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年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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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师年审制度篇一:行车年审定期报检制度莱芜市润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特种设备定期报检制度一、 为了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关定期检验的规定,明确责任,保证特种设备得到有效的检验并获得检验机构的审核,特制定本规定。二、 本规定适用于起重机械、作业区内机动车等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报检工作。三、 公司各作业区机械部应在设备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填写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请表,并负责报特种设备检验的检验机构。四、 公司各作业区机械部得到设备检验的检验机构报检后,应告知相应科队进行有关准备工作事宜,各科队必须对存在隐患的特种设备进行按要求整改,确保特种设备机械符合检验标准。五、 对于不能按期申报的机械设

2、备,公司作业区机械部应向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延期检验,对于不能进行报检的必须陈列原因,报请相关部门同意。六、 公司各作业区机械部必须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配合检验机构进行设备检验。检验合格后必须取回检验报告交由部门领导审阅后保存。并把检验情况报送公司安全部门。七、 对定期检验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应做到及时消除,设备需修理时。应由公司机械部组织人员或由相应资质的维保单位进行维修,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八、 检验后,对出具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的特种设备,公司作业区机械部应停止使用该设备,并组织维修或保养单位进行及时整改,自检合格后,重新报检。对需要报停、报废的,应以书面形

3、式到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办理报停、报废手续。篇二:员工证件管理制度证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证件管理,满足企业资质审验及工程的需要,公司对各类个人证件实行统一管理,特制订本制度。劳动合同期内,所有公司需要的人员的证件由公司统一保管。本制度所提及的证件是指员工所持有的各类职称、职业资格及执业注册等证书。本制度包括证件的日常管理、人员流动时的证件管理、证件奖励等方面的内容。二、日常管理1.证件的考试或评审 (1)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公司统一组织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职称考试(评审)报名、材料初审、上报等工作,并统一为考试(评审)通过的人员办理职称证书。(2)凡由各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4、的各类职(执)业资格考试(社会报名的除外),由公司统一组织报名、材料初审、上报及复核工作,统一为成绩合格人员办理资格证书(特指安全三类人员、八大员证)。2.证件注册、年检(1)公司负责员工各类职(执)业资格证书注册、注册证书年检工作,并对以公司名义申办的各类职(执)业资格证书实行统一注册,持证人应按照要求向公司提供必要的资料,配合注册、年检、继续教育、延续注册等工作的完成(特指建造师、造价工程师、安全三类人员、八大员)。(2)公司员工取得的各类证件原则上不允许在本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进行注册。三、人员流动时的证件管理1.流动到公司以外的员工(1)证件是由公司组织取得(包括安全三类人员证书、八大员

5、证书、职称证),按照员工取得各类证件后工作时间的长短,向员工收取相应费用(包括单位支付的各项奖励费用、学费、培训费、资料费、考试费、评审费、证件年审费、证件工本费、培训期间的福利和薪酬及差旅费等),所有费用结清后,将证件退还本人。1)取得该证件后工作不满一年的,全额支付上述费用;2)取得该证件后工作一年以上但不满两年的,支付上述费用的65%;3)取得该证件后工作两年以上但不满三年的,支付上述费用的30%;4)取得该证件后工作三年的,不用支付上述费用。(2)证件是由员工在入职后自己取得,但公司给予奖励(包括建造师证、造价师证、会计证):按照员工取得证件后工作时间的长短,向员工收取相应费用(包括单

6、位支付的各项奖励费用、相应的补贴费用),公司配合需要变更注册的员工办理相关手续。1)取得该证件后工作不满一年的,全额支付上述费用;2)取得该证件后工作一年以上但不满两年的,支付上述费用的65%;3)取得该证件后工作两年以上但不满三年的,支付上述费用的30%;4)取得该证件后工作三年的,不用支付上述费用。5)愿意将证件继续注册在公司的不用支付上述费用,挂靠费用参照市场价另行计算。(3)证件是由员工在入职前自己取得:员工离职时证书退还本人,需要进行注册变更的公司积极配合。2.员工退休时,所有证书退还本人。四、证件奖励1.一般鼓励措施 (1)凡符合各类专业证书正式考试条件的员工必须报名参加各类专业职

7、称考试(评审)、职(执)业资格考试,公司在备考时间和考试时间上给予适当照顾。(2)凡属各级主管部门要求,公司统一组织的各类考试,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3)凡属员工自行报考的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各类资格考试(包括注册建造师、造价工程师、会计师)的项目,第一次参加公司给予1000元的费用补贴;补考的公司给予500元的费用补贴;再次补考的公司不再给予费用补贴。2.奖励标准为保证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鼓励员工考取各类证书,对于考取各类执业资格证书,并在公司成功注册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并在注册完成之月起发放每月证件补贴,奖励标准如下:(1) 一级建造师并取得相应证书的员工,根据证书的类别和公司发展的紧密程度

