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社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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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外社保制度篇一:国外社会保障制度第四节瑞典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瑞典通过不断改革和完善,建立了一整套无所不包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等内容。社会保险(一)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国家或社会对退出劳动领域或无劳动能力的老人在经济收入、医疗及社会服务等方面提供的保障。瑞典的养老金制度包括了两部分:一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二是补充养老金制度。下面对两种保险制度的内容进行详细介绍。1基本养老津贴瑞典的基本养老金具有普遍性的特点,是每个瑞典公民的社会权利,凡瑞典国民或者是在瑞典人口统计巾作为国民登记的居住在国外的瑞典公民以及非瑞典国民都有资格参加该项保险。费用由雇员、雇主、国家三方共同

2、负担。一般来说,雇员必须缴纳其工资收入的1%作为基本养老金,雇主承担相当于雇员工资总额的5. 83%,而政府负担基本养老金费用总额的25%。对于基本养老金的给付额度,瑞典制定了一个以工资指数为参考的“基础值”(约相当于一个人基本生活费用),每年变动一次。另外,基本养老津贴还包含丧失能力抚恤金、家庭抚恤金、妻子津贴、照料津贴等。丧失能力抚恤金主要是针对年龄在1664岁的残疾人发放的,凡是丧失劳动能力超过25%的残疾人都可以享受,津贴标准根据劳动能力丧失程度大小来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可领取全额的抚恤津贴,其数量相当于一个单身退休老人领取的基本养老津贴数额,丧失2/3以上劳动能力者领取津贴

3、的标准相当于全额津贴的2/3;其他情况者领取标准相当于全额津贴的1/3。家庭抚恤金包括寡妇抚恤金和儿童抚恤金两种。丈夫去世时婚龄满5年,年龄在3650岁的寡妇都可领取寡妇津贴,但领取的标准不等。儿童抚恤金是对不满18岁的儿童,在父母一方或双方去世后给予的一种津贴,津贴标准为“基数”的40%。18岁以后还在上学者,抚恤金可以继续领到20岁。妻子津贴是其丈夫有权享受老年养老金或丧失能力抚恤金且本人年龄在60岁以上不能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情况下,结婚超过5年的,领取的一种津贴。特殊情况下,妻子津贴也可以给予60岁以下者。照料津贴是子女在16一岁以下需要特殊监护或因生病、精神障碍或其他丧失能力等情况需照料

4、6个月以上时,父母享有的照料津贴。2补充养老津贴补充养老津贴,又称“收入关联年金”,是一种与被保险人的工作年限和退休前工薪收入水平相联系而获得的退休金,它是为了满足大多数白领工人更高的需求而建立起来的退休金制度。它采取了基金积累与现收现付的模式,1954年之后出生盼公民完全按照基金积累模式安排,1937年之前出生的公民全部按现收现付支付和领取养老金,对于19371954年出生的公民,采用两种模式相结合的方式。补充养老金的数额,采用终身收入原则,即以个人终身收入为基础计算养老金,而不再与工资水平最高的1 15年挂钩。这样,工龄越长,工资越高,他的退休金就越多。补充养老金的领取条件是:至少有三年的

5、收入达到基础值,全额的补充养老金要求每年收入都达到基础值和缴纳保险费达30年。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则按一定比例扣发补充退休金。(二)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又称疾病保险或健康保险,是指国家通过强制性社会保险筹集医疗资金,保证劳动者或全体公民在患病或非因公负伤治疗期间,能够获得必要的医疗服务和疾病津贴的一种制度。瑞典的医疗保险是一种综合性的健康保障制度,它的覆盖面非常广泛,凡16岁以上的瑞典公民都必须参加,16岁以下的儿童则随父母参加保险,而对于居住在本国一年以上,拥有瑞典国籍的外国人也有权享受该项制度。瑞典医疗保险的覆盖面也非常广泛,包括住院治疗和医药费、。病休津贴、怀孕津贴、家长津贴、牙病治疗补贴、

