫

5、生服务中心、环保所、信息室及富国供电所负责同志组成。 指挥部承担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工作,制定和完善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负责应急处置重大事项的决策,预警的发布与解除,对各成员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督导以及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等。指挥部下设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处置组、信息公开和宣传组、督导督查组。1、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环保所,环保所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贯彻指挥部的决策部署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日常事务;接收、上报预测预报信息,传达上级应急指令,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进行分析、总结;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应急处置组 由街道经委、教委、派出所、区住建局、公路养护站

6、、农机水利站、农业畜牧站、环保所和富国供电所组成。负责按照本预案职责分工落实应急措施。 3、信息公开和宣传组由街道信息室牵头,街道经委、卫生服务中心、教委、派出所、城建办、公路养护站和环保所组成,负责重污染天气发生时的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4、督导督查组由街道经委、派出所、城建办、公路养护站、农机水利站、农业畜牧站、环保所、富国供电所组成督导督查组,负责对各相关业务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2.2 职责分工街道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职责分工见附件1。3 预报预警3.1 预警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标,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

7、自然日)均值计算。根据重污染天气的严重程度,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是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蓝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3.2 预警信息发布3.2.1 发布时间当区环保局通知富国街道办事处未来空气质量可能达

8、到预警条件时,指挥部应立即发布预警信息。当区环保局通知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应根据通知情况尽早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3.2.2 发布程序 当接到启动预警的建议后,指挥部办公室于2小时内向各成员发布预警信息和应急指令。内容包括:重污染天气出现时段、应急响应时间、预警等级、不利气象条件情况(主要污染物指标以及未来一段时期内的趋势定性分析)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等。 针对企业、社会的预警信息和响应措施由相关职能业务口依据专项实施方案发布。 3.2.3 预警级别调整预警信息发布后,由于气象条件变化,区环保局通知达到其他级别的,需要升级或降级的,按照预警发布程序调整预警级别。3.3预警解除当区环保局向富国

9、街道办事处提出预警解除通知,报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的领导审批后,按照发布程序解除。3.4区域应急联动全面履行京津冀“2+26”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职责,当出现区域性重污染天气时,根据市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预警提示信息,区域预警通知时,按照上级指令执行。4 应急响应当预警信息发布后,指挥部各成员、相关企业按照各自应急预案、实施方案等采取应急措施。预警解除信息发布后,应急响应终止。4.1 响应分级对应预警等级,实行4级响应。当发布蓝色预警信息时,启动级响应;当发布黄色预警信息时,启动级响应;当发布橙色预警信息时,启动级响应;当发布红色预警信息时,启动级响应。4.2 响应目标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10、期间,全社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等主要污染物在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级别的减排比例应分别达到10%、20%、3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分别达到10%、15%和20%以上。蓝色预警级别全社会PM和VOCs减排比例均应达到5%以上。根据辖区内污染排放结构,可内部调整SO2和NOx的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上述总体要求。4.3 响应要求4.3.1 减排核算。各响应级别减排比例按日排放基数核算。日排放基数为年排放基数折算到每日的排放量。工业企业原则上按照全年排放量除以330天折算;采暖锅炉按照120天折算;民用散煤按照120天折算;移动源和扬尘按照

11、365天折算。年排放基数包含工业源、产业集群、采暖锅炉、民用散煤、其他民用源、道路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源、扬尘源等;扬尘排放量作为颗粒物排放量的一部分单独计算,按照冬季细颗粒物来源解析结果确定比例上限。另外,实施季节性错峰生产企业在评估预警期间污染物减排量时按1.2倍核算。当年已经取缔或计划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和列入本年度淘汰的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茶炉大灶、经营性小煤炉等污染排放源,不纳入年排放基数。年排放基数每年核定一次。4.3.2减排清单。办事处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清单主要包括固定源、移动源、扬尘源和其他开放源。固定源主要筛选污染物排放量大、污染治理设施水平低、运行状况差、生产工

12、艺落后,以及产能过剩行业企业。移动源主要筛选道路移动源和非道路移动源,包括柴油车、国和国等高排放车及施工工地、道路作业、场内作业的工程机械等。扬尘源主要筛选混凝土搅拌、建筑拆房、渣土车运输、土石方作业、喷涂粉刷、未硬化工地路面清扫、主干道路和易产生尘土路段等。其他开放源主要筛选装修喷涂、燃放烟花爆竹等。减排措施项目清单中应剔除以下7种类型的企业或行为:僵尸企业,虚假企业,已取缔或计划取缔“散乱污”企业,已淘汰或计划淘汰燃煤锅炉,已纳入常规性管理的黄标车,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已列入调整产业结构或化解过剩产能而搬迁的企业。4.4 分级响应措施4.4.1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错峰运输(1)钢铁焦化铸造行

13、业实施限产或错峰生产。实施钢铁企业分类管理,根据省环保厅对全省钢铁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绩效评估结果,实施错峰停限产。10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焦化企业出焦时间均延长至36小时以上,位于城市建城区的焦化企业要延长至48小时以上。除满足达标排放要求的电炉、天然气炉外,其他铸造企业采暖季全部实施停产;电炉、天然气炉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期间应停产。 (2)建材行业全面实施错峰生产。水泥(含特种水泥,粉磨站错峰停产时间为12月至次年1月)、砖瓦窑(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玻璃棉(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岩棉(不含电炉)、石膏板等建材行业,采暖季全部实施停产。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

14、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要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并报区政府批准备案。(3)有色化工行业优化生产调控。电解铝企业采暖季限产30%以上,以停产电解槽的数量计;氧化铝企业限产30%,以生产线计;炭素企业达不到特别排放限值的,全部停产,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限产50%以上,以生产线计;有色再生行业熔铸工序,采暖季限产50%。涉及原料药生产的医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在采暖季原则上实施停产,由于民生等需求存在特殊情况确需生产的,应报区政府批准。(4)涉大宗物料运输企业实施错峰运输。钢铁、焦化、有色、电力、化工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

15、的重点用车企业,按照产能与原材料运输比例结构,制定“一厂一策”错峰运输实施方案,提前做好生产物资储备;同时合理安排运力,封存企业自有车队中排放较高的车辆,优先选择排放控制水平较好的国四和国五标准车辆承担运输任务,保证采暖季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运输车辆比例达到80%以上。要通过厂区门禁系统数据和视频监控等方式,监督重点企业错峰运输执行情况。4.4.2 级响应措施级响应时,应当至少采取以下措施:(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提示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适当调整空调温度。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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