8、。可给予最高 10000 元的奖励,奖励标准由公司相关业务部门研究决定,并形成书面文件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实施。3.奖励规定 (1)公司在岗在册员工满足相应条件可以享受相应奖励。 (2)员工参加各类考试并取得相应证书,在公司福利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可以优先享受。五、其他1.制度发布前已经具备相应证书的人员,自制度发布之月起发放每月补贴。2.凡由公司组织的考试,考试一次通过的一次性奖励300 元,第一次考试未能通过,补考通过的不予奖励。3.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篇三:安全生产建设年检查各种制度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为贯彻(国发【20XX】23号)文件指示精神,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9、第33号令)文件要求,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一、下井带班人员组成: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二、下井带班人员职责: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指令、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2、严格落实入井带班规定,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严肃查处“三违”行为。3、坚持“走一路、查一路”的原则,对沿线的“一通三防”、综合防尘、机电运输等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设施进行细致检查,全面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4、对存在的重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10、5、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三、下井带班相关规定:1、凡带班领导每月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次数进行带班,并与工人同下同上(分三个班次进行带班,每班入井时间不少于8小时,主要领导每月下井带班不少于5次)。2、特殊情况不能下井时必须及时向总经理请假,并通知调度室,由调度室安排他人顶岗。3、凡带班人员必须由本人填写带班交接班记录表,严禁他人代替,否则按未跟班处理。4、每月对下井带班情况在井口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3544911262(8018)领导干部带班下井现场交接班制度为贯彻(国发【20XX】23号)文件指示精神,落实(国家安全生

11、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文件要求和带班人员管理责任,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带班人员每班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进行交接班。(具体交接地点、由公司每月根据矿井实际情况指定)交接时间根据矿井劳动作业制度按规定时间交接班。 二、带班人员交接班地点在井下当面进行,严禁电话或带信交接班,防止因交接班不清而导致工作失误或诱发事故。三、交班人员要认真如实地介绍当班带班区域各工作面(点)的安全状况,设备的运转情况,有无安全隐患,以及下一班需要注意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和其它注意事项,交代完毕后经双方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后,方可升井下班。四、对当班内发现的事故隐患在未处理完毕前,严禁离开现场,待下一班带班人员到达

12、并完成交接后,方可离开。五、交接后,接班人员必须及时进入生产现场进行安全巡查,处理各种问题,不准无故逗留,否则按公司处罚制度进行处理。领导干部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为贯彻(国发【20XX】23号)文件指示精神,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文件要求,切实做好领导入井带班资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一、由调度室专人负责领导干部带班下井的汇报记录和交接班记录等的相关资料的整理、存档工作。必须做到分类明确,查找方便。二、安全科井口检身工将每班领导干部下井汇报记录送到调度室,调度室将需要解决的问题以整改卡的形式通知各区队处理;涉及到安全方面的应传达至安全部门,由安全部门下达整改指令责成相关单位处

13、理。重大问题必须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安排处理。三、调度室和安全科对领导下井带班查出的问题要设专用台账,安全科下发的整改卡要单独保存,月底将台账、整改卡及验收结果交予调度室存档四、通防科对人员定位系统信息进行妥善管理,每天及时与调度室沟通,与跟班表对照,发现问题必须及时登记并汇报值班领导。五、领导带班下井的相关记录和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存储信息保存期不少于一年,以存档备查。领导带班下井考核和奖惩制度一、本矿矿级领导必须严格执行本矿制定的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矿领导带班井下交接班制度,和矿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二、带班下井领导认真履职,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实,对本人处以500元20XX元的

14、罚款。三、对应带班下井的领导当班没有下井,且未请假或未找人顶班的,发现一次处罚500元。四、对应带班下井的领导当班未下井而发生事故的,对该领导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般轻伤事故,处以医疗费的5%,发生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的,按规定逐级上报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接受处罚。六、矿委根据矿领导的下井情况,发生每起事故的当班领导履职情况等,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评比,对跟班到位无事故的领导予以奖励,对跟班数量不够,工作不到位或因跟班不到位而发生事故的领导视情节予以处罚。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一、矿要依据上级下达的安全指标结合安全生产条件和员工队伍安全技术素质状况,制订年度安全总体目标。二、矿要将年度安全总体目标逐级分解,落实责任,形成自下而上的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目标保障体系。三、安全目标必须与责任、权利和利益挂钩,安全目标考核奖罚要在经济承包中占重要比重,把安全目标纳入经济管理轨道。四、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目标负全面责任,必须制定措施,保证目标的实现。五、矿安全监察站要定期对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兑现奖罚,促进和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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