6、健康咨询以及与看病相关联的旅费补贴等多种补贴形式。住院治疗费是瑞典医疗保险中开支最大的项目,是受保人因健康原因发生开支时,先由自己支付款项,然后再向健康保险机构报销的一种医疗保险。瑞典的医疗保险筹集方式采取了国家卫生服务模式,医疗保险缴费由雇员、雇主和政府共同负担。病休津贴是为因疾病而不能工作者提供的现金补贴,;无论是瑞典公民还是旅居瑞典的外国侨民,只要从事有报酬的工作,年收入在6000克朗以上,均可享受补助。在被保险人患病第四天开始按天发放,若在20天内再次生病,则可从生病之日开始享受。瑞典还为生育、护理婴儿和护理病孩的父母提供了家长津贴。孕妇补贴是孕妇在产前50天开始领取的产妇补助费,并可

7、以提前一个月停止工作。婴儿出生后,父母可分享6个月的护婴假,并且可领取家长津贴;产后前9个月,可领取相当于夫妻收入75%的“生育补贴”。此外,父母在孩子学前的任何时期还可享受6个月的假期。在牙病治疗方面,规定拔牙、镶牙费用在1000克朗以下的,患者付一半,超过1000克朗的患者只付1垂,16岁以下者可免费治疗。瑞典的医疗保险事业是由地方政府负责的,地方政府承担了医疗经费的主要部分,负担近80%,消费者直接支付的费用还不到10%。目前,医疗保险支出已占各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的一半以上。每个人都可以在居住地区指定的医疗单位就诊;使享受医疗服务具有了普遍性和平等性。(三)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

8、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国家通过建立失业社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的劳动者在法定期间内给予失业保险金,以维持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瑞典失业保险采取了工会主办、国家资助的形式,包括两种:一是为那些参加失业保险的工人设置的保障,他们一旦失业便可领取失业保险金;二是为那些未参加失业保险的工人而设置的劳动力市场现金救助。1失业保险失业保险覆盖了绝大多数参加工会组织的蓝领和白领雇员,采取了自愿性的原则。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如下:加入工会并参加失业保险满一年,失业前一年至少工作5个月,并在公立介绍所登记,有劳动能力、非自愿失业者都可以领取一份失业津贴;但因行为不端而被开除者,拒绝接受所

9、分配的工作并因罢工或其他劳资纠纷而暂时失去工作报酬者则无权领取该项津贴。其缴费由雇员、1、雇茔和政府三方共伺担负,政府承担全部费用的。近s0%,企业按工资总额的2. 14%缴纳保险费,对予雇员个人,缴纳的数额因各行各业失业风险大小而不等,失业风险大的缴费较多,失业风险小的缴费较少:-般来讲,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用为其在职工资收入的2%。2.劳动力市场现金救助劳动力市场现金救助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看成是对工会关联方案的补充,它的范围包括了那些不能获得失业保险金的群体。覆盖对象有:未参加失业保险或虽已参加失业保险但来满一年者,领取失业保险津贴时间超过300天的雇员,16岁以上愿意工作又不符合规定条件的

10、雇员,15岁以下或64岁以上的雇员以及家庭劳动者和不符合就业条件的其他人员。这种救济金是由企业与政府共同缴费的,雇员个人不需缴费,雇主缴纳的费用相当于年工资总额的%,政府提供的津贴占救济金总额的约45%。(四)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中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提供的医疗救治、生活保障、身体康复和经济补偿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瑞典的工伤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比较广泛,几乎包括了所有工资收入者。工伤保险与养老、医疗等险种一样,也实行强制性原则。工伤保险由雇主单方缴费,缴费标准为雇员工资总额的1. 38%,劳动者和政府对此概不负担缴费义务,这和无责任补偿

11、原则一样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自营就业者则按自身收入的14%缴纳工伤事故保险费。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在工伤发生后的90天内,可享受与生病一样的医疗保险待遇。超过90天病假的工伤,还要由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进行鉴定。工伤保险津贴根据不同的伤残程度发放不等的数额。二、社会福利瑞典的社会福利体系庞大,包括了人们家庭惠适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主要有住房福利、老年人福利、儿童教育福利等多项保障内容。(一)住房福利“二战”以后,住房一直是瑞典政府推行福利政策的重点苛根据19 90年的统计,瑞典人均居住面积达到47平方米,并且政府在不断扩大住宅建筑面积、提高住宅建筑质量,以使每个公民都能获得一所足够宽敞霜箨过的住所

12、。瑞典政府为了减轻居民的住宅负担,设置了不同,的住房津贴标准,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中央政府给予的住宅津贴,这种津贴的多少视居住者的收入和抚养孩子的多少而定。二是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提供的联合住宅津贴,这种津贴的多少视居住者的收入和住房费用的多少而定(其中住房费用包括了自己住房的日常费用和租用住房的租金两项费用),这项津贴最高可达到租房或日常维修费用的80%,津贴随着家庭收入的增加而减少,年收入达到一定数额就不再有资格领取该项津贴。三是政府对老年人的住房费用和房租给予的特别补充津贴,这种津贴的多少视老年人的收入多少而定,在瑞典,大约有一半的退休老人都可获得该项津贴,对于收入较低的个别老人,各种收

13、入津贴加在一起,几乎可以补偿老年人的全部住宅费用。(二)老年人福利瑞典对老年人提供的福利是比较优越的。瑞典对老年人提供了各种家庭服务,并建立了许多养老机构以提高老年人的实际生活水平。瑞典的老年福利制度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老年公寓制度,退休后的老年人经过个人申请,均可以到老年公寓居住生活。老年公寓设施完备,对于有病的老人,护理人员将按时到公寓为老人服药、打针和治疗,且有详细的治疗方案和治疗记录。公寓的活动比较丰富,可以使老年人既有自己独立的活动空间,又使他们普遍不感到孤独。二是老年护理制度,瑞典每年投入老年护理方面的开支为600亿克朗,老年人只要自己提出申请并得到核实批准就有护理人员到家中做医疗

14、、家政等项服务,并且所有的服务都是免费提供。对需要住院治疗的老年人有专门的规定。如在上一级医院就诊后需要住院的,原居住地的医疗保健服务点或医疗保健中心必须在4天之内为老人安排妥当,否则将调走该位老人住院所需的医疗保险金。三是临终关怀制度,即当老人处于病危状态时,除了通知有关亲朋临床慰藉告别之外,24小时有专人守护,使老人在弥留之际享受体面和尊严。(三)儿童及教育福利在瑞典,儿童自出生到8岁前这段时间都可以领取儿童津贴,每年3000 克朗。8岁以后继续求学者在16岁以前可获得免费义务教育。所有中小学生在公立学校就读,教育完全免费,并且他们还可以获得午餐、课本、文具、纸张等。大学预科、补习学校、假

15、期学校的学生每月可以得到学习赠款、交通补助以及住宿补助等。高等学校的学生可以取得赠款和无息贷款(偿还期为20年),以鼓励学生继续完成学业。奖学金是政府对学习优秀者的奖励,无须偿还,且数额固定。学生贷款是由国家银行向学生发放的无息贷款;以帮助其解决上学的困难,贷款数额根据物价指数而定。三、社会救济瑞典的社会救济制度是对生活贫困者提供的一项津贴,主要包括了家庭辛h助津贴、老年和残疾人津贴等多项救济内容。(一)庭补助津贴瑞典的家庭补助津贴,是对一个或一个以上子女的家庭提供的定期津贴补助,并对生活发生困难的家庭发放临时性补贴和救助的制度,其资金全部由政府负担。瑞典的家庭补助津贴内容包括病孩家长津贴、子

16、女抚养津贴等。 病孩家长津贴又称儿童健康补贴,是指12岁以下的生病孩子,其父母任何一方都有权请假护理,并向当地社会保障局报告领取病孩家长津贴,以弥补其未上班期间的工资收入损失。这种津贴补助前14天的补助标准为照顾者原工资收入水平的80%,此后的津贴标准再增加10%,并且父母双方每年都可以申请不超过120天的假期。按规定,凡有不足12岁子女的家庭,职工一年均可领取不高于两个月的家长津贴。子女抚养津贴是指家庭中凡不满18岁(学生为21岁)的子女,不论其家庭收入多少,均可获得政府发放的子女抚养补助。对于父母离婚者,子女可享受相当于一个完整家庭子女的津贴补助的2倍。另外,地方托儿所收取的费用也会因家庭收入水平的不同而不同,对于收入较低者收取的费用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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